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要交99800元
据记者了解,仅洛阳就有几十家商户收到了关于使用潼关肉夹馍涉嫌侵权的传票,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万元不等,而且并被告知如果他们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就需要缴纳99800元。
河南台民生频道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网查询到,潼关肉夹馍确实是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它的注册日期是在2015年的12月14日,注册的单位是潼关肉夹馍协会,但是它所注册的国际分类属于第30类,也就是方便食品类。 河南某肉夹馍经营户:第30类是生产加工方便食品类,而第43类是我们招牌门头,是属于餐饮服务、餐饮住宿的商标类,不符合这个规定,你不属于驰名商标,不能跨类别保护。
河南某肉夹馍商户:好多律师给我们打电话,刚开始说5万元,后来调解说1.8万元,又打电话说1.2万元,还打电话说8000元,最后上个礼拜四给我打电话说5000元,他这样调价,我觉得他目的都不是为了维权,就是为了敛财。
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我们是从去年12月才开始委托北京一个律师事务,做的是全国的商标维权,我们需要的是让大家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够集中在一块儿。我们并不是强行要求赔偿,是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到协会,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协会要交会费,一年是2400元,也就是一个月200元。
河南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副会长 高朋:因为逍遥镇这个商标,确实早在2003年就在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注册过了,因为我们在前期的发展当中主要是放任式的,让大家都使用这个名字。但是从今年开始,我们协会联合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公司,来进行维权,主要想通过维权,把使用逍遥镇商标的商户,纳入到我们协会名下,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标准化的制作,规范大家的经营。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欧阳一鹏:逍遥镇、潼关由于含有地名,而地名多是地理标志的含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此外,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
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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