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新京报评论(ID:xjb-pl)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我国网络经济蓬勃发展。与此伴生的新经济、新业态,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催生了一些乱象。一贯奉行“流量至上主义”的娱乐行业则首当其冲,频频引发社会的普遍关注与讨论。
为此,中央网信办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规范相关工作的通知》。这部旨在加强娱乐明星网络信息治理、构建网络清朗空间的新规,通过对网络涉娱信息传播导向、内容呈现、账号管理和舆情处置等15个具体方面的规定,进一步划清了网络传播秩序的法治底线。
明确底线
矫正流量至上主义畸形价值观
网络经济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可能衍生出扭曲的价值观。长期以来,流量成为商业价值的代名词,更大的流量,意味着更多的商业利益。在“流量至上主义”的影响下,流量和数据成为评价一个明星、一个作品和一个行为的唯一标准。
但是,“流量至上主义”否认了评价个体、作品和行为的现实社会标准,抛弃了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原则,侵害了受众知情权,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网络传播秩序混乱。为获取流量,大量畸形审美、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冷饭热炒、三俗出位等不良信息充斥着网络环境。
娱乐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比普通人拥有更大社会知名度、舆论动员能力和传播力,因此,他们也应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标准。此次通知从法律法规底线、价值观导向、隐私权利、信息真实、传播秩序等多维度规范了涉娱信息负面传播清单。
特别是,此次通知将不得为“违法失德”明星的复出造势宣传列入负面传播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是作为娱乐明星等公众人物从业资格的前提条件,绝不允许触线,也不允许个别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舆论试图翻案洗白。
为此,此次通知还明确,对违法失德明星采取的“联合惩戒机制”,全网统一标准。此前,某个违法失德艺人在一个平台被封杀,“借尸还魂”转移到其他平台曲线复出的乱象,以后就不会再出现了。
此次通知,也再次从两大方面强调了饭圈的秩序规制问题。一方面,不得对其他明星进行诋毁造谣,不得挑动粉丝之间“互撕”的对立攻击;另一方面,明星应依法善用影响力,不得利用对粉丝的影响力进行非法集资、诱导消费、诱导打投筹款等行为。
拨乱反正
让涉娱信息回归理性传播秩序
“娱乐至上”是网络时代流量至上的代名词。长期以来,娱乐新闻大比例盘踞网络头条,娱乐明星及其经纪公司甚至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炮制、引导、煽动舆论,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和网络传播秩序为代价,达到其商业目的。
但娱乐明星与普通劳动者一样,都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而作为社会信息的一部分,涉娱八卦信息,也不应成为全网关注的首要信息。
非正常饭圈生态与流量经济,却催生了娱乐明星的“造神运动”。明星的一举一动、动态评论、商业代言、公告回应等社会活动,甚至作秀行为,都被其背后有组织的商业机构,通过网络信息传播矩阵的方式加以放大。
以网络形成的舆情,伴随洗脑式非理性追星模式,裹挟网民形成“沉默的螺旋”,再配以算法推荐和购买榜单,达到“造神式”传播效果。这种传播“套路”,为平台获取流量和商业机构收割流量创造了舆论基础。
在此背景下,此次通知明确了“自然传播”原则,对购买热搜、榜单、话题等非自然传播方式进行了必要限制,以确保公众知情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法治秩序。
同时,此次通知也对个别明星“借树开花”“傍热点”等非法炒作、过度解读、片面曲解权威信息源的行为加以限制,明确不得“恶意蹭热点进行营销炒作”,以确保权威信源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这些内容,无疑都颇具现实针对性。
平台尽责
网络不是明星隐私爆料“聚集地”
娱乐明星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就是流量的代名词,因此很多平台在明星账号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顾虑,有一种“投鼠忌器”的心态,担心依法监管可能导致其“转移阵地”,迁徙到其他平台,甚至带走平台用户。
但是,娱乐明星的网络言行标准,应与自身社会影响力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相适应,平台理当对热点、敏感等社会话题中的明星账号言论导向进行有效监管。为此,此次通知对平台管理明星账号责任做出了分类,将明星、经纪公司、粉丝团和娱乐等涉娱账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要求平台对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并向网信部门定期报备,实行动态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通知对涉娱账号及其所属MCN公司的连带责任问题也作出具体规定。对于那些长期进行网络控评、引战、爆黑料、八卦、营销炒作、冷饭热炒、标题党、炮制舆论、煽动极端情绪,公众极为反感的违法违规公众账号,应从严处理,违法违规的涉娱账号与其MCN公司旗下其他账号,还需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涉娱信息中出现的“小号传播+大号转发”“据网传”等匿名爆料层出不穷,广泛存在虚拟账号通过炮制虚假信息获取流量、攻击他人、造谣伤人等乱象。如不加监管,网络就有可能成为明星隐私爆料“聚集地”,既伤害到无辜明星人格尊严,引发网络舆论毁掉其职业道路,也可能侵害到公众知情权和公共秩序。
因此,此次通知规定,平台对涉娱爆料账号应进行复核,如果相关账号真实身份信息无法确定的,应进行标记,向社会公示。同时,还应及时督促明星通过官方账号发声,号召粉丝理性对待,避免舆情发酵。
此外,对明星隐私爆料、爆料违法犯罪,以及粉丝群体性冲突等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信息,平台需纳入舆情监测体系,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也进一步夯实了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
总而言之,作为我国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内容,此次通知划清了网络涉娱信息传播的法治底线,全方位地扎牢了监管制度篱笆,在有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同时,也有利于构建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并助推数字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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