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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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卢森堡
作者|雄鹰
欧洲三大强国——英国、法国、德国的交汇处,被称为“欧洲的十字路口”,该地区被称之为“低地地区”,在现代由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三国组成。这三个国家中,卢森堡大公国面积只有2500平方公里,人口60万,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袖珍国家。2021年,卢森堡人均GDP高达13.5万美元,是全球人均GDP最高的国家。然而,除了卢森堡大公国之外,低地还有一个以“卢森堡”为名地方,即比利时下辖的“卢森堡省”。比利时卢森堡省的面积4400平方公里,与卢森堡大公国接壤,比卢森堡面积大接近1倍。然而卢森堡省的人口只有28万,相当卢森堡人口的(60万)一半不到。那么,低地怎么会有两个叫“卢森堡”的地方,比利时的“卢森堡省”为什么比卢森堡的面积还大呢?
荷、比、卢三国所在的地方,因地处莱茵河等多条河流的下游,平均海拔不到1米,是欧洲地势最低洼的地区。这里被称为“Netherland(尼德兰)”,意译即为“低地”。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进入中世纪,低地归属于法兰克王国。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被一分为三。西法兰克王国就是法兰西王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就是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的雏形。被划入中法兰克王国的尼德兰(低地)一直以来都是东西法兰克王国争夺的地区。公元855年,中法兰克国王洛泰尔去世后,尼德兰被东西法兰克王国瓜分。因此,尼德兰地区逐渐被两大文明影响,形成了日耳曼语族的德语、荷兰语(东法兰克),以及罗曼语族的法语(西法兰克)混杂的局面。在中世纪时期,欧洲不仅国王有自己的封地,王国的贵族分为公、侯、伯、子、男五个等级,每个等级也都有自己的封地。在尼德兰地区,当时隶属于西法兰克王国的阿登伯爵继承了尼德兰南部的阿登高原领地,成为当地领主。当时无论是东西法兰克王国,都没有形成中央集权。东法兰克公元962年改为神圣罗马帝国。公元987年,雨果·卡佩继承西法兰克王国王位,名为法兰西王国。公元11世纪,神圣罗马帝国通过战争占据了阿登高原。阿登伯爵的后人康拉德被神圣罗马帝国封为卢森堡伯爵,该地区的名称从阿登伯国变成了“卢森堡伯国”。由于缺乏中央集权,神圣罗马帝国内部各邦国之间通过相互征伐、联姻的方式不断扩大自己的领地。12世纪时期,卢森堡伯爵实现了领土的扩大。由于各邦国都没有统一帝国的实力。13世纪,七个势力最大的邦国建立了“皇帝候选制度”。七个实力最强的邦国可以成为皇帝的选帝侯,卢森堡伯爵所在地也是其中之一。从13世纪到15世纪,卢森堡家族迎来了“高光时刻”,产生了三位帝国皇帝。13世纪时期,卢森堡家族的亨利四世被选举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神圣罗马帝国进入了卢森堡王朝时期。在1354年,卢森堡的地位从伯国提升到公国。1355年,卢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此后,卢森堡家族利用这个优势,不断为其家族扩张领土。1364年,卢森堡公国的面积超过了1万平方公里,面积是今天卢森堡的4倍。
14世纪时期,不仅是神圣罗马帝国,隔壁的法兰西王国也没有确立中央集权。当时法兰西是多个诸侯国组成的联合王国,国王仅仅控制着巴黎(法兰西岛)及其周边地区。法兰西的诸侯国中,势力最大的是东北部的勃艮第公国。勃艮第公国利用法兰西王室忙于英法百年战争(14-15世纪)之际扩张领土,并染指神圣罗马帝国的尼德兰地区,占据了除了卢森堡伯国之外的尼德兰。1437年,卢森堡王朝的绝嗣成为了卢森堡地位的转折点,卢森堡在帝国的地位下降。卢森堡家族的领地沦为神圣罗马帝国其它诸侯和勃艮第公国觊觎的对象。1443年,勃艮第公国通过战争占领了卢森堡,将其划归入尼德兰。由于勃艮第公国是法语国家,统治者在包括卢森堡地区在内的尼德兰南方推广法语。卢森堡地区逐渐形成法语、德语交错的局面。与此同时,随着英法百年战争法国的胜利,法兰西王室通过收回各地的权力、战争的方式加强中央王权,控制了除勃艮第公国之外的大部分土地。1477年,勃艮第公国的大胆查理在对外战争中身亡,仅留下一女玛丽(嫁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家族)。但是,勃艮第公国不承认女性的继承权。勃艮第公国被“一分为二”,法国借机收复了勃艮第南部。神圣罗马帝国的哈布斯堡家族因娶了查理的女儿,获得了包括卢森堡在内的尼德兰大部分领土。16世纪时期,哈布斯堡王朝(奥地利)通过与西班牙的王室联姻,获得了西班牙的监国权。1516年,因为哈布斯堡家族的卡洛斯出生在尼德兰,而卡洛斯又继承了西班牙王位,因此,包括卢森堡在内的尼德兰地区成为了西班牙属地。此时西班牙正在通过殖民扩张,建立世界性的殖民帝国。尼德兰凭借着地处北海沿岸的优势发展贸易,商贸十分繁荣。尼德兰地区繁荣之时,也是宗教改革之时。特别是工商业发达的尼德兰北方越来越不愿意被天主教教义所束缚,因此,尼德兰北方改信新教。工商业发达的尼德兰地区被称为“西班牙王冠上最璀璨的明珠”。1556年,西班牙国王对尼德兰征重税。西班牙是狂热的天主教国家。为了维护统治权威,西班牙设立宗教裁判所,迫害尼德兰北方的新教徒。1568年,在西班牙的经济和宗教的双重压迫下,尼德兰爆发独立战争。1581年,新教徒为主的尼德兰北方七省脱离西班牙独立,成立联省共和国(荷兰)。包括卢森堡在内的尼德兰南方(天主教徒为主)留在了西班牙,成为“西属尼德兰”。宗教改革后,神圣罗马帝国也出现了新教同盟(北方)和天主教同盟(南方)的对立。1618年,以勃兰登堡-普鲁士(北)为首的新教同盟,和以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南)为首的天主教同盟爆发战争。随着战争的爆发,外部势力也参与了其中。西班牙站在天主教同盟一边。法国虽然也是天主教国家,但法国觊觎尼德兰南方的卢森堡。因此法国站在新教同盟一边,和西班牙站在了对立面。战争最终以新教同盟胜利告终。1659年,西班牙和法国结束战争状态。西法两国签订《比利牛斯条约》。西班牙将卢森堡南部割让给法国。卢森堡遭遇第一次分割。1701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绝嗣,包括卢森堡在内的尼德兰南方,从西班牙易手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一直维持到1790年代。1792年,法国爆发了推翻君主制的大革命。这引起了欧洲诸多君主国的恐慌。他们组成反法同盟入侵法国。1794年,法国战胜了第一次反法同盟后,将战火烧到尼德兰地区。1795年,法国占领了尼德兰南方(奥属)和独立的尼德兰北方,尼德兰南北全境被法国占领。拿破仑掌握法国政权后,欧洲各君主国组织起了更大规模的反法同盟,拿破仑战争爆发,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在拿破仑战争中灭亡,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放弃帝号。不过,拿破仑战争最终在1815年以法国失利告终。欧洲各战胜国召开了维也纳会议,处理拿破仑战后的欧洲秩序。战后,法国恢复了君主制,波旁王朝复辟。战胜国决定,尼德兰以南方(比利时)并入北方(荷兰)的方式,重新获得统一。卢森堡的归属也是维也纳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此时的卢森堡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但因为地处法国、普鲁士交界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普鲁士以卢森堡曾属于神圣罗马帝国为由,希望获得卢森堡的主权。但主导会议的英国不希望普鲁士势力过大,拒绝普鲁士合并卢森堡的要求。普鲁士虽然没有得到卢森堡的全部领土,却得到了卢森堡东部2400平方公里的领土,并取得了在卢森堡驻军的权力。卢森堡剩余部分从公国提升到“大公国”,卢森堡大公由荷兰国王担任。卢森堡与荷兰组成了共主邦联。▲1815年的尼德兰(绿色)和卢森堡大公国(浅绿色)为了防止荷兰彻底独吞卢森堡,条约还规定拥有荷兰王位的奥兰治·拿骚家族(奥兰治家族和德意志的拿骚家族联合)继承原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领土时,必须遵循原神圣罗马帝国的“半萨利克法”,只有家族内所有男性后裔绝嗣的情况下,才能由女性继承原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荷兰王位继承不受半萨利克法的限制,这为日后卢森堡大公国的独立提供契机。
维也纳会议规定的尼德兰南北统一,是以南方加入北方(荷兰)的形式统一的。虽然统一后以海牙和布鲁塞尔为双首都,但实际权力掌握在北方(荷兰)主导的新教政权手里。北方采取歧视天主教徒的政策,引起了南方天主教徒的强烈不满。当时的荷兰国王威廉一世在全国推行强制荷兰语政策,点燃了南方法语区人民的怒火。1830年,尼德兰南方(比利时)发动起义,宣布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同属天主教阵营的卢森堡大公国坚定支持比利时独立。在卢森堡大公国境内,西部地区主要是法语区,因此当地人更是参与了比利时独立的过程。1839年,在英法普等大国的干涉下,比利时最终独立出来。独立后的比利时虽然是荷兰语区、法语区并立,但总体却采用“独尊法语”的政策,成为了事实上的法语国家。 ▲荷兰国王威廉一世(左)和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右)卢森堡尽管加入比利时独立革命,但境内德语和法语并立。英国、普鲁士极力阻挠卢森堡并入比利时。在大国压力下,比利时吞并卢森堡的计划最终破产。虽然比利时没有吞并卢森堡全境,但卢森堡西部的法语区成为了比利时觊觎的目标。1839年,荷兰、比利时等国在伦敦签署《1839伦敦条约》。条约规定,卢森堡将占国土面积三分之二的西部法语区割让给比利时,东部的德语区继续留在尼德兰北方(荷兰),与荷兰组成共主邦联。比利时占领了卢森堡的法语区后,将占领区设置为比利时的一个省——卢森堡省。至此,欧洲形成了两个以卢森堡命名的地区——比利时卢森堡省、以及与荷兰组成共主邦联的卢森堡大公国。
比利时独立后,卢森堡大公国和荷兰虽然名义上还是一个共主邦联,实际上两地的陆地联系已经切断,卢森堡成为了“飞地”。荷兰对于卢森堡大公国的控制越来越弱。1842年,卢森堡撰写了第一部宪法,为“事实独立”的第一步。同年,卢森堡加入了德意志关税同盟,成为了关税同盟的一员。1866年,德意志两大邦国——奥地利和普鲁士为了德意志统一大打出手。普鲁士撤出了在卢森堡的驻军。普鲁士军队的退出,给法国吞并卢森堡机会。此时荷兰遭遇财政危机。1867年,法国向荷兰提出了购买卢森堡的方案。法国此举遭到普鲁士和英国的恐慌。在德意志邦国和英国的压力下,1867年,各国签署《1867伦敦条约》,确认卢森堡为中立国,荷兰国王依然兼任卢森堡大公。 ▲《1867伦敦条约》,确定卢森堡的中立
荷兰和卢森堡共主邦联的形式一直持续到1890年。1890年,荷兰国王威廉三世去世时未留下男性子嗣,维也纳条约规定荷兰王位不受半萨利克法限制,因此威廉三世女儿威廉明娜继承了荷兰王位。
但卢森堡大公受到半萨利克法限制。威廉三世本人虽没有留下儿子,但其远在德意志的亲戚拿骚家族依然有男性子嗣阿道夫(威廉三世的远房堂弟)。根据半萨利克法,阿道夫继承卢森堡大公的位置,即阿道夫一世。
由于荷兰和卢森堡出现了不同的君主,这标志着卢森堡实现了完全的独立。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国界和边境至此完全确立,一直延续至今。
历史上脉络相近的尼德兰(低地)地区,最终形成了三个国家——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
从历史脉络上看,荷比卢三国因地处英法德交界处,注定成为了大国争夺的对象。甚至到了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三国都没能逃脱战争的荼毒。
二战后,三国利用地处“十字路口”的优势,成为了欧盟的六大创始国。
欧洲一体化进程深入,说法语的卢森堡省和说德语(卢森堡语被视为德语的分支)的卢森堡大公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
比利时和卢森堡都扮演着“超级联络人”的角色,如今,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成为了欧盟总部所在地,卢森堡大公国则拥有欧洲法院、欧洲审计院以及欧洲投资银行,成为了继布鲁塞尔和斯特拉斯堡之后的“欧洲第三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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