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静,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今年58岁,山东桓台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他长期在山东省工作,担任过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援藏任日喀则地委委员、日喀则市委书记等。
2013年7月任青岛市李沧区代理区长,2014年1月任区长。2016年4月,王希静升任李沧区区委书记,2021年8月被查。
12月6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贪污、受贿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希静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及孳息,依法处置。
法院审理查明:
2007年7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王希静利用担任平度市委副书记、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与他人通谋,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7240万元;
2011年11月至2020年初,被告人王希静利用担任青岛市李沧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款支付、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75万余元。
2022年1月,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希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谋求特殊待遇,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贪图虚名、弄虚作假,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擅权妄为、急功近利,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组织原则缺失,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搞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贪污受贿。
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该通报指出: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假作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使用公款购买、装修别墅供个人招待使用问题。2017年至2020年,王希静盲目追求财政收入“过百亿”目标,要求职能部门虚增财政收入、编造虚假数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追求政绩,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要求多家国企举债投资,强行推进某建设项目,造成大量建筑空置浪费。
有网媒介绍说,有个朋友和王是楼上楼下之邻居,王喜欢在小区散步,所以两人有多次交流之机会,对王的性格比较了解。有一次,王散步时,穿一双回力牌运动鞋,自云自己非常简朴,这是滨州师专上大专时所买,一直穿到现在。朋友一算时间,都30多年了,怎么可能?见其虚伪之表演性格。也因亲见其做李沧一把手三年,换了三辆车,是个能折腾的,不像个简朴的。
王希静曾多次强调作风问题。
比如,2017年11月,王希静曾对媒体谈及他对“干部”二字的理解。他说,干部的价值在于干事,要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起干部队伍干事的积极性,让每一位党员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再比如,2019年2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青岛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当时,王希静还信誓旦旦地说,干部想要做好工作,要热爱领袖,带着感情,才能干好本职工作,干好本职工作不叫担当,这叫该当。
“领导干部要争当绝对忠诚,绝对可用,绝对执行,绝对优秀的干部兵。对待那些欠当、不当、不作为、慢作为、差作为、少作为、假作为甚至反作为的干部就要坚决惩治,毫不客气,不能因为害怕得罪人,而让李沧人民的福祉受到损失,领导干部就要匡扶正义,以强扶弱。”
今年4月28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称,2014年2月至2021年8月,王希静先后违规安排2人专门负责照顾其饮食起居。2016年下半年,王希静违规安排使用国有资金购买装修别墅1套,供其个人招待使用。
换句话说,在成为区长之后,王希静就安排人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了。
2014年1月,时任青岛市李沧区代理区长的王希静刚刚去代转正,2016年5月他升任区委书记,王希静落马的时间是在2021年8月2日。
难怪北京有媒体说:事实证明,王希静只是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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