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金磊
本文转载自:中国新闻网(ID:cns2012)
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中国多次强调政府要过紧日子,如今,又一新举措出台。
11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部分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
根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20年,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3.5万亿元、负债总额11.2万亿元、净资产32.3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5.3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2万亿元。
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注意到,意见处处体现“过紧日子”的要求,力度和决心加大。
“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的重要举措。”意见要求实现“全面覆盖”,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在优化在用资产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了“两个最”——行政事业单位要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使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曾担任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的白景明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财政支出需求比较大,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确保政府职能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尽可能压低政府运行成本,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财政收支矛盾。
一是意见提出“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按规定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当前国家非常重视创新,重视科技研发投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金投入较大,使用需求各方面都有,共享共用的话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节约资金。二是意见提出“加强资产调剂”,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优先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调剂利用。对使用价值大、利用范围广的低效、闲置资产,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资产调剂是一种制度突破、制度创新,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意见提出“实施公物仓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公物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鼓励建立公物仓,以前有过相关探索,这次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下来,从而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注意到,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是近年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创新推动资产调剂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的有效途径。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5月,国管局启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将各部门7000余件、资产原值4000多万元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一些地方也多种形式探索线上线下公务仓建设,全国共建立了100多个公物仓。
意见还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对外出租或者处置。
媒体注意到,为了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地方加大了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的力度。
财政部主管的《中国财政》杂志9月曾撰文指出,1—8月累计,全国非税收入增长21.2%,增量的3/4体现在地方。地方非税收入增长16.9%,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以及与矿产资源有关的收入增加。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33.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63.9%,两项合计拉高地方非税收入增幅13个百分点。
白景明表示,事实上,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说了很多年,也有成效,但在当前形势下要加强这项工作,要全力破解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确保盘活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按照意见的要求,在规范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或者虚假交易,以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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