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一棵青木
本文转载自:远方青木(ID:YFqingmu)
美国是世界上的童婚大国,是极其罕见的敢公开支持童婚的国家。
放眼全球,别说发达国家,就算是发展中国家,甚至于那些实际执行童婚的落后国家,都没人敢在明面上赞同童婚。
但美国敢。
目前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已经批准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只有美国拒绝签署。
这一切都是因为“儿童”两个字的定义。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规定,“儿童”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童婚”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婚姻,但对这个定义美国强烈反对。
美国法典第91章第6501条明文规定,“儿童”指13周岁以下的人,所以13岁以上的人结婚都不能算“童婚”。
联合国不同意修改自己关于对“儿童”的定义,美国也不同意修改自己关于对“儿童”的定义。
既然美国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里关于儿童的定义都不认可,那就不存在认可这份公约的可能性,自然不会签署。
而更离谱的是,即便按照“儿童”指13周岁以下的人,只要13岁以上的人结婚就不算童婚,美国依然存在大量的童婚现象。
因为美国就没有法律规定要禁止童婚,各州制定多大的最低结婚年龄那完全是各州的自由。
2023年的美国,50个州里有44个州童婚是合法的,大部分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是14岁,但还有9个州连最低结婚年龄都没有规定,也就是女童无论几岁结婚都是自己的“自由”,哪怕八九岁结婚都行。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美国独立前的殖民时代时普遍的结婚年龄是8~12岁,因为那个年代的人类平均寿命很短暂,北美大陆的白人平均寿命只有25~30岁,如果不早早结婚生孩子那有灭种之危,当时全世界普遍都是这样的。
然后就是祖宗之法不可变,想改动一次都难如登天,没人愿意费劲干这种事。
美国不是世界第一的时候还是挺虚心学习的,有问题还是勉强愿意改一改的。
到20世纪初,美国大部分州的最低结婚年龄改成了14岁,然后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强国,然后美国就彻底不愿意改动自己的祖宗之法了。
我能成为世界第一那自然是因为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是完美的,不然我怎么能成为世界第一呢。
既然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是完美的,那你们瞎改什么呢?
所以这事就改不动了,50个州里面只有6个州把最低结婚年龄提升到了成年的18岁,其他都拒绝修改,阻力极其大,还有9个州连8岁女童都允许结婚。
不断有人试图修改美国的这种童婚法案,但不断的被拒绝,而且拒绝的理由都很奇葩。
2023年2月,美国怀俄明州有人发起了“反童婚法案”,试图提升当地的最低结婚年龄,禁止未成年人结婚,被直接驳回。
有识之士提议要禁止未成年人结婚,说允许未成年人结婚侵犯了TA们的合法权利,所以必须推动“反童婚法案”。
但被驳回了,而驳回的理由居然是未成年人有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利,如果出台法律禁止,是在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必须禁止“反童婚法案”。
当地的保守派共和党人宣称,能怀孕就应该能合法结婚,法律不应该禁止这种行为。
能把允许未成年人结婚的童婚说的那么理直气壮,也是绝了,不愧是政治魔法大国。
2015年,因一个年仅13岁的女孩嫁给了老头子,新罕布什尔州的莱维斯克成为了禁止童婚法案的推动者,历经3年的努力把反童婚法案推动到了州议会投票环节。
然后该禁止童婚法案以179票对168票失败,投反对票的保守派议员给出的理由五花八门。
有人说:“新罕布什尔州的童婚已经变得太罕见了,不值得禁止”。
有人说:“我不认为这在新罕布什尔州是个大问题,如果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怀孕并决定结婚,那是她和父母之间的事。”
花费那么多精力找理由后,他们投出了反对票,就是不让这个法案通过。
你要是真觉得不是大问题,就直接禁了童婚不就完事了么,为啥非保留原状呢?
所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到今天还是允许童婚存在的,法律认可并接受。
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连13岁的女童都可以结婚,遭到了不少有识之士的反对。
“一名13岁的怀孕儿童,很少是和17岁的人结婚,”弗吉尼亚州参议院415号法案提案人、共和党州参议员Jill Vogel告诉当地媒体,“通常是儿童与大他们数十岁的人结婚。”
但Jill Vogel失败了,她提交的反童婚法案也被弗吉尼亚州参议院驳回了。
2016年,美国爱达荷州14岁的姑娘海瑟认识了大自己10岁的亚伦,但在两人的一次聚会中亚伦趁着海瑟酒醉强奸了她,并导致她怀孕。
海瑟的母亲强烈要求起诉亚伦,但海瑟的父亲却以家族名誉和为了海瑟未来的人生幸福考虑为理由,带着海瑟和亚伦来到了允许童婚的密苏里州,完成了合法的婚姻登记。
于是海瑟在15岁生日之前,嫁给了那个强奸自己的男人。
根据美国官方公布的数据,在2000年至2010年的这十年,美国有接近25万儿童步入了婚姻,最小的年仅10岁,进行登记的儿童几乎都是女童,罕有男童,而且几乎所有的女童都嫁给了成年男子。
在2010年至2020年的这十年,数字依然没有降低太多,全美国依然有超过20万儿童进行了合法的结婚。
在中国出现一例就能在网上亡国的侵犯女童案例,在美国单位以万来计算,平均一年能出现2万多例。
所以美国的恋童文化才那么猖獗,所以在美国才对恋童这种事那么敏感那么忌讳,因为这种事在美国太多了。
百年来无数人以无数手段从各种角度试图推翻美国的童婚制度,但美国就是不改,因为这个是“传统”,是祖宗之法。
自从美国在20世纪初成为全球第一强国后,就基本什么都不愿意改了,认为自己的体制是完美无暇的,否则怎么能把美国从一穷二白的蛮荒之地建设成世界第一的发达国家呢。
他们该不会真觉得美国能成世界第一靠的是那些200多年前的祖宗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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