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联合大学学报
作者:林毅
“不变之变”的启示:
福山叙事变迁探析中的反思与中国问题
文|林毅
政治理论与政治理论家的主要贡献到底在于合理解释、准确预测还是深刻影响了现实世界,这固然是一个仁者见仁的问题,但毋庸置疑,正是20世纪末那场使“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的政治浪潮,推动着一批具备“与时俱进”敏锐性的理论家及其学说走向前台。也正是自那时起,美籍日裔学者弗朗西斯·福山的名字,及其“自由民主可能形成‘人类意识形态进步的终点’与‘人类统治的最后形态’”的“历史终结论”的经典论断,开始进入中国理论工作者的视野,并一度成为引发一系列激烈论战的导火索。然而,福山叙事的有趣之处还远不止此。在“历史终结论”最初雏形的诞生以来的二十余年间,当上一波“福山热”的涟漪尚未完全消散之时,以政治秩序和国家治理为核心议题的新一轮“福山冲击”又再度袭来。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连续性地引入福山叙事,中国理论界获得了一组近距离观摩西方同行“如何思考、如何论证”的学习契机,与此同时,福山叙事的变迁及其中国共鸣,也从一个侧面展现出后冷战时代“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政治图景。有鉴于此,系统地考察福山叙事的变化,无疑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其充满反思性意味的讨论对象,进而为最终超越这一叙事奠定坚实的理性认识基础。
1 自新与修正:福山叙事的变迁
众所周知,中国理论界的“福山热”始于“精确预测”的“历史终结论”所带来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叙事引入中国的最初阶段,中西概念对接方面的障碍却给学人们平添了一些额外的困扰,使得一些针对“历史终结”概念的正反意见更多地流于中国语境下的意气之争。不过,随着人们开始更加冷静地审阅福山的思想体系,时至今日,对于“历史终结论”的一些共识性认识已逐渐指向其原意,即黑格尔“普遍历史”意义上的“历史终结”,用福山本人更为通俗明了的解释就是,通过提供“力图把人类社会的基础从激情转换为更加安全的欲望”的现代自由主义制度方案,自由民主的普世性价值与制度将最终迎来其真正意义上“全球化”的前景。
然而,时隔二十多年后,无论当初的福山持有何等黑格尔“正统继承人”的自觉,现实的历史进展仍然宣布,福山的理论雄心与其理论解释力之间的平衡还是被后冷战时代的政治现实所无情地“终结”了。显而易见的是,所谓的“第三波”及存在争议的“第四波”民主化浪潮并没有按照乐观的自由主义者们所设想的最初剧本顺利上演,相反,挟“历史终结论”1.0版本之威的自由民主模式的扩张,在有限地解决了部分“转型社会问题”的同时,显然带来了更多、也更为棘手的民主化后遗症。在对这种政治现象的反思性解释中,“民主失败”“民主崩溃”等问题热度一度飙升,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聚焦于政治参与和竞争性指标的民主化模式存在着某种先天的缺陷。在这场许诺“种下龙种”,但所有人都能发现收获物更接近于跳蚤的悲剧中,作为最初吹响自由主义全球扩张号角者之一的福山,并没有采取以缄口不言来默认失败的对策,而是积极地投身于一种晚期托勒密式的修正努力中,于是,福山叙事的2.0篇章也随之应运而生,并为中国学人对现实世界的反思性争论提供了新的谈资。但在凭借这些谈资阐发己见之前,我们还是有必要来系统地归纳一下从“历史终结论”到“政治秩序”的福山叙事到底发生了哪些变化。
(一)“历史终结论”运用方式的微调
作为一种对流变现实的主动回应,福山在其新论中明显有意对其“历史终结”论断的预测功能保持了克制态度。在绝大多数场合下,他没有轻易做出实质意义上的自我否定,“历史终结论”仍然构成了福山人类政治前景元叙事的历史哲学基础。但这并不代表福山没有付出与时俱进的努力。事实上,福山希望将人们的关注点从“历史终结论”过程与结果简单对应的逻辑上转移开。他告诉我们:“这20年以来,民主让很多人失望。但这并不意味着民主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只是我们对于为什么民主政府会滋生腐败,不能有效地发展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这一问题需要更多的研究。”这一提法的前半段令我们不由得联想到米歇尔斯的一段类似的文学化表述:“民主的历史潮流滚滚向前。它总是在同一浅滩中断,但总能得到更新。这种艰难跋涉的场景既让人鼓舞,同时却又令人沮丧。”通过如此这般的解构尝试,自由民主制度对于历史的终结不再被视为一个即时发生的事实,福山也就成功地把“历史终结论”从直面短时段历史挑战的第一个危机中解救了出来,并为其预留了充分的转圜时空。同样,这一提法后半段的意义也不仅限于倡导用一种更具“建构性”的思维来探讨民主建设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直接关涉福山叙事在问题意识转向方面发生的又一项重大变化,即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好民主”来替代了“我们是否需要民主”的讨论。
(二)对“历史终结者”的实践检讨
当我们回顾福山叙事的最初版本时,其实不难发现,与同时代的许多自由主义者类似,至少在操作性的层面上,福山并未讳言民主政体面临的内部挑战,他曾坦言:“不要天真地赞美民主,也不要回避民主的缺失,这样对民主未必有所助益。”他也在假设自由民主已经成功战胜一切外在竞争对手的前提下,仍然发出了如下疑问:“自由民主体制内部是否有更深刻的不满之源,生活于其中是否真正令人‘满足’?”我们不难发现,90年代的福山并没有在源头上堵死21世纪的福山为现实中的自由民主描绘出一幅“并不完美”肖像的通道。因此,顺理成章的,福山将大量篇幅留给了对后冷战时代“自由民主终结历史”现实进程的“检讨”环节,进而为探讨“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好民主”的问题准备了作为反面教材的靶标。
这一系列检讨主要由两个彼此呼应的部分有机构成:对后发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检讨+对自由民主制度在发达国家经历的“衰弱”的检讨。对于前一个方面的结果,近10年来的西方理论界显然已经不再表现得像冷战结束之初那样信心满满了。在由连绵不绝的西亚北非战火、无孔不入、此起彼伏的极端主义、分离主义以及与之互为因果的大范围治理危机所织就的后冷战世界图景中,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所乐观设想的“经济发展使民主成为可能”“政治领导使民主成为现实”路径规划的权威性逐渐衰减,而其更系统的“民主转型范式”也被认为正在无可避免地走向终结。正如托马斯·卡罗瑟斯所意识到的那样:被扔进“转型范式概念锅”中的近100个国家大多都进入了“政治灰色地带”,这一事实反过来也宣告了转型范式五个基本假设的失效。而致力于研究如何巩固“第三波民主化成果”的戴蒙德也不得不承认,根据民主巩固的标准,“新生民主国家”中的相当一部分是较为脆弱的。理所当然的,曾经积极参与到“民主化”进程中的福山也对这一现实感到疑惑和遗憾。
但福山显然既不打算把这种后果完全归咎于由美国等西方国家主推的“民主化”进程本身,同时,他也无意站在“自由民主是否是唯一合理选项”的问题点上进行颠覆性的反思。那么,作为替代的,就只能是为这种民主失败寻找一个基于失败国家内因的解释。在阿尔蒙德和戴蒙德那里,问题的要害在于“政治文化”与“市民社会”,而在亨廷顿与福山这里,矛盾的症结则被归为“政治秩序”与“国家能力”。总体上看,尽管福山仍认为自由民主制度在推广过程中所遭遇到的新挑战主要是源于其“不完全执行”方面的问题,但在制度运行的现实层面上,福山还是部分地回归到其导师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所提出的“现代性与现代化悖论”的思路上,承认自由民主制度与政治稳定间存在着某种非正相关性关系的可能。比如,他曾指出:“过早引入民主制会鼓励庇护主义,如今的强国大多在建立现代政府之后才实行民主制,当前的发展中国家可以考虑这种顺序。”正如上文所述,这一问题导向型的叙事变化是福山总体理论固有弹性的合理反映。同样的,在折射于第二个方面的检讨中时,我们也会再次看到用逻辑上一以贯之的解释框架包容不同类型国家民主衰败现象的努力。
在转向西方民主的现实矛盾,特别是美式民主的“衰弱趋势”时,福山首先略带开脱意味地指出,或许正是因为西方,特别是美国的自由民主制度在此前的历史进程中“过于成功”,从而导致“制度的稳定性成为了政治衰败的根源”。同时,他又通过否定美国的成功与“历史终结论”的直接关联小心地将美国民主的运行从自由民主制度合理性的整体中剥离出来。接下来,福山部分地触及了当代美国民主政体的困境,即自由民主制度与市场经济的一种不完美结合,当后者造成的经济不平等转化为一种政治影响力方面的不平等时,前者实际上不能像其许诺的那样遏制这一消极后果;相反,由于政治影响力不平等的出现是以一种完全合法化的形式发生的,自由民主制度对利益集团政治所导致的“互惠利他主义”和“寻租泛滥”的弊端进行自我纠错的意愿和能力都将是相当不充分的。与此同时,基于美国的统治阶级远比人民更加两极分化的认识,福山发现,美国侧重权力制衡的宪政体制造成了一种不平衡的政府形式——“否决型民主政体”,降低了美国国家应付各种治理问题的国家能力:“事实上,美国当今的问题是法治过了头、民主过了头,而国家能力没跟上。”总之,在福山看来,不仅是后发国家民主化失败的问题,美国的“政治衰败”同样需要从制度方面寻找根本原因。如此一来,福山叙事通过引入一种更新版的“现代化理论”重新获得了一种普遍性,从而更有利于论证其所提供的“政治秩序与国家能力”解释框架的普遍适用。
(三)引入政治秩序与国家能力的分析框架
在福山写作《历史的终结》一书时,他还丝毫看不到西方世界引为自豪的经济优势出现任何弱化的迹象,因此,他当时可以毫无顾忌地放言,经济发展领域的困境,将使诸如苏联这样“极权主义”体制下的人民产生对经济政策的质疑,进而延伸到对整个体制合法性的质疑上。然而,时过境迁,当21世纪的“自由世界”正陷入普遍的经济衰退,而一些非自由主义阵营的国家却无可否认地引领着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时,如果仍旧延续前述结论的逻辑,无疑将会带来一种颠覆性的后果,但正如下文中还将反复强调的那样,福山叙事的历史哲学基础、核心论断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要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就在于需要让“福山不像当年的福山”。更具体的,就是要让福山最吸引人的问题,由论证“历史将走向终结”和“自由民主是唯一的历史终结者”的最终结果转向关注“历史将如何走向终结”的过程。也正是在这种转向中,福山运用政治秩序与国家能力的分析框架部分地弥补了“历史终结论”1.0版本的某些逻辑缺憾。
众所周知,亨廷顿曾指出:“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福山虽并不打算全盘继承其老师的衣钵,但他还是从上文所述不同类型“民主国家”的“衰败现实”中意识到,要想让其赖以成名的“历史终结论”不至于在实践批判下迅速沦为明日黄花,有必要借鉴亨廷顿提出的分析范式。因此,福山一方面申明:“事实上,经济下滑与民主本身并没有联系。”另一方面,在其重新整理的民主建构的逻辑进程中,国家这个“前民主时代”的产物及其建构任务又被置于时间线上的起点位置,法治则是国家能力相对充分稳定基础上进化的第二步骤,而沿此继续推进的结果就是作为现代民主制度重要表现形式的负责制政府的兴起,从而最终形成一种有别于传统“小政府-大社会”模式的国家与社会间“统治-制衡”的模式。如此三要素的引入成为了福山理想中的新自由民主制度的一种弹性支撑制度,它不再像过于抽象的自由民主价值观那样缺乏可验证性的考核指标。在此解释框架当中,面对着自由民主无可回避的政治秩序危机,福山等人开出的基础药方其实就是:找回国家。
较之于过早奢谈“全球民主”议题的学者,略显“保守”的福山清醒地意识到,即使仅考虑自由民主制度的现实合理性,国家的过早退场也显得不合时宜。因此,在他所设定的现代社会发展的六个维度——经济增长、社会流动、国家、法治、政府责任、思想或合法性中,国家作为维系政治秩序三要素之一被重新置于重要地位上。福山把国家和治理的话题作为提出他推动“历史走向终结”的必要前奏,不仅有助于在学理意义上催生出一系列有探讨价值的问题,而且事实上也“拯救”了被困扰于中观理论贫乏困境的“历史终结论”本身。其实,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而言,“国家能力”往往比“政体类型”本身更为重要,这同样是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早已表述的基本结论,而经由“威权政体”达致市场经济,进而“进化”到市民社会和民主政体的“民主化三部曲”也构成了亨廷顿“政治转型”研究的基本逻辑。但正如福山所言:“成功的自由民主制,既要有强大统一、能在领土上执法的国家,又要有强大凝聚、能将负责制职责强加于国家的社会。强大国家和强大社会之间的平衡,方能使民主生效,不管是在17世纪的英国,还是在当代的发达民主国家中。”在他这里,“国家能力”分析框架的适用对象被进一步扩展到那些已经建立起“成熟民主政体”的国家,国家能力建构方面的成功成为了解释这些国家崛起的重要动因,相反,国家能力的衰弱也对应于同一个国家开始出现政治衰弱的迹象。同时,在福山的理论体系中,一种经由强国家——发展法治——走向民主化的“新三部曲”也多少保留着亨廷顿学说的影子。简而言之,“威权式过渡”的路径与前景在福山这里是借用相对中性的“国家能力”和“政治秩序”的外壳被重新摆上了台面,而这与亨廷顿基于社会运动视角得出的结论实际上是颇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当福山意识到,后冷战时代治理危机的波及对象也将包括美国在内的“现代化样板”涵盖其中时,他也开始对其自由民主的愿景做出调整。在他看来,“广泛存在的庇护主义削弱了国家能力,这进一步妨碍了经济发展的前景。”因此,“更为紧要的是保持资本主义的多样性,以及政府帮助社会应对资本主义的能力。”正是在这里,福山谨慎地与欧文·克里斯托、威廉·小巴克利这类新保守主义者划清了界限。相对的,福山更倾向于把自由民主迄今取得的“胜利”视为“偶然”结果。同时,福山批评新保守主义的扩张性政策不但效果不佳,而且反过来削弱了美国对内抑制“政治衰败”的能力,因此,他倡导系统反思“仁慈的霸权主义”来“回到威尔逊主义的怀抱”。在此,我们可以判断,福山叙事引入的新变化显然不仅强化了其理论分析框架,而且与其对自由民主制度实践中的历史性检讨产生了呼应,从而构成了服务于论证“历史终结论”2.0版本的一条完整逻辑线索。
(四)借“中国模式”重构的“历史终结论”
在其1.0版阶段,福山叙事相对于亨廷顿叙事的一个明显劣势就表现在缺乏后者可以为其理论解释力和可操作性提供支持的有力实证。而在不得不延长“历史终结”的时间进程后,修正版的福山叙事发现“自己的亚洲四小龙”就显得尤为必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福山对于“中国模式”的关注首先是服务于论证上述“找回国家”主药方逻辑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只要稍微分析一下他对于“中国模式”的“溢美之词”就会发现,所谓“达到西方难以企及的历史高度”的“负责任的权威体制”其实不过是亨廷顿或福山理想中“现代国家”要素的一种历史性体现,而其所概括的“中国经验”的主要特征,也不过是使用21世纪的学术话语对18世纪伏尔泰“颂华理论”的某种借用而已。诚然,至少从其结果意义上,福山把高度抽象了的中国模式纳入到了其“三要素说”的解释框架中。尽管在他看来,中国人对于法治的要旨理解有误,但中国作为“一个缺乏程序的实质性负责制国家”,依然“能有效地回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的诉求”,因而具有更大的现实吸引力。以致“最近许多人称羡中国体制并不仅是因为它所取得的经济成就,也包括这个国家能够迅速地做出体量庞大而又复杂的决策,这与欧美国家在过去几年间持续的、令人沮丧的政策形成鲜明的对照。”他甚至尝试挑战了自法国大革命以来盛行的“东方社会停滞说”,“大胆”地指出韦伯所理解的现代国家因素,在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业已到位。同时,在经历了“历史终结论”经受现实考验的阶段后,福山本人显然对政治理论简化问题的缺憾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与中国访谈者沟通的过程中,他就曾小心地对“公式化地概述中国模式”表示了批评,强调“简单地把市场经济和集权政府放在一起,并不是‘中国模式’,也不一定会带来经济的高速增长。”但总的看来,福山对于“中国模式”并无太多的好感,在一些涉及“中国模式”评价与“历史终结论”根基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福山总是毫不例外地选择牺牲前者的客观性,来为后者的合理性扫清逻辑障碍。
2 传承与坚持:福山叙事的连贯性
从某种意义上讲,福山叙事中“变”与“不变”内容的关系,更像是一个成熟理论体系所必备的一体两面,后者为前者提供恒定的逻辑起点,而前者赋予后者必要的应用弹性。因此,要完整地理解福山叙事,就不仅需要把握其“与时俱进”的内容,而且有必要从变动不居的内容中发现其叙事中一以贯之的成分。
(一)普遍主义历史观中的“历史终结论”
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福山叙事的最新版本仍然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元叙事形态。福山本人从来没有表达出对普遍历史意义上的“历史终结论”做出任何颠覆性变革的意愿,即便在当下也是如此。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不仅是“历史终结论”作为一种长时段历史哲学解释框架的意义仍在,而且构成其实质性理论基础的“历史终结者”的主体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福山所区分的仅是规范意义上“历史走向终结”的结果与形式意义上“走向终结”的次序。一方面,他固然在某些片段中“客观陈述”了这样的事实,即对于传统现代化理论中最重要概念之一的“合法性”的来源,可以通过政府成功推动经济增长而获得;但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即便如此,自由民主作为一种“最不坏”的选择,仍然是合法性稳定持久的来源,如果在此基础上考虑普遍性理由的话,那么,“历史的终结”的铁律就不会因为某些“威权政体”短时段的“偶然成功”而遭到否定。
总而言之,福山在推出其叙事新章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其最初确定的以简洁解释框架来论证宏大历史叙事的结构,这既确保了福山叙事内部形变与质不变的内在统一,也导致了一度使中国学者眼前一亮的“政治秩序与国家能力”解释框架不可能真正超越“历史终结论”的规定性桎梏。而这又恰是我们在分析福山叙事时不应忽略的基本前提。
(二)一脉相承的转型分析范式和对自由民主基本面的坚持
一方面,我们应该确认,问题意识与论证视角的改变固然充实重塑了福山叙事,但从一个更广义的范畴而言,这种创新并没有从根本上超越二战后西方理论界风行一时的现代化理论,也没有超越福山导师亨廷顿所提供的“转型范式”的分析框架。同时,如同所有的自由主义者一样,福山在处理“民主”与“政治”这两个概念的问题上明显持有一种极具意识形态色彩的教条观点。福山反复声称,自由民主能够“最终终结历史”并不是基于治理绩效方面的理由。尽管在某些场合,福山似乎相当客观地指出:“制度适应性”与“社会崩溃或危机”之间的紧密关联是对“非民主政治制度”和“自由民主制度”“一视同仁”的普遍规律,但我们没有理由相信,福山会真正成为一个完全价值中立的制度主义者。因为福山所真正确信的,是一种与西方世界主流价值观并不冲突的“政治正确原则”:他如是说道:“一边是有效强大的国家,另一边是基于法治和民主问责制的约束制度,将两者结合起来的自由民主制,要比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政体更公正,更有助于自己的公民。”福山从未从根本上否定或质疑西方自由民主,乃至美式民主的制度基本面,他的忧虑所在,毋宁说更在于某种维系制度运行的机制障碍。而为了改变这种消极现状,福山的药方就是在民主运行的质量衡量标准中引入新的坐标系,即所谓有效国家、法治、民主问责制的现代政治制度三要素。
但即便如此,我们仍需要注意,福山对于自由民主制度或主流的资本主义形态的批判仍是以一种“忠诚反对派”意见的形式出现的。比如,当福山讨论国家能力问题或政治秩序问题时,他就小心地回避了一个根本矛盾,即“与流行的信念相反,市场经济和民主政体——西方文明的孪生支柱——更可能是彼此损害的,而不是彼此支持的。”在承认市场经济与民主衰败间存在某种逻辑关联的同时,福山并未对“市场专政”大加挞伐,而是把批评控制在对技术进步和全球化的消极后果。在此前提下,我们只能认为,福山是有限地引入了带有一定程度凯恩斯主义色彩的分析框架,而不能做出福山叙事已经完全蜕变为一种“国家主义叙事”的判断。同时,福山所强调的“政府在受到约束之前,必须要有实际做事的能力。换句话说,国家必须能够施政。”的含义也不过是在论证需要对美国“动机正确”的民主制度进行机制方面的减负而已。
总之,时至今日,福山仍然坚信:“民主依然站在‘历史终结处’”,“自由民主制没有真正的对手”。也就是说,福山叙事中“新问题并没有以颠覆老问题为前提,而是进一步深化了老问题。”其理论支点仍是自由民主政治,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世界历史演进逻辑。
(三)对“中国模式”的保留意见
毋庸置疑,福山叙事吸引中国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提供了来自西方的某些“积极评价”。相对于一些偏执的新自由主义者,福山甚至不无“大胆”地承认:“中国政府不是强大社会利益集团的简单传动带,它能按照自己的旨意来设定独立的政策议程。”但即便如此,福山谈及中国问题的初衷也绝不是为了宣传“中国模式”,而仅仅是出于为其新论寻找一个现实支点。因此,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对福山评价中国模式时有所保留的态度感到惊奇:
首先,在福山所精心设计的关于现代政治制度三要素的解释框架中,中国模式明显表现为一种“不平衡”的特性——即有效国家元素的早熟和民主法治元素的不匹配状态,因而急需“程序性的监督体制”来遏制可能出现的“坏皇帝”的影响,避免“不受监督的权力”产生“长期负债”的风险。同时,由于三要素之间互相影响的关系,中国的“负责制国家”在技术性层面也远谈不上完美,而是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上存在相当的效能差异,这就为引入民主来弥补地方层次责任制的不足创造了需求。
其次,他还指出,尽管“中国是全球化进程最大贏家之一”,但中国经济发展与政治秩序的良性互动关系或许只是来自一种偶然性的脆弱关联。在此,福山提醒我们不应忘记他在批评美国时关于“制度稳定与政治衰败之间关联”的结论也同样适用于评价中国。再次,福山在不同场合曾反复强调他对于没有引入自由主义修正元素的“中国模式”可持续性的质疑,他也从在对美国发出参照警示的层次之上提出贬低美国制度、赞扬“中国模式”的评论。也正因为此,在普遍性目标与个性化目标实现途径的关系上,福山在承认“欧洲的经验是独特的,不一定能在其他社会复制的”同时,也通过将中国定性为“一开始就打败所有的潜在对手”的“早熟的集权国家”间接地排除了其他国家复制中国道路的现实性。除了一些特定场合中的表述,福山也反复强调,(中国模式)不可能真正成为东亚世界以外世界其他地区的替代性方案。”也“不可能50年后大多数地区都走中国式的道路”。
此外,我们最应该牢记的是,福山始终只是把对中国模式的分析看成了有助于论证他政治发展次序论的一个特殊环节,无论其中包含了多少“正面”的内容,在完整的叙事结构中,只需要用一句“所有的社会,无论威权的还是民主的,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衰败。”作者就可以把“终结历史”的指针重新拨回到“自由民主制度的正轨”上来。在福山看来:“今天中国之所以受到全球的敬仰,世界各国都想要学习中国的模式,并不是因为中国还存在社会主义因素,主要的是因为中国存在充满活力的、有竞争力的资本主义因素。”因此,福山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引入中国议题,不外乎是在其逻辑下,中国的成功可以服务于论证“自由民主制度仍然是历史唯一终结者”。因此,就如不应把“政治发展次序论”从“历史终结论”的有机整体中分割出来一样,把中国议题从最终归于自由民主选项的“政治发展次序论”上独立出来是不符合福山叙事一以贯之的不变实质的。
(四)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的取向
无论是“历史的终结”还是“文明的冲突”,与其说是立论者未卜先知地准确预言了人类历史的走向,毋宁说是因为这些观点暗合于某些具备影响历史走向的统治阶级意志而获得了实践的空间。换而言之,当尝试着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扩张需要“历史终结论”来提供合法性论证,或者是特定民族、特定统治阶级需要通过人为制造和加剧“文明间冲突”以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视角来反思后冷战时代的世界秩序时,我们或许会更加接近事实的真相。
回到福山叙事本身,我们很容易发现,作为美国国家利益的维护者,福山在其理论的新变化中并没有为由美国主推的民主化浪潮在中东北非等地区带来的政治崩溃预留更多的讨论空间,在这一问题的处理上,他与绝大多数美国主流政治学者并无二致。福山巧妙地规避了追究“政治崩溃”外力诱导责任的问题,将一些前殖民地国家在国家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归咎于“廉价的”“不够负责”的殖民主义:“殖民时代留下的可怕遗产,与其说是殖民列强的作为,倒不如说是它们的不作为。”但站在后发国家的立场上,这种将“犯罪”与“失职”混为一谈的论调与其说是在谴责殖民主义遗留的历史问题,毋宁说是在为殖民主义的“历史合理性”进行又一次的背书。相较而言,卡普兰针对同一问题的解释:“事实上,许多国家的身份认同是欧洲帝国主义者创造出来的。……只有让人无法喘息的极权主义政权才能控制这些由模糊的地理表述建立的人造国家。极权主义是解决西方帝国主义在这些人造国家终结后所带来问题的唯一方法,极权主义的崩塌是造成当前中东乱局的根本原因。”倒似乎更接近于事实真相。此外,在涉及中国问题时,福山也绝没有从所谓的“知华”状态自然衍生出“亲华”立场的迹象,就在2014年,他还撰文为美国的对外政策建言:主张“我们应优先考虑政治手段:将北约(NATO)重振为一个真正的军事同盟,而不是民主推广俱乐部;同时建立一个同中国打交道的多边框架,让其邻国有一个不必单独面对北京的替代选择。”
当然,福山叙事中服务美国利益的最主要体现还在于重塑对美国制度基本面的信心。福山在推出“国家能力”理论补丁时,并不希望告诉其听众,维系20世纪自由民主制度西方形态的那些基本理念已经过时。在福山看来,今天的自由民主世界需要解决的问题仅是一场运行机制层面的变革,即“让钟摆往回摆一点”,而非“体制根本改变”的颠覆性革命。因为即便他对美国政治秩序的示范有着诸多不满,但对于事实上维系着“历史终结论”的现实依据的自由民主体制美国范本而言,所谓的“衰败”充其量不过是一种“严重的机能障碍”,与其他暂时地获得了某些优势地位的“威权政体”相比,这种“不涉及根本制度”的麻烦尽管令人遗憾,但肯定不是致命的威胁。
不过,从福山叙事所描述的美国问题中,我们也并非毫无收获。比如,在讨论“美国的衰落”的原因时,福山曾完整地引述了奥尔森对利益集团政治的负面意见:“在和平、稳定的环境下,民主制度会不断积累利益集团。这些集团不是在创造财富,而是利用政治体制攫取利益或寻租。这种租金不具有生产力,损害公众利益。但公众团结不起来,无法进行有效组织,不能像银行业或玉米生产商那样自觉地保护本行业利益。结果,寻租行为就这么耗下去,只有战争或革命等社会大震荡才能将其强行阻断。”在此,反观在类似民主或治理议题的讨论中,一些中国学者往往表现出比美国自由主义同仁们更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使得他们为一些今日中国“尚不存在或尚不成熟的制度/机制元素”所做的辩护显得激情澎湃,其中滋味,倒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总而言之,当全面回顾福山叙事的演化轨迹时,我们可以感受到的第一个事实确实是:“福山已经不是当年的福山”了——因为在其叙事的2.0版本中,福山实现了他个人立场由激进自由主义到审慎自由主义的局部转变。但与此同时,第二个事实也不应被就此遮蔽,那就是从本质的意义上说,“福山仍旧是当年的福山”。尽管在方法论意义上做出了诸多修正,但只要“历史终结论”依旧构成支撑福山叙事的哲学基础,只要扮演惟一的“历史终结者”角色的仍然是自由民主制度,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在福山叙事中发生了什么根本性的转变,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新的福山叙事给中国理论界带来的新东西或许一开始就没有我们期待的那样多。
3 反思与超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VS福山两版“历史终结论”叙事
当沿着反思的路径来重新审视福山叙事中“变与不变”的内容时,我们的目标绝不该止步于解构的逻辑层次,更不意味着要掀起一场学术界的“去西方化”运动,而是要以深刻的反思和批判作为建构非福山叙事的起点。事实上,恰如福山在其理论体系的2.0版本中所承认的那样,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政治衰败”(当然是相对意义上的)已经成为了一个得到广泛确认的事实,而对于并不受缚于自由民主教条不受挑战原则的人们而言,那种将美国兴衰同自由民主的成败做出切割的理论修补也并不会实质性地改变这一状态。更重要的是,以中国为代表的后发国家在非西方式政治发展实践中的探索也提出了对于超越福山叙事、超越亨廷顿叙事,乃至超越整个西方叙事的需求。于是,经由“福山热”所开启的政治发展研究本土化进程,也必将有助于我们把为福山等人所窄化和扭曲的民主观念从自由主义的僵化形式中拯救出来,有助于我们将人类社会政治发展与现代化的普遍性规律从线性历史中形成的特定西方理论载体中解放出来,在更高层次上彻底破除所谓“自由民主终结历史”的迷信。
正如上文所述,在福山叙事的变迁中,普遍主义历史观中的“历史终结论”与对自由民主基本面的坚持,构成了其理论体系中“不变”的成分。在福山们看来,既然诸如有限政府、分权制衡、自由市场这些作为自由民主“可辨识特征”的原则都是不可放弃的,那么,这种基于施特劳斯式反历史哲学的民主观,就必然拒斥对于自由民主“终极方案”的任何挑战和调整。简而言之,无论其在不同阶段上对“秩序与权威”元素的妥协程度如何,福山式民主方案的稳定特征其实都在于把自由民主预设为一种不可变革、不容挑战的制度样本,代表着人类社会殊途同归的趋势。但是,对于并不受限于上述一系列自由民主的“政治正确原则”的中国而言,其民主发展的方案则将展现出全然不同的特征。新中国之所以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使民主这一舶来之物在有着深厚封建专制主义的土壤上生根,能够在不动摇国家存续发展的根基,不造成“民主化震荡”的情况下稳步推进一个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民主建设工程,除了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了民主形式与内涵的有机统一之外,还在于中国的民主制度在具体形式和实践机制上是“可变革的制度”,是在持续改进中不断实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制度。
我们常说,中国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之一就在于渐进式改革路径,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渐进改革绝不意味着我们遵循亨廷顿或者福山2.0版叙事的逻辑,朝向自由民主的“终极方案”实现渐进式转变。相反,其中国式的核心内涵在于,当既有的民主方案不能提供中国问题的有效解答,或者当本土的民主探索进入到理论与实践的“无人区”时,我们就需要慎重地思考民主制度的建构与本土现实资源之间的适配关系,需要认真衡量民主的特定指标提升与其总体宗旨及治理改善目标间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案其实是具有高度开放性的,除了核心的实现人民民主的立场,以及贯彻民主的功能性目标的评价体系之外,中国的民主发展从不拒斥从其他国家的民主制度和实践中汲取有益的成分。正如贝淡宁所言,“改善贤能政治的努力与不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社会的其他特征之间并没有格格不入之处。”无论这种“贤能政治”的概括是否准确,中国民主建设的持续可变特征都构成了与自由民主“终极方案”间的鲜明对比。而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源,则在于到底是把民主视为一种依附于特定程序和模式上的“神圣原则”,还是根据民主的人民性宗旨和有利于善治的功能来评判与设定民主建设路径。明确了这种区别,我们其实也就可以断言,体现出非西方化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案及更高层次的政治发展道路,都不是任何版本的亨廷顿叙事、福山叙事或者任何其他的西方中心叙事所能涵盖的,它的前景和未来从根本上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忠实于社会主义民主的宗旨初心,也取决于其在实践与理论发展中能否在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最终超越被宣称为“终结了历史”的自由民主方案。
此外,福山叙事的变迁还给中国学人留下了这样一道辨析题,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成为名副其实的“理论的发源地”。这个问题就是,当下中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与福山在中观层次上强调的政治秩序与国家治理有没有关系?其根本差异又在何处?不可否认,两者确实在学理意义上存在着一些观点的交集,但也仅此而已。事实上,无论从治理的内涵、目标旨趣、制度与文化基础,还是整体的治理模式特征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的治理现代化,与福山们所展望的“治理现代化”都迥异其趣。比如,当福山批评美国的“否决型政体”造成的“政治衰败”时,他并不是在真正地关心治理的成败,而仅是在治理失败可能导致对自由民主的认同危机这一功利性角度上思考问题。就如战后的资产阶级在危机阶段选择福利国家和凯恩斯主义这样的“让利对策”,而在赢得冷战后则日益趋向于“不再让利”的路线一样。一旦渡过了危机,那种对自由民主的盲目自信和扩张野心,必将驱使自由主义者再次降低治理议题的优先级,使之服从于传播“普遍原则”的需要。与之相较,中国在现阶段对于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强调,则是基于完全不同的治理理念。中国政治发展语境中的治理现代化本身既是手段,也是目标,它的内涵已经不限于西方语境下“政府过载”问题倒逼的变革趋势,也不仅仅关系到民主制的合法性与认同基础,而是直接指向了强国富民的根本目标。中国的治理现代化不是在为治理的本土制度和本土资源做减法,不是要在一个福山所设想的“终极方案”的规定性下通过移植制度完成所谓的“历史补课”,而是要始终遵循着本土致用和赶超西方的逻辑来自主推进。
最后,在整个关于福山叙事的探讨中,我们似乎还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福山热”的产生与回潮,本质上恐怕还源于今天的中国政治学尚未获得与福山之辈平等对话的能力与自信。这种理论本土化与本土实践进展不尽匹配的情况,影响到了个别人对学术自信的坚持。由于那种“事事必以求证于西方为尚”的思维定式,我们对明显有别于西方模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概括仍处于相对不成熟的阶段,这就导致了“亨廷顿热”“福山热”“柏克热”等此起彼伏地主导了中国学术界对于政治发展问题的前沿探讨,更造成了在学术反馈于实践过程中不断出现“很多事做对了却被说错了”的遗憾。有鉴于此,在“福山热”之后的冷思考中,中国学人真正应该追问的,恐怕并非福山叙事的“变与不变”中究竟潜藏着哪些对于“民主/政治发展是什么”的现成答案,而在于从其中折射出的“民主/政治发展不是什么”的反向启示中,找到建立中国本土理论体系的学术自觉、话语自觉与文化自觉的动力。
*文章转自《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限于篇幅,有所删节。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星火智库立场,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ghuozhiku.com/163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