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北风雪林(ID:beifengxuelin)
今年1月10日,“刘鑫侵害江歌生命权案”迎来一审宣判!
2016年11月3日凌晨被夺走生命的江歌,在母亲的坚持不懈下,等来了迟到五年多的正义。
这次一审判决,不仅从法律角度判决刘鑫赔偿69.4万元,而且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角度对刘鑫进行了批判。
判决公布后,全国民意除了部分人觉得“刘鑫没有入刑”以及“赔偿金额太低,抵消不了江歌逝去的生命”,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
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从“人”的思维角度判断,在江歌妈妈感到“判决可以告慰女儿”之后,这件案子就会到此为止。
但凡刘鑫有一丝“人”的良知底线,都会尽快筹钱,把赔偿款交了,然后真诚的向江歌妈妈道歉谢罪。
虽然一审判决之后,刘鑫理论上有“十四天”的上诉期,但面对如此公正的一审判决,法律,天理,人情都不支持她的上诉。
刘鑫前期也一直没有上诉,直到1月24日,刘鑫向全网公开“高调上诉”。
从1月10日到1月24日,全国民意都没有反转,刘鑫“哪来的勇气”提起上诉?
1月10日和24日,发生了什么变化?
唯一的变化,就是“寻亲男孩”刘学州在1月24日自杀。他的自杀源于公知媒体引领的“全网网暴”!
能够自己逃入公寓,让好友脖子独自面对凶徒刀锋的刘鑫,就仿佛吸血蚂蟥一般,在江歌之后,找到新的“垫背人”。
壹,敲响法制警钟的“作秀”!
前天,“刘鑫侵害江歌生命权案”迎来二审。
在一审“拒绝露面与道歉”的刘鑫,亲自出庭,并且在案件审理没有宣判的时候,单方面召开“媒体记者会”!
这显然是西方社会用“媒体舆论”倒逼法院判决的把戏。是用西方手段胁迫凌驾中国法制的行为。
在这场“蓄谋已久的记者会”上,刘鑫摆出两大奇招。
第一,刘鑫公开说自己遭遇“网络暴力”,如果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自己只有“刘学州一条路”。
刘鑫显然开启了一个极端恶劣的先例,就是“以死相逼”。
这一模式延伸开来,就是未来任何案件,只要一审判决,罪犯不是死刑,罪犯都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的理由是“你敢维持原判,我就死给你看。”“不想背上杀人判决,赶紧给我改判!”。
一旦此例一开,所有罪犯都敢于成为“法外狂徒”,所有法官都要被“杀人凶手”的镣铐捆绑。
这是对中国法治的巨大威胁与亵渎。
刘鑫在日本,面对和男友陈世峰的感情纠纷,自己“闪躲推卸”,让好友为自己挡刀而亡。
回到国内,面对正义网友的斥责,刘鑫一向是“你不满意我却伤害不了我”的猖狂态度,哪有一点“被网暴的楚楚可怜”?
直到寻亲男孩,可怜的刘学州失去了15岁的花季生命。
刘鑫终于找到了江歌之后,第二个“垫背者”。你说刘学州死了?
那更好,死人无论被怎么利用,都是不会喊疼的!
将自己与刘学州“绑架营销”,妄图洗白自己的罪恶人设,可见江歌的死亡,五年来“网友的批判与劝告”,法庭的一审判决,都没有让刘鑫的自私人格有丝毫改变。
刘鑫变得更加恐怖而娴熟,从五年前利用好友挡刀被杀,到今天连“死人”等能为她所用!
除了第一招“捆绑刘学州”,刘鑫召开记者会的第二招,是“联手新证人”,以法院不允许“新证人上庭”为由,控诉“二审法院不公正”。
在记者会上,这位新证人“韩女士”,陈述“前言不搭后语”。
通过韩女士的描述,可以知道“韩女士”自称“热心网友”。
刘鑫在介绍韩女士时说:韩女士掌握江歌妈妈很多“误导法庭”的证据,我以前也不知道,今天在这个场合,希望大家听听她怎么说!
这个介绍是为了“突出韩女士是公正的第三方新证人”。
但是在后续为了强调“法院不让韩女士出庭作证的不公正”,刘鑫又说:“韩女士为了这次上庭和我以及律师准备了很久,准备了大量材料提交。”
这一段“为了控诉法院而做的说明”,恰恰证实韩女士的“证据和描述”,都不是“新的”,是刘鑫和律师“准备了好久,反复排练的”。
至于韩女士本人,为了突出自己的“公正第三方”角色,她说自己一直是刘鑫的“网络支持者”,直到开庭前一天才和刘鑫【第一天见面】!
现场媒体顿时炸锅!
“刘鑫侵害江歌生命权案”主要针对的是五年前发生在东京的谋杀案。这个“韩女士”既不是第一目击者,也不是案件审理的亲历者。
‘韩女士’只是因为网络争议,而支持刘鑫的“热心网友”,以前连面都没见过,凭什么出庭作证?
关注刘鑫江歌案件的网民破亿,凭什么法院单独允许你去作证?
你一个听取刘鑫描述的“第三方网友”,证词有什么公信力?
虽然刘鑫和“韩女士”的描述有许多“矛盾”的地方,但刘鑫利用“公正网友”和“媒体压力”企图质疑二审法院公正性的阴谋昭然若揭。
有了这个伏笔,即便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刘鑫都会继续以“法院不公正”为理由继续闹下去。
贰,刘鑫在日本法庭的行径
在1月10日,“刘鑫侵害江歌生命权案”一审宣判后,我写了《江歌案宣判,我们追寻的正义和意义到底是什么?》一文。
上篇文章里,我重点写了“江歌被杀案”的过程,以及法院判决69.4万元赔偿的法理依据。
随着这次二审,我查阅到更多“江歌被谋杀案件”在日本审判时的原始资料。
看了日本法庭审理的“原始文档”,才能明白一审法庭判决中“刘鑫作为侵害引入方,获救利益人,在江歌遇害案的审理中,没有尽到帮助义务。”
过去,我国舆论主要聚焦的也是“刘鑫不愿出庭作证”,“不配合警察调查”等表面问题,刘鑫在“日本法庭的证供和行为”,不仅是“不帮忙”,简直是“帮倒忙”,几乎帮“陈世峰反转脱罪”!
陈世峰谋杀江歌案件发生在2016年11月3日凌晨。杀人案件发生后,刘鑫对调查的警方说:“不知道凶手是谁”。
11月4日,江歌的母亲在国内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怀疑凶手是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
11月7日,日本警方有了方向后,又搜集到时间证据,视频证据,行凶物证等,将陈世峰拘捕。
日本警方拘捕陈世峰之后,公布案件将在2017年12月开庭审理。
因此江歌妈妈需要在13个月里,往返日本和国内,在日本请律师等等,消耗巨额费用。
而刘鑫从2016年11月3日江歌去世开始,无论是江歌火化,或者是“承诺出席葬礼”等都没有现身。
在“陈世峰”没有被定罪的大半年里,刘鑫与江歌妈妈始终避而不见。
直到2017年8月,江歌妈妈发起“判处陈世峰死刑”的请愿行动,全民再次聚焦“江歌案”。
在此过程中,刘鑫威胁江歌母亲,“如果继续纠缠她,要她道歉,她就拒绝在日本出庭作证。”
2017年8月,江歌妈妈的请愿行动得到大量媒体关注,媒体也开始采访刘鑫,在媒体劝告下,刘鑫才在江歌去世294天后,第一次和江歌妈妈见面。
这次见面刘鑫表达了口头上的歉意,但双方并没有达成人任何谅解。
在2017年12月,陈世峰案件开始审理之后,刘鑫到日本“作证”,但是她以“抑郁”为理由,不到法庭作证,通过“视频向法官和控辩双方作证”,但是视频画面庭审人员看不到。
在日本,并不是“凶杀案都不判死刑”,而是根据作案动机是否十恶不赦,行凶手法是否残忍无比等等来衡量。
陈世峰在残杀江歌之前,曾经到江歌公寓闹事,并且有尾随跟踪和多次威胁刘鑫的记录。
刘鑫如果以受害者身份在法庭陈述“陈世峰的蓄意杀人动机”,再配合法医提供的江歌颈部“十几刀的贯穿伤口”,以及双手多道防御性刀痕,是能够判定陈世峰“行凶手段极端残忍”的。
可是刘鑫选择“回避到庭作证”的方式,就给法官和辩方她不愿面对的印象。
在我国主要媒体发布的“法庭实录”中,江歌在法庭上否定了“她报警时承认的锁门证供”。
为了摆脱自己“锁门间接害死江歌”的罪责,刘鑫的这次出庭,主要目的是“否决证词”,同时以“大门从外面被锁”为由,不知道,不清楚行凶者是谁,最后说自己“猜测是陈世峰”。
刘鑫可以说是“陈世峰谋杀江歌案”的最重要证人,可她不当面作证,加上当庭推翻“报警时的证供”,已经成为“不诚实证人”。
再加上她对屋外谋杀行为,不清楚,没见到,“我猜测”这样的描述,几乎让陈世峰无罪翻盘。
最终,日本检方根据“陈世峰网上搜索杀人后如何洗衣”,以及深夜绕远地铁站,以及将实验室导师的水果刀窃走作为凶器等“物证”,最终落实了陈世峰的罪行。
要不是依靠“法医”和“法证”的力量,就凭刘鑫的证词,陈世峰完全可以无罪获释。
可是正因为刘鑫作为“受害人”,都没有对陈世峰进行穷凶极恶的描述,日本民意听到的只是“极为普通的情感纠纷杀人”。
在日本,普通情感纠纷引发的“杀一人”案件,没有足够大的社会影响,判20年是很正常的。
因此日本法院并不是我们国内网民诟病的“轻判”,而是凭刘鑫的证供和描述,能够判20年,已经很重了!
正是刘鑫在江歌被杀之后的13个月,无论是配合日本警方调查,还是在日本法庭作证,都没有为“牺牲人”赢得正义,付出努力,因此这一作为被写入今年一月的“一审判词”里。
叁,谁是被网暴的“刘学州”?
在江歌被杀后的几年里,刘鑫和“江歌妈妈”,谁是被网暴,命悬一线的“刘学州”呢?
在那段时间,逢年过节,给江歌妈妈发刺激性“文字和图片”的是刘鑫。
辱骂江歌短命,活该该死,不是为救刘鑫而死的,是刘鑫的妈妈。
刘鑫依靠江歌的人血馒头,在微博成为40多万粉丝的大V,依靠江歌事件吸粉,几个月得到打赏5万多元。
在过去几年里,刘鑫并不是没有受到“正义网友的批判”,但她一直以“有本事就去告我”,法庭判我无罪我就是无罪的态度“蔑视一切批评者”。
一个如此自私自利,能够轻易将活人死人“人血馒头”通吃的人。
一个内心如此强大,几年来对网友声音“视而不见”的人,突然说自己成为了“被网暴的刘学州”?
你们再“网暴”我,我就去死!
我们坚决反对“网暴”,但我们同样反对冷漠!
中国人民抱有最朴素的正义感,对社会赏善罚恶,对违背社会道德行为的批判,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而刘鑫,直到今天,依旧在用“表演”,来混淆整个社会的是非观念!
现在不仅仅是二审应该维持原判的问题,而是社会应该形成合力,让刘鑫遭受真正的惩罚并且“诚心悔罪”!
刘鑫不认错,这次拉出的垫背人是“刘学州”!
过几天,她会不会给自己脖子套一个锁链,再开个记者会,把自己类比成“锁链女”?
无论社会如何进步,如何净化,一定会有不完善的地方,会有阳光照不到的罪恶。
难道未来的每一次负面事件,都要成为“刘鑫洗白自己”的垫脚石?
那对00后的三观塑造,将是灾难性的!
“刘鑫侵害江歌生命权”案件的一审,很好的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审以及接下来的社会力量,应该做到让年青一代明确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仇!
只是“知道”还不够,明确见到正义被伸张,为恶必受罚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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