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受争议的【房改新政】:白条拆迁!

作者:北风

本文转载自:北风雪林(ID:beifengxuelin)

我有一个亲戚,原先在一个三线城市的“老城区中心地带”有个平房。

过去几年,他一直希望市政府能够动用“棚改”,让他的家底厚实一点。

甚至他还动过心思,希望找关系把“平房”评估为“危房”,从而同意他自己将房子“重建”,未来拆迁可以多赔一些面积。

当然,过去几年他使尽浑身力气,可是从市政府到社区,回馈都很冷淡。

直到这个月,他跟我说社区主动联系他,有专业机构上门“丈量评估”,而且很有可能被“评估为危房”,从而倒逼政府“加速拆迁”。

从一些读者反馈的“案例”来看,最近三线城市“加速丈量”,似乎准备棚改的迹象不止一处。

我却要提醒大家,当政府从“爱搭不理”,变得主动“评估危房”,这可不能高兴太早。

当一个城市财政困难,新房去库存难度很大的时候,却在努力“推进棚改”,没钱又能推动棚改,那很可能是“白条棚改”模式在扩散并效仿!

壹,最受争议的“白条棚改”!

最近几个月,河南的负面新闻非常多。

从超高价的“核酸检测亭”,到4月的村镇银行无法取款,再到这个月的“储户赋红码”事件,以及“无上访社区中考加分”等奇葩政策。

在一系列负面社会新闻,让全国网友对河南口诛笔伐的时候,这其中还包括河南地方政府的“白条拆迁”政策。

我今天准备写的是从经济层面来“探讨白条拆迁”政策,并且我要说明的是“白条拆迁”这一模式,并非河南首创,东部多个省份都有城市推出类似模式。

一些河南网友认为,在东部沿海城市就是“房改新政”,“房票重现”,到了河南,就被骂为“白条拆迁”,这似乎有“看地域下菜碟”的嫌疑。

我们今天抛开地区,只从经济角度谈谈“白条拆迁”政策。

所谓白条拆迁,是今年地方政府推动“货币化棚改”的一种变种。

就是地方政府首先从“国开行”这样的大行落实“几千亿棚改资金”,可如果“大水漫灌”的直接发钱,容易导致房价暴涨,或者社会通胀,或者资金外溢等多方面风险。

那么河南的“白条拆迁”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

从政策描述来看,就是给拆迁户“不发现金,只发房屋价值的票据凭证”,然后拆迁户凭借这些票据凭证,只能够在“拆迁城市进行改善性住房交易”。

从政策层面,这种模式‘看起来’有几个好处:

第一:过去的棚改往往造就一批千万富翁,这些千万富翁的“资金消费流向不可控”,效率不高。

“拆迁凭证”让拆迁户没有“暴富”,不会成为社会“通胀”和不安定的暴发户阶层。

第二:过去三线城市的棚改,财政或者地方政府借贷资金给到“拆迁户”,拆迁户会拿钱到省会买房,省会城市的拆迁户,又回到全国新一线和超一线城市买房。

这样的后果就是“三四线城市举债,货币化棚改之后,这些资金还是注入并且炒热新一线超一线”房产。

使用“拆迁凭证”制度,可以让拆迁之后的“补偿款”,只能够在“拆迁户原城市”买房,阻止了“举债换来资金外逃”的恶果,使得城市举债,最后变成城市的“新住宅去库存”,肥水不流外人田。

第三:过去城市“拆迁”,货币化安置的资金会流向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行业。

新政策“拆迁凭证”只能够用来买房,可以让拆迁款实现“专款专用,只在当地房地产市场内循环”。

贰,这并非河南首创!

在“政策描述”中,“拆迁凭证”取代巨额拆迁款,能够实现“资金效率最高”,“资金不外流”,“资金在房地产行业内循环”等优势。

可是在许多经济学家和评论员眼里,这就是“打白条”抢夺拆迁户的合法房产,并且让拆迁户为“新楼盘接盘”。

许多负面评论将这种“白条拆迁”模式的黑锅引向河南地方政府。

不过我从全国各地的读者朋友的调查来看,这种模式并非“河南首创”。

我在江苏和浙江的读者都反馈当地有“类似拆迁白条”的存在,从时间点来看,目前读者反馈最早的是浙江绍兴,嵊州等地区。

这种“拆迁白条”最早出现在江浙“发达不缺钱”地区,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不过这些地区有一个特点,就是在浙江内部属于“并不富裕”,或者“相邻富裕地区”。

这种“白条拆迁”,能够将“拆迁款留在当地”,刺激当地新房资金循环的特性,才是这种政策被许多城市和地区效仿的原因。

叁,对经济的利弊需要全面研究和法制边界!

这种“白条拆迁”,在各地的“房产新政文件”里,名称表述各不相同,但都列出了“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不外流区域”,“资金不外溢房地产行业”三大优点。

有这么多优点,为什么那么多人骂呢?因为在读者实际反馈的案例里,有很多弊端。

比如一个读者向我反馈江苏张家港的一个拆迁案例:就是政府“评估为危房”,强制拆迁,然后给出两种“拆迁补偿方案”。

第一种,按照7000一平米,拿钱走人。但是当地不同地段的房价在9000~12000之间,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补偿单价老百姓当然不愿意。

第二种,就是按照8000~9000一平米补偿,但是不给现金,只给“房票”,指定到两个开发商新楼盘去“二选一”。

不仅限制拆迁户的买房范围,并且黑心开发商还在知道“拆迁凭证”政策之后,将房价从市场价到面对拆迁户的“拆迁凭证”直接涨价三成。

许多经济学家指责“白条拆迁”的根源,也是因为这种“白条”,有点类似“房产市场的金圆券”。

拆迁户拿到白条之后,并不能“等价选择自己喜欢的房产”,一方面导致房地产市场“普涨”,另一方面就是针对“拆迁白条”进行“远高市场价”的加价销售,这就和“国统区金圆券”大贬值前的状况很类似了。

我至今并没有将“拆迁凭证”直接打成“房改乱政”。

我认为在一些经济不发达,财政紧缺的城市,想要实现“房地产软着陆”,或者都会变着名目的采用“白条拆迁”模式,将拆迁款向“当地新楼盘”输血,将政府举债的资金,想办法留在当地“内循环”。

但是,如何让“拆迁凭证”,不成为“房产市场”压垮经济的“国统区金圆券”,需要高层智慧以及法制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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