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一界oneworld(ID:yijie_20200518)
这次,俄罗斯的否决为何“无效”?
美东时间2月25日,联合国安理会(以下简称“安理会”)曾就美国及阿尔巴尼亚提交的乌克兰局势决议草案进行投票,由于常任理事国俄罗斯反对,该决议草案遭否决。随后,2月27日,安理会以11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程序性决议,决定就乌克兰局势召开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
3月2日,联合国大会第11届紧急特别会议成员进行投票表决,通过了由乌克兰等超过90国共同提交的乌克兰局势决议草案。此次投票中共有141票赞成、5票反对、35票弃权。由于赞成票超过有效票三分之二,因此决议草案通过。俄罗斯、叙利亚、白俄罗斯、朝鲜、厄立特里亚反对,中国等国则弃权。
联大第11次紧急特别会议
相较于安理会中“一否定乾坤”,俄罗斯在联大的反对似乎显得格外“无力”。那么,联大与安理会有何不同?
首先,联大和安理会在职权和表决机制上有巨大差异。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机关,由联合国全部193个会员国组成,是唯一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机关。每年九月,大会的所有会员国齐聚纽约,在联合国大会会议厅召开年度会议,并举行一般性辩论,多国国家元首出席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定,例如关于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和预算事项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须以简单多数通过。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联合国宪章》(以下简称《宪章》)27条规定,对于程序事项之外的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否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即大国一致原则,且所有会员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在联合国安全机制中,安理会处于核心地位。《宪章》规定,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有权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成员国在安理会上就乌克兰局势决议草案进行表决
此外,联合国在1950年11月3日通过“为和平团结”条款,表示“如果安理会由于常任理事国缺乏一致意见,而未能在任何对和平构成威胁、破坏和平的情况下履行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或侵略行为,大会应立即审议此事,以便向会员国提出集体措施的适当建议”。根据规定,安理会任何9个会员国或者联合国大会超过半数会员国投票通过,就将召开该类紧急会议。
其次,安理会决议具有强制力,可以授权联合国会员国强制执行。相比之下,联大决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性,其作用更多体现在政治、道义约束上。联大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其讨论决定只能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而无权迫使任何一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因此,联大通过的决议除部分涉联合国自身运行项目外,只具有政治影响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值得注意的是,区分安理会和联大功能、职权的关键在于“否决权”的赋予和使用。在联合国安理会中,任何实质性的决议都必须得到九票以上的赞成票(其中包括所有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才能通过。如果有一个常任理事国投了反对票,即使该决议草案得到九票以上的赞成,亦不能通过。但常任理事国的弃权票不能阻止获得九票以上的决议草案的通过。这就是所谓“大国否决权”的含义。
因此,安理会的否决权从根本上体现了“大国一致原则”。然而在联合国大会中,各会员国无否决权。
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和有关各方采取的任何行动,都要以地区和平稳定为重,以各方普遍安全为重,为紧张局势降温、推动外交解决起到正面作用。然而,本次有关“俄乌冲突”的紧急特别联大表决的相关决议草案,事先并没有在全体会员国范围内进行充分磋商,没有全面考虑当前危机背后的历史经纬和复杂矛盾,没有强调安全不可分割原则的重要性,也没有突出推动政治解决、加大外交努力的紧迫性。
在俄罗斯与乌克兰开战且局势持续火热之时,西方国家不断给乌克兰提供各种贷款及进攻性武器,并相继对俄罗斯颁布各种制裁法案。如今乌克兰与西方阵营联手,在联合国大会上给俄罗斯施压,西方媒体也用联合国决议来“借题发挥”,不断促进舆论导向。联合国大会的“对立分裂”只会给原本就纠缠不休的俄乌冲突雪上加霜。
在当前形势下,联合国已经很难对俄乌冲突发挥实质性影响了,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正受到其成员国,尤其是安理会成员之间利益冲突和价值冲突的破坏。联合国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核心的“集体安全”和“大国一致”原则并没有随着冷战的结束而到来,这背后深埋着世界各种力量的国际秩序观、国际安全观之间的较量,也充满着单极与多极的斗争。
而美国的单边主义立场是破坏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一个重要因素。实际上,美国曾经多次不遵守、不执行联合国大会甚至安理会决议。美国曾不经安理会授权,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伊拉克发动战争,赤裸裸地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在伊拉克危机中,美国总统宣布,无论是否得到联合国的授权,他都将采取行动。
美国的这种做法显然是对联合国和国际法权威的否定,美国的单边主义对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破坏。当大国带头无视联合国权威、破坏国际规则时,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也会被逐渐削弱。因此,这次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案,在整个俄乌危机中,没有产生拐点性的影响。
此外,美国公然违反联合国所在国义务,给本就紧张的俄乌冲突“火上浇油”。当地时间2月28日,当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涅边贾进行安理会轮值主席结尾记者会时出现戏剧性一幕。涅边贾发言被一通电话打断。随后涅边贾告知现场记者,他刚刚得到确认,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收到美国通知,通知称12名俄罗斯代表团工作人员被列为“不受欢迎人员”,并要求在3月7日前离境。
涅边贾(资料图)
作为联合国东道国,美方应当善意履行《联合国和美国关于联合国总部的协定》,为会员国外交官正常履职提供应有的便利和保障,而不应滥用东道国权力,随意单方面做出决定。
正如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在投票后的解释性发言中所说的那样,乌克兰危机的最终解决,还是要摒弃冷战思维,摒弃以损害他国安全为代价维护自身安全的逻辑,摒弃以扩张军事集团谋求地区安全的做法,要在重视和尊重各国合理安全关切基础上,通过谈判形成均衡、有效、可持续的欧洲安全机制。一味施压制裁,制造分裂对抗,只会导致局面更加复杂,使危机消极影响迅速外溢,甚至波及更多国家。
张军(资料图)
美国前驻苏联大使乔治·凯南在上世纪90年代就对美国政府提出忠告,指出北约针对俄罗斯的持续扩张将是美国政策中最致命的错误。遗憾的是,美国政府对此置若罔闻。
美国著名国际问题专家托马斯·弗里德曼近日发表文章指出,美国关于“北约东扩”的重大决策失误导致与俄罗斯关系恶化,美政府应该承担相当大的责任。美国前国会众议员加巴德表示,拜登总统只要保证不接纳乌克兰加入北约,就可以结束此次危机,阻止爆发战争,但他们不这样做。
解铃还须系铃人。希望危机的始作俑者好好反思一下他们在乌克兰危机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切实承担起应尽责任,为缓和局势、解决问题拿出实际行动,而不是嫁祸于人。
作者 | 张元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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