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西西弗评论
文/老C
观点不同,可以辩论,最好能对事不对人。吵的生气,人身攻击,也能理解。但骂别人祖宗八代,就有点过份了。
1、
昨天那篇文章的评论中,有不少读者让我去看一位张先生发的关于联想的视频。我本人一直喜欢阅读文字,不太耐烦看长视频。但似乎这位张先生比较火,于是就去看了一下他的一个视频,叫“育婴堂伪善之联想”。
看完之后,我的感觉是毛骨悚然,脖子后面直冒冷气……
张先生的视频里面讲了一个历史事件 – “丹阳教案”,以及柳传志的先祖柳昕。柳昕是个大财主,在江苏镇江开有一家叫做“同善堂”的育婴堂,也叫保婴局。自家的家谱、传记称“40年活婴数万,功德无量”。家谱传记替祖上评功摆好,也是情理之中,具体到底真实情况是怎么样,我也不知道。
今天就讲讲“丹阳教案”和“同善堂”。
2、
丹阳教案是怎么一会儿事呢?
光绪十七年(1891)四月二十五日,江苏镇江府丹阳县人民发现教会墓地埋葬儿童尸首七十余具,育婴堂内亦无一活婴,遂产生公愤,群起将教堂焚毁。官府速派兵弹压。当时的丹阳知县是金庸先生的先祖查文清,张先生的视频中也提到了这个人。查文清是一位具爱国主义精神的知县,他目睹了帝国主义传教士的暴行,面对重重压力,毫不畏惧。
查在接待前来查案的镇江知府王仁堪时,因深知王仁堪为官为人之道,素有“直言敢谏、清流风骨”之誉,所以向他毫不掩饰地道出了自己对教案的见解,并一起踏勘现场。面对孩尸“纵横交错于地,或剜其目,或断其肢,至惨酷无人理”的童尸乱葬地,王仁堪发出了“此其罪岂专在市民耶!”的感慨,二人心痛不已,竟相对痛哭流涕。
二人从现场返县衙后,就案件的处理进行磋商。查文清当时正面临一个难题:邻县已抓捕了烧毁教堂的民众,但查却违背上峰之命未抓捕任何人。丹阳县民也看到了查县令的重重压力,有感于他的大义凛然,已有二人自愿出头领罪。如何处置这二位义士便是他急需解决的问题。他向王仁堪提出此事。王仁堪说:“你我就处置此事的看法各写一字,看能否一致。”于是,查、王二人手蘸茶水,各在桌上写了一个字。待二人看后,不禁呵呵大笑起来。只见桌上查写的是“放”、王写的是“走”,竟是不谋而合。肝胆相照的二人约定在“丹阳教案”事件上“力为民请命、不济则以官殉”。当夜,查即将“自愿出头领罪”的二位义士从牢中放出,嘱咐他们当夜即远走高飞。
从史料看, 丹阳教案中查、王这两个官员都算是正面人物。王仁堪是福州人,光绪三年(1877)丁丑科殿试状元。到镇江不久就碰到了丹阳教案。
王仁堪在给两江总督刘坤一的汇报是这样写的:“名为天主教堂,不应有死孩骨;即兼育婴不应无活婴儿。”他认为教堂被焚,“祸由自召”。
刘坤一斥责他迂执。在光绪皇帝连发谕旨,要求以严惩各地肇事民众和处罚相关教案发生地官员的办法来取悦列强时。王仁堪仍然尽力保护丹阳的闹教民众,最终,由地方当局赔偿了教堂的损失,不追究焚毁的责任了事。这一处理,达到了和平解决外事纠纷,既保护了丹阳地方民众,又维护了大清王朝的体面。
3、
张先生的视频中,指控柳昕的“同善堂”是洋人保护下建设起来的。他把同善堂和残害婴儿的丹阳教案中的教会育婴堂,以及丹阳教案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
问题是,证据在哪里?总不能说丹阳天主教会的育婴堂是坏人,普天之下的育婴堂就都是坏人吧?
同善堂是在镇江府城,丹徒县。教案是在丹阳县。虽然都是在镇江,但是并不是在一个县里。也找不到同善堂和教会有联系的证据。
相反的证据却有不少。
根据《丹徒县志》记载:“光绪辛卯岁(1891年),王公仁堪典斯郡,关心民瘼,一日太守驻宿丰城,乡之耆老相率,诉之周边之由……昕(柳昕)乃禀请建学社、设义塾、创保婴等举。” 在丹阳教案发生的同一年,即光绪十七年(1891年),时任镇江知府王仁堪在参事陈时若和镇江同善堂柳昕的陪同下,到丰城实地探访,体恤民情,并在丰城村里留宿。柳昕代表镇江同善堂同仁向王仁堪提出了在镇江南乡的丰城村设义塾、创保婴等建议。王仁堪采纳并支持柳昕去办理具体事务,后决定在丰城村建学社,设义塾、创办保婴局。
丰城保婴局是在丹阳教案发生的同一年,在王仁堪的支持下创办的,这个保婴局归同善堂管辖,一直运营到抗战爆发。如果同善堂是教会下属组织,在丹阳教案发生前后的风口浪尖,王仁堪会指派一个教会组织运营宝婴堂吗?从史料记载,王仁堪对教会是没什么好感的。
王仁堪在去世前,给柳昕和柳恂写了一封八页纸的亲笔长信,谈他去苏州的无奈和在镇江未尽的心愿,叮嘱柳昕和柳恂继续完成在镇江时商定的善事。“抵苏两月,毫无清兴,终朝仆仆,无一事与民生疾苦稍有干涉,以此浪费岁月,消磨精神,真不值得。回首前游,益复神往。昨得赐书,诸君子共襄之事,皆仁堪未了之心愿也。善养经手之难,同志之少,与昆仲之诚心好善,任劳任怨,已与新尹不啻再三言之。”
王仁堪对柳氏兄弟的评价是“诚心好善,任劳任怨。” “润城共事醇厚可信,只有二柳见爱愈深”。
有些自媒体对王仁堪赞誉有加,对王仁堪视如手足的柳氏兄弟口诛笔伐,也不知道是何逻辑了?
4、
柳氏兄弟做生意,是大富人,还做烟馆生意。虽说烟馆生意在当时是合法的,就像今天美国的大麻,但毕竟不算是啥光明正大的事情。
说他们是洁白无瑕的大圣人,肯定不是。是不是真的大善人,我不知道。
王仁堪和柳氏兄弟的交往,也可以被解释成官商勾结,共同分赃。也可以说王被柳氏兄弟蒙蔽。
但至少,指责柳氏兄弟和教会勾结,残害婴儿,这么严重的指控,是不是应该给出证据?
丹阳的教会育婴堂残害婴儿,丹徒的同善堂就也是残害婴儿?朝阳的一个程序员杀了人,难道海淀区的程序员也就都可以被指控是杀人凶手吗?
清代的育婴堂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特别是在江南,几乎每个府都有育婴堂。有些育婴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顺治年间。比如镇江丹徒的育婴堂始建于康熙年间,由夏尔范首创,其后一直有地方富人维系运营。康熙年间,镇江哪里有什么洋人???咸丰年间育婴堂因为大平天国起义而停止运营。同治年间重建,光绪年间柳氏兄弟接手管理运营。
大家可以观点不同,气上来了做点人身攻击也罢了。骂别人祖宗,已经很过分了。完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别人的祖宗是残害婴儿的凶手,这个又算什么?
司马南的很多对联想的指控,虽然很多站不住脚,比如计算净资产的时候没扣减少数股东权益。这也是知识不全面,能理解。但司马南骂柳谷书就已经有些过了。
联想有些事情,法律上虽然找不到问题,道德上多少也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比如倪院士毕竟是有功之臣,最后没有拿到任何股权,确实有些苛待了。中科院卖给泛海的那些转让,招标条件确实也有为泛海量身定做之嫌。联想的高管薪水确实不符合中国国情。
我在写联想的文章中,也都写了这些,对联想也提出了批评:
联想有没有缺点?有。有没有问题?也有。大家就事论事,不同观点都值得尊重。但人身攻击尽量还是要少点。
骂柳传志也就罢了,还要骂他父亲。骂他父亲也就罢了,现在又开始骂祖宗八代了。
观点不同,可以辩论。最好能对事不对人。吵架的生气,人身攻击,也能理解。
但张先生对别人祖先的这种毫无任何证据的恶毒攻击,我认为做的真的有些太过了。
我知道写这个话题会被骂,会掉粉。不少读者发私信让我别写这个话题了。但老实说,看着不爽,还是要写。在中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煽动对立分裂仇恨,是最容易吸粉传播的,也是我坚决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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