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国家人文历史(ID:gjrwls)
1917年,《福布斯》杂志创办,并在65年后的1982年推出福布斯富豪榜。如果财富是一个可以衡量的尺度,当大清王朝走进历史时,退位的溥仪是否能跻身全球顶级富豪圈?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知道1912年的首富是谁,他有多少钱?
1912年,当时的世界首富是约翰·雅各·阿斯特四世,可惜他还来不及登上福布斯富豪榜,就先登上了泰坦尼克号,葬身冰冷的大西洋。时年47岁的阿斯特四世留下了1.5亿美元遗产。依照遗嘱,其中7200万美元留给长子文森特,此外还有家族庄园以及私人游艇;给新婚妻子玛德琳留下了5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只要她不再婚,可以每年得到50万美元,可以使用他的两处豪宅,并可以在豪车中任选1部、爱马中任选5匹使用。另外,他给女儿爱丽丝留下了10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如果把土地和公司全部算在一起,粗略统计约为10亿美元。
约翰·雅各·阿斯特四世
所以,1912年的世界首富拥有1.5亿美元的遗产和10亿美元的总资产。以当时(1906-1915)美元与银元的比价(2银元=1美元)计算,世界首富的遗产是3亿银元,同时拥有20亿银元的资产。有了这个参照物,溥仪的财富便有了对标。
当《清宣统皇帝溥仪逊位诏书》发布后,年仅六岁的溥仪正式退位。由于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需要,在清室退位后,民国方面依然负责承担退位后的清室的开支,为其提供了每年400万银元(200万美元),这是世界首富留给自己第二位太太生活费的4倍。当然,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确实足可以维持已经退位的清室开支。
清宣统皇帝溥仪逊位诏书。来源/国家博物馆
同时,革命党与清室的谈判中涉及到优待皇室问题,有三份文件,即《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关于皇族待遇之条件》以及《关于蒙满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在经过革命党与清皇室反复谈判后,最终形成的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清宣统皇帝溥仪逊位诏书·优待条件旨》。这份文件做了如下十九条规定: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
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国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条件如下:
一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二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 ,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三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四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五 德宗陵寝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并由中华民国支出。
六 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
七 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八 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清皇族待遇之条件】
一 “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二 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
三 “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四 “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一 与汉人平等。
二 “保护其私有财产”。
三 “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四 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五 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
六 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七 满、蒙、回、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
从字面意思上看,根据《清宣统皇帝溥仪逊位诏书·优待条件旨》的规定,清皇室虽然退位,但民国政府要承担其日常开支,并不得没收其私产,还要给予礼遇并派兵进行保护。但是对“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这一条的规定却十分模糊。到底哪些东西属于“清室私产”,当时革命党急于平息战乱,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后来在溥仪退位后,清室从紫禁城中运出了大量的国宝并将其作为“私产”保存。
红彩双“喜”字碗,此碗应为溥仪曾经使用的生活用品。来源/故宫博物院
溥仪在他的回忆录《我的前半生》中描述:
“我们行动的第一步是筹备经费, 方法是把宫里最值钱的字画和古籍,以我赏赐溥杰为名,运出宫外,存到天津英租界的房子里去。溥杰每天下学回家,必带走一个大包袱。这样的盗运活动,几乎一天不断地持续了半年多时间。运出的字画古籍,都是出类拔萃、精中取精的珍品。因为那时正值内务府大臣和师傅们清点字画,从他们选出的上品中挑最好的拿。我记得的有王羲之、 王献之父子的墨迹《曹娥碑》《二谢帖》,有锺繇、僧怀素、欧阳询、宋高宗、米芾、赵孟頫、董其昌等人的真迹,有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的原稿,有唐王维的人物,宋马远和夏珪以及马麟等人画的《长江万里图》,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还有阎立本、宋徽宗等人的作品。古版书籍方面,乾清宫西昭仁殿的全部宋版明版书的珍本,被我们盗运走了。运出的总数大约有一千多件手卷字画,二百多种挂轴和册页,二百种上下的宋版书。民国十三年我出宫后,‘清室善后委员会’在点查毓庆宫的时候,发现了‘赏溥杰单’,付印公布,其中说赏溥杰的东西‘皆属琳琅秘籍,缥细精品,天禄书目所载,宝籍三编所收,择其精华,大都移运宫外’,这是一点不错的。”
可以想象得到,如此多的国宝被溥仪作为“私产”偷偷拉走,后来根据《故宫已佚书籍书画目录四种》记载,仅1922年7月13日至9月25日,由宫内集中运出的宋元版古籍珍本达210部,唐宋元明清古代字画共2000多件,这些东西价值连城,经后世清点,多达70余箱。除了溥仪的回忆,后来人们能找到的国宝还有顾恺之的传世名画《洛神赋图》(一说是宋代临摹版)、阎立本的《步辇图》等,这些国宝价值几何,恐怕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除了溥仪带走的国宝,在当时的紫禁城里还有大量的珍宝存放。仅仅是1923年6月27日紫禁城里的建福宫大火,就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和珍贵国宝被毁。根据当时清室内务府后来发表的声明,烧毁了金佛二千六百六十五尊,字画一千一百五十七件,古玩四百三十五件,古书几万册。当然这些清室“私产”的价格,也已经无法估算了。后来清室内务府把北京各金店找来投标,一个金店以五十万元(25万美元)的价格买到了这片灰烬的处理权,光是熔化的金块金片就拣出了一万七千多两。
建福宫。来源/故宫博物院
除了这些国宝,根据《清宣统皇帝溥仪逊位诏书·优待条件旨》中的规定,颐和园、宗庙、陵寝等不动产,也属于清室的“私产”,故这些地方也是清室财产中的一部分。这些不动产到底价值几何,现在也难以界定,比如当年慈禧为了修建颐和园所耗费的白银,根据陈先松教授估算,总费用大约有800多万两。还有承德行宫、沈阳行宫等,也算进了清室的不动产中。除了这些不动产外,仅仅直隶地区,属于清室的土地就有约120万亩,这些土地也都在给清室提供部分收入。此时,内务府开设的各种当铺钱庄木厂古玩店等,还有大量的进账收入。当然对清室来说,虽然民国承诺每年拨款400万元予以支撑开销,但是此时早已没有权威的清室,经由内务府的各种手段后,真正到溥仪手中的并不多。
溥仪半身画像。来源/《紫禁城》2009.9
根据《清内务府档案文献汇编》记载,1911年以后,清室一年的常规开支在360万两左右,再加上民国政府经常以各种理由拖欠应付款,导致此时的清室本身收入甚至还是负的。到1916年时,清室优待经费已经拖欠了601.8万余两,平均每年拖欠120万两。而到了1924年,清室在13年间应收优待经费5200万元(2600万美元),实际只拿到了2002万余元(1001万美元,恰好是世界首富留给女儿的信托基金),支付率不到四成。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回忆道:“内务府每年的惊人开支,即使四百万元的优待费全部照付,还是入不敷出。” “清室善后委员会”在北京《京报》上揭露的当年收入抵押金银古玩款,达五百多万元,可当年并无剩余,全部开支出去了。所以后来溥仪采取了遣散太监、改革内务府等方式来缩减开支,同时变卖身边的国宝来维持清室运作。按照《我的前半生》记录,清室在1923年曾将金编钟、金册、金宝和其它金器等抵押给北京盐业银行,获得了80万元的抵押款,用以弥补280万的皇室支出亏空。且这种抵押,每年清室要做好几次。可见到了此时,清室的财政状况已经非常危险,只能靠变卖“私产”来支撑。不过这时候他们还能拿出这么多国宝,可见在溥仪刚退位之际,他们私藏了多少好东西。
故宫文物上拴着“清室善后委员会”签牌。来源/《紫禁城》2005.5
算盘打到这时,我们会发现,1912年刚退位的溥仪或许比我们已知的1912年世界首富亚斯特四世还要富有。根据统计,这位首富留下了3亿银元的遗产,如果把他的所有资产(包括土地和公司)估算作价约20亿美元。溥仪当年的进账还是400万银元(200万美元),再加上紫禁城里还有大量他的“私产”,仅仅被烧掉的那些黄金就有一万七千多两(380万美元),如果再加上价值400多万美元的颐和园、散落在全国各地的行宫等地产,以及他私藏的大批国宝,还有储存在宫里作为清室私产的无数奇珍异宝……
有人做过粗略的统计,溥仪当时的财产总数在8-11亿美元左右。这个数字与世界首富亚斯特四世在伯仲之间。不过,亚斯特四世已经葬身海底,溥仪则只是6岁孩童。无论财富还是权力,死人和孩子都无法真正掌握。亚斯特四世死后,他的儿子多次卖掉价值4000万美元的优质地产,比如纽约时代广场卖了237万美元,帝国大厦的土地卖了756万美元。而小溥仪则被身边的太监们坑得稀里糊涂,当了大半辈子的傀儡。
参考资料:
《我的前半生》,溥仪 ,1960群众出版社出版
《清宣统皇帝溥仪逊位诏书·优待条件旨》
《领导文萃》,北辰 ,2022年23期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星火智库立场,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ghuozhiku.com/286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