本文转载自:新京报评论(ID:xjb-pl)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其地位类似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方面作为更为独立的副部级单位运作,另一方面,其仍然受到市场监管总局的管理。
反垄断原本属于市场监管总局的基本职能之一。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总局,并将原先分别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承担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归集,在市场监管总局内设反垄断局来专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同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此次成立国家反垄断局,在法理上,是被称为国务院部门管理的国家局。较之内设司局,国家局在法律地位、组织、负责人任免、资金与预算、监督机制等方面均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属于独立的行政主体,能以自身的名义独立执法并承担责任。
显然,这一挂牌和升级顺应了反垄断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也顺应了执法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反垄断大案频发,并且呈现出了“单案金额巨大”“执法多频”等特点。比如,今年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10月8日,美团被罚34.4亿元。罚款金额之高,在整个行政执法领域均可谓罕见。而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案例在最近一年也得到了高频处罚,超过了40家。虽然此类案件金额较小,但却可能是今后需要监管的一个常态化领域。
当然,技术难度高也是当前反垄断的一个特性。当前反垄断的重点是互联网反垄断,互联网技术、业态乃至法律规则均处于不断变化和革新中。像现在除了《反垄断法》外,最重要的执法依据是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其中提出的轴辐协议等概念,在反垄断的视野内亦属于前沿话题。
而难点多的特性,也给当下的反垄断催生了新的需求。像在市场中积怨多年的平台企业“二选一”问题、网络音乐独家版权问题,以及刚刚冒头的社区团购倾销问题、大数据杀熟问题,就需要进行更为细分的监管。
故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日益重要的公共利益、日益紧迫的执法任务以及日益提高的执法难度,成立一个更为持中、专业、权威,并且可以独立对外的反垄断执法主体,可谓众望所归。
而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可以更好地配合国家的公平竞争大局。要知道,反垄断不是简单的“打打杀杀”,除了促进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外,还包括防患于未然,通过科学、明晰的规则为市场、特别是新兴领域部门划定界线,既允许企业创新,又不许它们跨越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等红线,从而做到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国家反垄断局在工作强度攀升的同时,可以凭借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受机构其他目标的影响,来更专注地凝聚反垄断共识、形成经验,以便把执法细则、指南提升为更高层次的法律规范。
此外,近年来欧美等地的反垄断执法前沿亦是波澜起伏。如何面对纷繁的国际形势,更好地指导中国企业应对在国外的诉讼,以及在全球反垄断形势中提出中国主张、扩大中国影响,亦将是国家反垄断局的使命所在。
总之,我们相信和期待国家反垄断局的成立,将致力于减少个别市场势力造成的扭曲,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起到决定性作用,从而为各类主体投资兴业、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最终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星火智库立场,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ghuozhiku.com/105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