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北风雪林(ID:beifengxuelin)
昨天,全网最关注的一件事是什么?起初是北京市确诊病例的流调报告公布,病例岳某被全网封为“最辛苦的中国人”!
随后不久,全民关注力被瞬间切换,这个“最辛苦的人”这么拼命,居然是为了找“失踪的儿子”?
于是第一次,全国网民用热搜头条寻找一个人,开创了历史!
今天,山东威海警方公布了“寻人调查结果”,当然,这不是全国网民期望的“大团圆结局”。
壹,岳某儿子的生命,消逝在2020年
这次确诊病例流调,显示岳某在确诊隔离前的18天,穿行在北京的28个工地上,许多天的工作,都是持续到深夜的清除垃圾。
岳某家中有瘫痪的母亲,几乎失业的妻子,而他人生最大的苦难,是在2020年8月,他的儿子意外走失,他一直在寻找。
岳某来自山东省威海市下面的县级市荣成市,根据《中国新闻周刊》对他的采访,从文字中能够看到“威海与荣成市警方”在他寻找儿子的过程中,不是助力而是阻力。
在“岳某28个工地打零工只为攒钱找儿子”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后,网络迅速形成两股强大的声音。
一股是“发动全民力量”,在网上提供“岳某儿子”的找寻信息。
另一股是对“威海市与荣成市”警方的尖锐批评,认为是他们的不作为渎职,增加了底层人民“投诉无门”的苦难。
声讨声浪太大,以至于“山东省公安厅”都被迫第一时间,“快速介入”,“高度关注”,责成“威海市和荣成市公安局”尽快核查,回应社会关切!
即便是“省厅”的重压,全国网友的“爆骂”之下,威海市和荣成市警方也是多用了一天,才公布了“岳某儿子一年半前已经确定死亡”的通报。
经过威海市公安局的通报,“岳某儿子的死亡”呈现出与“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截然不同的“另一个真相”。
2020年8月12日18时,岳某的妻子李某英,向警方报警,说儿子在上午9时“失踪”。
作为一个19岁的成年男性,失踪“9小时”就报警,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轨迹追踪,走访调查,发布寻人启事等方式都没有找到寻人线索,只能将岳某的儿子列为失踪人口。
作为“男性成人失踪”案件,警方这样处理都是正常操作。按照警方通报,8月26日,在一个水塘发现“一具浮尸”。
按时间推算,岳某儿子“溺亡”接近14天,肯定出现“肿大”现象,父母无法辨认。公安机关进行“DNA检测”后,确定死者就是岳某儿子,但是岳某夫妇一年多来一直不愿意接受现实。
一年多来,岳某夫妇通过上访等多种途径,一直都在“继续苦寻儿子”。
岳某儿子已经“死亡”,这是威海市和荣成市警方一年半前就确定的结论,而且经过了DNA检测,无可辩驳的“科学铁证”。
但是威海市和荣成市警方为什么昨天不第一时间“公布死讯”?而是要“再次核查”?
因为威海和荣成警方太害怕了,全国网友威压之势,即便是一年半前的铁案,也必须再次检测,再次核查,做到“不被网友弄死”。
贰,威海警方花了多少“保命钱”?
遭遇类似舆情案件,任何一个地方警察局,遭遇“清洗”已经是最小的损失。
威海与荣成警方,却挺过了这一关。
在全国网友“爆骂”之下,即便没什么错的官员,也会遭遇问责,这是“惯例”。
威海和荣成警方能够打破这一惯例,因为他们留下了“护身符”。
威海警方将岳某夫妇不愿认领的尸体,在殡仪馆冷藏保留了一年半。
即便是今天,网友找来“国际法医权威”,他们也不怕验!
一具科学已经“确认亲属”的尸体,就因为“父母不接受,不愿意签字”,就能够在“殡仪馆”冷藏一年半么?
无论是天理,还是法律,都告诉你:不可以!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刑事犯罪”,死亡原因界定清晰的尸体,应该在三日内火化。
殡仪馆和尸体亲属是“民事合同”关系。一旦存储期到期,殡仪馆可以催收费用,对于逾期冷藏的尸体,殡仪馆应该依法火化。
也就是说,一年半前,殡仪馆就可以向岳某夫妇催要“尸体冷藏”的费用,多次催收未果,按照“逾期尸体处理规则”,殡仪馆可以依法火化。
可是“岳某儿子”的尸体为什么得以保存?
为的就是今天!
我们可以换位思考,岳某找儿子事件,在没有官方结论前,全网舆论已经给“威海和荣成警方”判了极刑。
一旦得知尸体“一年半前就被火化”了,你觉得全网舆论是什么模样?
为什么火化?
没有尸体你怎么证明是溺亡?
你怎么证明尸体没有明显伤痕,没有遭遇刑事侵害?
有没有可能是黑恶势力或者官方高层“车祸”然后抛尸之类的阴谋论?
以“网友的审判能力”和“脑补能力”,岳某儿子“没有尸体的死亡”,一定会有上百种阴谋论出台。
这些阴谋论轰炸的结果,最轻的,荣成市公安系统会全面清洗,从公安,到民政,殡仪馆,几个系统的领导层都被撸一遍,基层一线办事的,更是直接开除或者停职。
如果声浪太大,荣成市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生命也会终结,上一级威海市的公安系统也会“负有领导责任”,都被撸一遍,
今天,这些人的“政治生命”是如何保住的?
因为荣成和威海警方,担心“岳某一直上访闹事”,就将尸体一直保存。
大家知道一个尸体在殡仪馆冷藏一年半要花多少钱么?
我特意查了相关案例,一般情况下,一个“车祸尸体”等因为涉及交通事故定责,理赔划分,因此尸体存放往往超过一个月。
根据互联网可查的案例,一般殡仪馆的收费在1万2左右。
殡仪馆停尸费,不须冷藏的,一般100一天,可是存放一年半,多次严重逾期,越到后面,收费越贵。
就算按照网上案例一万多一个月的均价,尸体从2020年8月,存放到今年1月,已经是18个月,总费用超过20万!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刑事案件”,冷藏尸体的费用从公安部门“办案经费”来出。
岳某儿子的“溺亡”,在一年半以前,已经确定无可疑,尸体不属于刑事案件,所以“冷藏尸体”费用,应该岳某夫妇来出。
岳某夫妇压根不承认这具尸体是他们儿子,所以这18个月的费用,一定是没出的,这20万就是地方公安部门,或者民政部门“垫付”了。
荣成警方“一直垫付费用”,承担20万的成本,就是担心“有朝一日”,被网民轰炸,舆情汹涌下,“没有错也要丢掉政治生命”。
比起一个县级市公安和民政系统的“政治生命”,“政治稳定”,20万的“公费”,是可以接受,也必须承受的“正常损失”。
根据法制,在岳某夫妇最终认证“这尸体确实是他们儿子后”,这20万尸体冷藏费用,必须由他们补上。
肯定有网友说,北风你太“冷血”了,我们关注的是“最底层打工人的艰难求生”,你还算“尸体冷藏”花多少钱?
可我写的就是【现实】,未来一段时间,荣成政府会对“岳某夫妇”进行精神疏导。
往好的方面想,全国网友这两天的“捐款赞赏”,已经远超“尸体冷藏的费用”,当然,地方党政,民政部门进行帮扶的过程中,“由政府承担”这20万,也是可能的。
如果只是20万的公费损失,绝大多数网友觉得“补贴一下最辛苦的中国人”可以接受。
可是这次荣成“溺亡”案例,向全中国树了一个极端危险的典型。
叁,同情之余,谁为“全民资源”踩空负责?
“岳某儿子溺亡案件”证明,无论一个“溺水死亡”多么无可疑,不立案,可一旦闹上网络,地方公安系统就要遭遇全民谩骂,省厅“重压”。
最后能够救下“所有人政治生命”的,并不是这个案件的处理多么合理合法,而是一定要“保留尸体铁证”,为大家未来“活命着想”。
保存尸体的“公费成本”确实很高,可是对比一群人的政治生命,这些钱当然得花。
这次“岳某找儿子”事件,全国花掉的“民心成本”,全民网络资源的占用,从北京警方,山东省厅,威海市,荣成市公安系统,全国特别是山东省的官媒资源,这一事件的“成本”高得吓人。
可是这一事件的起源,是岳某夫妇这对“底层可怜人”,他们遭遇儿子突然溺亡的沉重打击,接受不了现实,还继续“全国找儿子”,这是他们弥补寄托的方式,可怜可敬,无可厚非。
可是写出昨天“感动全国小作文”的“周刊记者”就不是完全无责了。
我们普通民众无法采访到山东警方的“案件信息”,“国家新闻周刊”这样的官媒,采访了岳某之后,是不是应该采访荣成警方,给一个“儿子溺亡”的客观呈现?
即便周刊记者选择“岳某陈述”的感人视角,也应该在文章结尾,将荣成警方的调查结论贴出来,给读者自行鉴别的机会。
为什么“周刊记者”没有这么做?
因为过去两年的疫情,每当有“底层劳动者单调枯燥的工作流调”,我们都能看到“最辛苦打工人”的评价。
以前在河南,在北仑,在广东,都有描写过“勤勤恳恳的底层打工人”。、
要突破!要更多流量!这个“辛苦的打工人就必须和以前的底层劳动者不一样”!
结果就是发现“底层人打工找儿子”的超级爆点。
这一爆点,足够“岳某”成为超越过去所有“辛苦打工人”的唯一存在!
从“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里,已经体现了岳某对“荣成和威海警方”的极端负面描述。
周刊作为重要官媒,已经注意到了这一案件,显然有资源能够查到威海警方的“溺亡调查结果”,可是文章刻意隐去,反而发动全网,促成了历史首次“全网热搜呼唤一人”的奇景。
可惜这次事件,对“网络民心”的消耗,是负面的。
在前不久,我抨击《新周刊》的那篇文章里,曾经形容新周刊的“公知主编”,文笔在我之上,逊于青木!许多朋友反馈,说我这一“形容太神,太谦虚”。
昨天“中国新闻周刊”的文章出来,我周边许多“圈内的老司机”都看哭了好几次,所以我们“文化圈内人”认为,岳某成为“最辛苦打工人”,超越以往,他的打工经历是一方面,这篇文稿作者的笔力惊人,“共情能力超强”是更大的原因。
我查过以往的报道倾向和“资本背景”,“中国新闻周刊”一直是中正平和的官媒,所以不存在“恨国党与公知刻意带节奏”的问题。
可这样才更可怕!这次并非“境外阴谋或者恶人搅事”,就是一个“极有新媒体传播天分”的官媒作者,为了流量,引发这轮汹涌的民意。
这轮“全民热情”轰在棉花上的巨大反噬,整个执政体系未来为了应对民意所额外增加的“信任成本”,都是这家媒体和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
境外黑媒体与恨国公知寻找“负面舆情”的眼睛已经盯得铜铃一样大!有才华的官媒人,就不要此时递上屠刀了!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星火智库立场,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ghuozhiku.com/137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