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作者:北风

本文转载自:北风雪林(ID:beifengxuelin)

“诈骗”已经发展为当今最没有门槛,对普通大众影响最普遍的犯罪门类,。

因此大家应该能感受到,最近“警察登门”让你和周边人手机安装“反诈app”的力度超过以往。

为了加大“反诈宣传”,四川绵阳想出了新方法,那就是让“有诈骗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向社会喊话”。

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这种“刑满人员忏悔感动大众”的宣传手法,已经使用了几十年了,可是绵阳警方这次选择的是两年前轰动全国的“最美通缉犯”,于是引发全国聚焦。

“最美通缉犯”出狱后,逐步走向大众,似乎准备“自媒体引流直播”的创业道路,这真的是“值得全网倡导的正能量”么?

壹、最美通缉犯的逆袭人生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三年前,201811月下旬,一则普通的“通缉令”火遍网络。

四川警方发布通缉令的目的是向社会“征集卢某酒托诈骗集团的犯罪线索”。

在警方公布的“卢某酒托诈骗集团”的在逃主要案犯中,有五名“酒托女”。

其中,年仅19岁,名字最有辨识度的卿晨璟靓“意外爆红网络”。

其实一点也不意外,因为即便是在“网红遍地走”的“颜值免疫”年代,卿晨璟靓通缉令上的‘颜值’依旧相当能打。

而且在通缉令爆火之后,媒体采访绵阳警方,绵阳警方很诧异:“火的很意外,因为通缉令上放的都是普通身份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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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颜值”居然是能让顶流明星“现原形”的“身份证丑照”?

于是网上一片“卿本佳人,奈何做贼”的声音。

在引发巨大的网络影响和全民追索后,卿晨璟靓几天后到当地派出所自首。

2019年,卢某酒托诈骗集团的案件集中宣判,卢某作为主犯判刑8年,卿晨璟靓作为从犯之一,获刑14个月。

在狱中接受采访的时候,卿晨璟靓流露过对过去“罪行”的悔过态度,并且希望出狱后成为“正能量网红”!

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今年8月,出狱后的卿晨璟靓开了一间奶茶店,11月,她出现在绵阳警方的自媒体官方账号上。

卿晨璟靓现身说法,与警方人员共同出镜,以自己的过往劝说大家谨防诈骗套路。

卿晨璟靓的反诈视频引发全网关注之后,形成正反两种声音。

支持者认为,卿晨璟靓现身说法,能够最大程度吸引更多受众,宣传正能量,犯过错的人也要有改过自新宣传正能量的机会。

反对者认为,绵阳警方作为官方机构,不应该向社会传导“颜值即正义”的错误价值观。

还有很多自媒体,甚至顶流大号将卿晨璟靓和半年前出狱当老板的“偷车周某”并称正能量典范。

我认为,这些人对人物和事件的认知都没有在关键点上。

贰、最美女酒托的罪恶过往

首先,我们要摒弃‘三观跟着五官跑’,卿晨璟靓是犯罪集团最年轻,颜值最逆天的一个,我们就本能给她加戏,认为她是“最无辜最一时糊涂”的一个。

根据“卢某酒托诈骗集团”庭审记录体现的犯罪细节,该集团组织分工明确,卢某是集团首脑,负责‘租用酒吧场地和获取受骗人信息’。

在卢某的下面,有田某,卿晨璟靓、罗某敏、陈某婷、林某、王某婷等6个女酒托。

其中,年龄最大的王某婷30多岁,年龄最小的卿晨璟靓19岁。

其中田某作为集团首脑卢某的同居情人,负责酒吧的具体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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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组建这个酒托集团从2018年春节后开始运作,到10月有一位新疆网友被“诈骗消费超过2万元”后选择报警被破获。

在“作案酒吧”被破获的第一时间,警方根据POS机消费记录,发现卢某的酒吧‘不对外经营’,专门接待前来见面的“网络客户”。

根据pos机上留存的最近半年消费记录,酒托受害人超过400人,诈骗金额超过70万。

在卢某等人被抓获,警方调查卢某集团从20182月的完整犯罪记录后,发现受害人超过1000人,受骗总金额超过140万元。

卢某犯罪团伙首先是和“网聊集团”有联系,网聊集团多半是一些男性,以女性身份在网络平台和“男士”交朋友,以面见恋爱为由让对方前来见面。

根据不同“网友”的经济实力,这些酒托女诈骗‘网友’的金额从几百到几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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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让‘男方’几轮消费,花费一两千,才会让对方离开,绝大多数“诈骗金额”较低的男网友,都会选择“认栽”而不是报警。

根据卢某集团的分工,酒托女让男方刷单后,可以获得140万赃款中20%~25%的提成。

在大家都“本能”同情卿晨璟靓“遇人不淑”,“误入歧途”的时候,忽视了本案的一个“最大事实”。

在卢某召集的六名“酒托女”中,其余五个年纪大的全部是初犯,没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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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出生,自首时年仅19岁的卿晨璟靓是唯一有“犯罪案底”的惯犯。

根据犯罪记录,曾经17岁的卿晨璟靓已经在四川自贡因为“酒托女诈骗”而被抓获过。

当时因为卿晨璟靓未满18岁,逃过了刑事处罚。

我们还得感谢“卢某集团是在201810月”被破获,如果太早,卿晨璟靓未满18周岁,可能会再次逃脱法律制裁。

卿晨璟靓作为酒托女里,唯一的一个“犯罪累犯”,绝不是‘一时失足’,重复犯罪是要进行“从重处罚”的。

叁、劣迹人员‘博取关注’的边界在哪里?

卿晨璟靓的“最美女酒托”案件从201810月有人报案,11月网络通缉,接着用了半年的时间,全国征集犯罪线索,让受害人固定证据。

20198月底,卿晨璟靓所在的卢某集团宣判,卢某作为主犯,判刑八年,卿晨璟靓作为从犯,判刑14个月。

我没有查到卿晨璟靓刑期的具体执行时间和出狱日期。如果是正常服刑,应该是去年10月出狱。

今年11月卿晨璟靓和绵阳警方的“反诈合作视频”上线,算上双方接洽和拍摄周期,双方合作应该是在刑满释放满一年的关键节点无缝对接。

从视频穿着来看,卿晨璟靓穿着时尚,是前段时间因为“陈漫辱华照片”而被扒出多年反华的洋品牌迪奥。

可见她的时尚品味和消费力依旧“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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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卿晨璟靓“反诈视频”引发全网热议之后,绵阳警方显然对汹涌的民意也有些不知所措。

当地警方的第一次回应是“甩锅给基层”,明明是市级官方平台发布的视频,绵阳警方说是“分局制作,事先没有就合作报备”。

这一网络事件的关注方推给了“地方分局”后,分局的解释显然又推向另一个方向:“与卿晨璟靓接洽的是反诈义务宣传,属于免费拍摄。”

当地“基层警局”显然是怕社会热议他们“花钱请”劣迹人员拍摄反诈视频,他们不断强调“对方是免费合作”,至少把“乱花办案经费”的嫌疑摘清楚了。

可是绵阳警方的回应变相拔高了“卿晨璟靓免费义务宣传反诈视频”的举动,有更多人将这事件往正能量的方向去引导。

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首先我要亮明我的观点,让“在全网年轻受众有明显影响力”的‘卿晨璟靓’作为“正能量宣传者”进行网络引流,我是坚决反对的!

许多人反对我们对“劣迹人员”的上纲上线,国家与社会政策都鼓励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宣传正能量,卿晨璟靓怎么就不能当“反诈大使”呢?

人家在18岁犯了一次错,一生就抬不起头么?

我的观点是,没有人有权利封杀卿晨璟靓出狱后的正常职业选择,包括她开一间奶茶店,自食其力。

但是任何“协助”卿晨璟靓变相引流,引发社会关注,向网红方向发展的道路必须封杀。

就在最近,国家刚刚严厉封杀了一批传导错误导向的“网红和影视圈明星”,并且堵死了影视艺人借助“直播平台”曲线翻红的漏洞。

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很多人觉得,最美女酒托,‘一辈子不打工’的偷车周某,他们是“普通人”,不是“大网红”或者“影视明星”,因此针对网红和影视明星的“直播禁令”,不应该扩展到他们身上。

我们看待事物,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国家为什么无死角封杀“劣迹艺人”的复出渠道?除了涉毒等“十恶不赦”的罪行,部分只够“刑事拘留”,甚至只是“道德瑕疵”不涉及犯罪的“婚姻不忠”,“学术不断”都彻底封杀?

因为国家要杜绝的是他们的影响力,就是要用他们的“前途尽毁”来震慑普通人不要行差踏错,“效仿犯罪”。

在对普通人的“引导性”上,明星艺人其实是有距离感的。因为只要不是“脑残粉”,绝大多数正常人都知道自己和明星没有一丝关系,会走上不同的人生路。

与之相比,“最美女酒托”卿晨璟靓,“一辈子不打工”的偷车周某,对普通人的“人生选择”更有影响力。

稍作整形或者网络美颜的女人模仿卿晨璟靓,普通男人模仿偷车周某,都是没有任何门槛的。

如果当上女酒托,一辈子不打工专门偷车还能成为网红,当老板,这样的“错误示范和引导”,比一百个翟天临,吴秀波的危害更大!

许多人说,卿晨璟靓‘反诈’,偷车周某“创业浪子回头”,宣传离职正能量,以身作则,有何不可?

那我们拓展一下,卿晨璟靓因诈骗入罪,出狱后宣传反诈是正能量?

那么几年前涉毒的柯某东,在媒体前哭诉希望“现身说法”,做“禁毒宣传”为什么不可以?

有人会说,涉毒是重罪,和诈骗这样14个月刑期的从犯不可同日而语。

那么让吴秀波复出,宣传“婚姻要忠诚”,先拍纪录片,再拍电视剧,最后大电影宣传正能量行不行?

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让翟天临复出,宣传“大家论文要好好写”,打击“学术不端”,洗涤高校“论文乱象”行不行?

让范冰冰复出,宣扬娱乐圈和富豪阶层要好好交税,不要避税,为我们底层和中产少缴税创造空间,这样的正能量宣传行不行?

既然国家不允许“劣迹明星任何形式复出”,扩展到不允许“劣迹人员任何形式复出”,那么这个“封杀范围”也应该涵盖“在网络引发舆情关注”的罪犯,以“任何名义和手段”成为网红。

我并不是要封杀卿晨璟靓和偷车周某的“就业渠道”,他们出狱后可以开奶茶店或者修车店成为老板。

但是他们绝对不能成为“任何意义”上的人生赢家和“正能量效仿者”。

最美女酒托出狱成“反诈大使”,这是正能量么?

卿晨璟靓颜值逆天,可是诈骗犯错后,一生“无缘网红”,只能成为普通奶茶店老板,这样的“警醒作用”,对普通人的引导绝对超过“出狱通缉犯成为网红,逆袭人生赢家”更有警醒作用!

最美通缉犯和“永不打工的偷车周某”绝不可以成为‘倡导正能量’的网红。

如果她们的人生被膜拜和效仿,我们马上会迎来“婚姻忠诚吴秀波”和“自写论文翟天临”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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