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全部归案,唐山打人案件“挑头者”劣迹斑斑,或构成恶势力

作者:陈威敬

本文转载自:中国新闻周刊(ID:chinanewsweekly)

除了本次事件
还要调查既往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

9人全部归案,唐山打人案件“挑头者”劣迹斑斑,或构成恶势力

6月11日下午,在江苏警方协助下,唐山警方将在某烧烤店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这本是一次简单的宵夜聚餐。然而,一男子对正在用餐的四名女子中的一人进行骚扰并殴打,随后该男子多名同行人员冲入店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在警方通报中,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企查查平台,其中一名主要嫌疑犯陈某志劣迹斑斑,曾多次被限制“高消费”,也即所谓的“老赖”。当地妇联回应称,两名女性已经就医,暂无生命危险。

多名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该案情节恶劣,可能涉嫌多种犯罪,在量刑标准上有从重情节。除了查本次事件外,还要调查既往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

另外,店家对于消费者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当时店中也有不少顾客,若能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局面或会为之改变。

“挑头者”劣迹斑斑
牵涉7起司法案件

事件发生在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唐山市机场路某烧烤店内。

犯罪嫌疑人下手凶狠,整个冲突过程持续约3分钟。

监控视频显示,烧烤店内,一名身着绿衣的男子走向正在用餐的四人,疑似搭讪骚扰一名身着白衣女子。男子有伸手去摸的猥亵举动,被拒后掌掴了该名女子,女子予以反抗。随后,冲突发生,另几名男子冲进店内,开始围殴。与白衣女子同行的黑衣女子被打倒在地,白衣女子遭到反复殴打,并被拽着头发拉出店外,头部、脸部被猛踹。有目击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几名男子打完人就跑了。

9人全部归案,唐山打人案件“挑头者”劣迹斑斑,或构成恶势力

视频截图

视频一经曝光,随即引发舆论关切。10日下午,唐山路北警方通报称已经锁定嫌疑人,正在全力实施抓捕。当晚,有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警方还表示,目前两名受伤女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警方连夜抓捕,至11日下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当地市民反映,警方披露的主要嫌疑犯之一陈某志,即上述绿衣男子,系当地一水产养殖公司老板。企查查平台显示,陈某志牵涉7起司法案件,多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也即所谓的“老赖”,案由包括不当得利纠纷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陈某志曾为一犯故意伤害罪涉案人提供拘禁住所,在所属日期为2019年3月的该案二审裁定书中,陈某志被标注为刑拘在逃人员,但文书网上未披露后续详情。而上述涉案人名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与本地市民指认的本案另一主要嫌疑犯刘某同名,该信息未获警方确认。

就在6月8日,唐山市刚刚召开了全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另据11日的《唐山劳动日报》消息,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扁平化常态化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公安警务力量融入基层网格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平安唐山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若被打成重伤

动手者最高判刑十年

这起案件被视为挑战了大众的安全底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涉案9人可能触及何种罪名,量刑标准如何?会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吗?

“人家没招你,也没惹你,你去搭讪,人家不想理你,或者人家不想顺着你的意思去做些事情就进行殴打,这毕竟是在公共的场合,虽是在晚上,但说光天化日之下也是可以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在量刑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从重情节。

“以法律解读之,这是一个典型的流氓调戏女子不成,恼羞成怒殴打女子事件。事情起因是绿衣男摸白衣女的背部的猥亵行为。这并非常见的搭讪。白衣女的反抗,黑衣女的施救是正当防卫。图案衣服男子、绿衣男子及其同伙随意殴打女人,起哄闹事,是寻衅滋事行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称。

就几名涉案男子可能触及的法律,丁金坤介绍,一是猥亵,应受治安处罚,视情况最多拘留15天;二是寻衅滋事,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期五年以下。根据《刑法》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故意伤害罪。若白衣女子被打成重伤,则动手的构成更重的故意伤害罪,最高判刑十年。

观点认为,若白衣女子的伤情经鉴定未构成轻伤二级或以上,嫌犯或将仅面临10至15天的行政拘留。

2020年9月,浙江台州一名25岁的女孩,在吃夜宵时被几名男子骚扰,殴打致昏迷,住院达15天。但因鉴定为轻微伤,几名男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范辰看来,如果此事不发酵,一些人充当保护伞,是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帮人无事生非,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即使受害人是轻微伤,这帮人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来看,涉案多人疑为酒后闹事。但从法律规定上看,醉酒并非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肖之娥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酒后行为对量刑影响不大,不会因为喝酒从轻或减轻或加重,具体量刑,要考虑是否认罪认罚、是否赔偿谅解、一贯表现等等。

除本次事件

还要调查既往违法犯罪

多人涉案,手段残忍,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还怀疑,涉案人员是否系恶势力团伙。

肖之娥介绍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根据规定,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涉事9人是否构成恶势力,除了查本次事件外,还要调查既往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如果有,且达到恶势力的要求,那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肖之娥称。

丁金坤还表示,白衣女子的反抗,黑衣女子的出手施救,门外女子的见义勇为,都是正当防卫。“本案影响非常恶劣,让人觉得没有安全感。女子好端端地在吃饭,被调戏,反抗后,被围殴。这一切都是当众发生,这群流氓在大庭广众下,随意调戏,结伙殴打女子,肆无忌惮,无法无天。”

在范辰看来,店家对于消费者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此外,当时店中也有不少顾客,若能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局面或会为之改变。“当时这几名犯罪嫌疑人手里面并没有带有凶器,如果带有刀具,可能一般人去阻止会有危险,所以我认为去阻拦这个违法犯罪的活动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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