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作者:一棵青木

本文转载自:远方青木(ID:YFqingmu)

卢某林,女性,35岁,独自居住。

在经历了狗霸王2个月的谩骂、殴打、侮辱和威胁后,她被迫跳楼了。

今年9月,从小被狗咬过,特别害怕狗的卢某林在小区被一条没有牵狗绳的狗追赶后,因过于害怕被迫拿起路边的小树枝驱离狗,被狗主人辱骂。

惊恐不已的卢某林还嘴后,狗主人愤怒了。

卢某林到底什么遭遇,狗主人不关心。

在狗主人眼里,你这个女的拿树枝吓到了我的狗,我骂你几句,你居然还敢还嘴?

狗主人破口大骂,卢女士因为急着上班没有纠缠,就这么走了。

但惹上了狗霸王,卢女士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怎么可能会有好下场。

噩梦,就此开始了。

这次的狗霸王是一个老太太,她纠结了本小区6位喜欢遛狗不牵绳的“狗伴”,每天早上带着狗,掐准时间在卢女士上班的必经之路遛狗,就是不牵绳,故意吓卢女士。

只要卢女士敢还嘴,这群狗霸王就围着卢女士侮辱谩骂,各种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线下骂完还不够,老太婆听说卢女士在群里骂她,要到线上追着骂。

这位狗霸王说,如果有谁被自己狗给亲吻了,那她绝对不是人类,而是自家狗的同类。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老太婆的儿媳还要在小区各个微信群里对卢女士进行侮辱谩骂。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有业主对记者回忆称: 
“还听说一个老太太的儿媳扇了卢某林耳光,看到她们在好多群里骂这个姑娘,把这个姑娘逼得没办法。这次事情弄得大家很气愤,物业完全管不住” 
后来,事态激化为持棍殴打。
忍无可忍的卢女士持棍打狗,狗霸王就持棍打人。
真是人狗平等啊,确实很平等。
有业主亲眼目睹,“看见在楼下边,她们用长棍子打了那个女孩”。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持续一周多后,卢女士崩溃了,想和狗霸王们拼了。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但凡能求助任何人,有任何人能帮助她,卢女士都不会被逼到如此境地。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但是,卢女士再次输了。
绝望的卢女士,选择了用命去控告这个遛狗不牵绳的狗霸王。
卢女士认为,只要自己死了,狗霸王这辈子别想安生,这是自己最佳的反击手段了。
这种想法立即被同小区业主们劝阻了,大家都觉得这种行为不值得。
但卢女士说: 
“不,值得,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牵狗绳” 
这句话,让我破防了,也让全中国所有的网友破防了。
一个女人,宁可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让自己的小区再无遛狗不牵绳。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次日凌晨三点,卢女士在寒风中跳楼身亡,死时没有惊动一个人,死志异常坚决。
11月19日,卢女士身亡第七天,小区里百位业主在草地上铺满鲜花进行悼念,因为饱受小区遛狗不牵绳之苦的远不止卢女士一人。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被遛狗不牵绳困扰,为什么卢女士不求助于物业,不求助于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把遛狗不栓绳明确定义为违法行为。
而全国各城市出台的各种养狗令林林总总上百种,一个赛一个严格。
武汉市明确规定,携犬只出户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
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少一个,就是违法。
有这么严格的法律保护,卢女士为什么还要用自杀来抗争?
因为这么多法律,根本就没有执行的可能性。
不要和我说法律如何如何,我只看得到现实如何如何。
全国所有城市,能够严格约束文明养犬的根本就没有几个,违法养犬的比比皆是,遛狗不牵绳的行为遍布中国所有城市,所有小区。
是违法了,但又怎么样呢?
报警?
先不说警察愿不愿意花费巨大精力管这种“小事”,就算管了又怎么样?
首先要搜集证据,证据不确凿是无法定罪的,不能你说别人违法遛狗了就定别人违法吧。
好不容易固定了证据,确认了对方有违法遛狗行为。
法律条文中明明白白说了,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罚款。
你折腾好几天,终于固定了各种证据。
狗霸王说她改正,就没事了。
等警察一走,你觉得她会改?
就算是拒不改正,也就500到1000元罚款而已。
你折腾3天,工资都不止这个数,这都还没算警察的工资。
来啊,对耗啊,看谁耗得过谁。
遛狗不栓绳,等于狗遛狗,对方都不把自己当人了,你怎么可能赢得了对方。
狗霸王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执法成本,导致对遛狗不牵绳的行为进行处罚是一种极度罕见的行为。
上面有要求的时候,逮几个倒霉鬼处理一下,没要求的时候就置之不理。
于是,满大街都是遛狗不牵绳的人,但就是没人被罚,所谓最严养狗令形同虚设。
连警察都管不了,物业能管么?社区能管么?
当然也管不了。
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警察和物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你是那个接到投诉的警察,如果你是那个接到投诉的物业,你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按现有的法律法规,你根本拿狗霸王无可奈何,手头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而类似的养狗投诉你一年能接到几百条乃至于几千条,处理起来费时费力,还容易激化和狗主人的矛盾。
你同事去年处理了10个狗主人,弄的焦头烂额,最后接到了3条粗暴执法的投诉,也没啥罚款,就得到了几个口头改正。
把狗直接没收那更是不敢想,你没收一个试试看?狗主人直接冲到警察局和你拼命。
执法成本过高,执法手段有限,效果就等同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罚款60万一样。
证监会费时费力,花几年时间固定证据,最后罚款权限只有60万。
这种法律,表面上是罚款,事实上等同于鼓励财务造假。
中国由于人口众多,土地限制,人类在城市的密度极大,远远大于其他国家。
以中国城市的人口密度,遛狗仅仅只牵绳是不够的,必须还要戴嘴罩,因为中国的小区人类密度实在是太高了。
另一起轰动全国的狗伤人案件,安阳耿女士被大狗咬伤时,狗主人就是牵绳的,而且死命的拉狗了,但依然没有挡住狗疯狂的把人给咬伤。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这就是中国人口密度下的遛狗现实,牵绳都没用,必须给狗戴嘴罩才能保护人类。
欧美那种低密度的居住环境,和中国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而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又有了强烈的宠物需求。
因此,中国的人狗冲突,远远大于世界其他国家。
每年,中国耗费6000万支人用狂犬疫苗,翻译过来就是至少1500万人被狗咬了。
不要说什么“我家狗肯定不咬人” ,每条狗都不咬人,那这1500万人是被人咬了么?
什么2岁女孩被大狗咬的整张脸血肉模糊,什么四岁女孩被土狗咬掉左脸,什么半岁男童被恶犬咬的血肉模糊。
你随便搜搜,类似的新闻漫天遍野,到处都是。
狗伤人之后,想让狗主人负责难如登天。
安阳市狗伤人事件,当地媒体持续报道了2个月,直接把记者给气哭了都没搞定,最后惹得央媒亲自下场报道,才最终惩罚了狗主人。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这是证据确凿的狗伤人,视频都全网曝光,记者跟踪报道都没办法让狗主人负责。
处理一个小小的安阳市狗伤人事件,如此小事居然要央媒下场才能推动,这简直就是荒谬。
如果狗还没伤人,只是吓唬人呢?如果只是遛狗不牵绳但还没有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呢?
那就更难管了,基本就是没法管。 
中国的人狗冲突这么大,立法却远远落后于现实。
欧美之所以实现了人狗和谐,不仅有人口密度低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极其严格的立法。
欧美法律认为,狗是没有罪的,有罪的是狗主人,所以狗主人必须承担极大的责任,才有资格养狗。
文明养犬,是法律管出来的,根本不是口头倡导可以实现的。
美国,如果狗咬人或致人死亡,视作狗主人故意伤害,狗主人将背负刑事责任。
在英国,如果邻居认为狗“叫声太大”,那么狗主人将会被罚款5000英镑。
在新加坡,把狗视为汽车一样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物品,任何人想养狗,首先要给狗投保10万新元的第三方责任险,并在政府那里押5000新元的保证金准备赔偿给受害人,然后你才有资格养狗。
如果你没有能力为狗负责,那你就不配谈对的狗喜欢和爱。
在中国,狗伤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欧美,但养狗的成本,却远远低于欧美。
我们可以爱狗,可以在人类的空间和狗共存。
但在人类的空间,应该是狗让人,而不是人让狗。
我们不需要狗怎么怎么样,仅仅是在人类的空间让一让人类,不要去伤害人类,这不过分吧?
一个真心在意自家狗狗的人,绝不会不牵绳就带狗出门。
卢女士死了,后面怎么办?
卢女士的家属强调,自己尊重狗狗的生命权,不认为自己女儿的死亡和狗有什么关系,这一切都是人的问题,自己也不希望网暴这个狗霸王,只希望对方能给自己女儿一个公道。
但在卢女士死后的第二天,这个把卢女士逼死的狗霸王就收拾行李,带着自己的狗离开了小区,而物业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透露这个狗霸王的一切信息。 
她用自己的命,呼吁遛狗要牵绳
卢女士死了,卢女士的家属表示此事和狗无关,连半句赔偿都没提,只希望能给个公道。
而狗主人,连个道歉都不给,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是只有校园霸凌才是霸凌,养狗霸凌在中国的情况更为普遍。
狗霸王生生逼死了一个大活人,卢女士用自己的命去控诉,也不要赔偿,结果连句道歉都没换来。
这就是中国狗霸王的威风。
再过十天半个月,这事也就没热度了,没人还记得卢女士的存在。
一条人命,难道就这么算了?
我不服,也很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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