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特别法庭”只是政治集会,我在伦敦见得多了

本文转载自:底线思维(ID:dixiansiwei)

艾莉芙·伊利哈莫格鲁

土耳其政治学博士、记者

所谓“维吾尔特别法庭”近日在伦敦“开审”。专家们认为,这个法庭没有法律依据,不可信。

多里坤·艾沙(Dolkun Isa)是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的主席,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是美国民主基金会(NED)(由美国中央情报局支持)资助了成千上万美元建立的。艾沙于2019年获得了NED的年度“民主奖”,他在2020年6月向英国律师杰弗里·尼斯(Geoffrey Nice)提出申请,要求就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种族灭绝指控立案。

“维吾尔特别法庭”只是政治集会,我在伦敦见得多了

NED在美国的各盟国与不少机构有关联

杰弗里·尼斯是国际刑事法院的一名律师,在前南斯拉夫总统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一案中,他极力主张米洛舍维奇在波黑战争中有罪,并声称叙利亚总统和叙利亚政府犯下战争罪。现在,由于艾沙的起诉,尼斯已经在伦敦组织了一个针对中国的法庭大会,指控中国犯下种族灭绝罪。

“维吾尔特别法庭”声称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法庭”,但其网站也表示,该法庭的裁决没有法律效力,其目的是用裁决结果向中国施压。此外,据称这个法院还将欢迎公共机构和私营公司审查其与中国的关系,促进对中国实施制裁。

不过尼斯律师承认他们是在民事法庭而不是国际法庭上“以种族灭绝罪的指控来审判中国”,这是因为他们做不到在国家法庭上开庭,他们的网站声明如下:

“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即在国际法庭上审判中国涉嫌种族灭绝罪),特别是因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是《灭绝种族罪公约》的签署国和批准国,但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持保留意见。在“维吾尔特别法庭”之前,没有任何已知途径可供其他法院处理该案件。”

法庭法官存在片面性

除了杰弗里·尼斯,这个所谓的仲裁庭的其他成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哈姆迪·萨比(Hamdi Sabi)是所谓特别法庭的律师之一。他是一名伊朗律师,在伊朗革命后,离开了他的国家搬到了英国。萨比在伊朗和美国之间的40多个法院案件中代表美国人。他在自己的书中这么介绍自己:“哈米德·萨比一直积极参与涉及伊朗人权问题的案件,并与人权组织和活动家积极合作。”

阿里夫·阿夫拉姆(Aarif Abraham),是这个法庭的另一名提倡者。他是一名国际人权律师,在 7月15日政变后组织了一场关于土耳其忽视人权的网络研讨会。阿夫拉姆在他的博客中写了一篇文章,指控欧洲人权法院正面临着其成员国存在独裁、民族主义和不公正等问题的困境。他以土耳其和俄罗斯为例,指出它们在改善法治方面止步不前。亚伯拉罕指出,土耳其已经从2000年代初期的改革中倒退,而俄罗斯已经回到了反对西方自由主义规范的传统价值观。

上述人员还向英国政府和美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他们的活动和联系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所谓法庭的意识形态观点,也显示了该组织有偏向的一面,尽管它声称自己是公正的。

不可靠的证人,虚假的证词

所谓的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宣布,法庭将开始进行证人听证。我们翻阅他们网站上的证人名单时,立刻注意到了萨伊拉古尔·萨乌特巴伊(Sayragul Sawutbay)。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萨乌特巴伊声称她被带到了一个被称为“培训中心”的集中营,并在那里受到了酷刑,这一切只是因为她不是汉族人,她的丈夫则到哈萨克斯坦避难去了。

但中国外交部的声明如下:

“萨伊拉古尔·萨乌特巴伊涉嫌欺诈。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她非法越过边境进入哈萨克斯坦。她从未在中国的任何职业教育和培训中心待过,而且她在非法出境之前从未被拘留过。她那些看到人们被折磨的话不可能是真的。”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主席多里坤·艾沙,在国际上领导反中国分裂主义运动,也是这次事件中名单上的一个重要证人。该组织每年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获得数十万美元的资金,是少数能够从美国预算里拿到资金的机构之一。

据了解,多里坤·艾沙还在新疆地区组织过各种恐怖袭击,其中包括2009年在乌鲁木齐发生的恐怖袭击,当时有197人死亡,1700人受伤。多里坤·艾沙在其证词中称,他的母亲被带到一个集中营并被杀害。但中国政府表示,他的母亲在医院死于白血病。

所谓证人的偏袒和虚假证词再次表明这个法庭无法让人相信,它有政治倾向,也不符合法律。

专家的评价:该法庭是非法的

我们邀请专家从国际法和外交政策的角度对这个聚集在伦敦的组织进行评估。土耳其爱国党副主席、律师梅米特·岑吉兹(Mehmet Cengiz)和叶迪特佩大学教授埃明·居尔西斯(Emin Gürses)对所谓的维吾尔法庭进行了评价。

岑吉兹说:“让我们首先强调一点——你不能像建立一个协会来建立法庭。这个接受捐款资助的‘法庭’是一个‘制造谎言的机构’,中国政府也正确地指出了这一点。对‘种族灭绝’这一指控的审判权属于有关国家的法院或国际刑事法院,而这些国家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签署国。这在国际法、国际协定和国际法裁决中都有明确规定。维吾尔特别法庭是一个非法组织,只是作为一种‘协会’成立,根本没有审判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中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第三十六条宣布,每个公民都有宗教和信仰自由,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确保所有55个少数民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代表。这也包括非常小的少数民族群体,他们至少有一名代表。”

“从1990年到2016年,恐怖组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了数千起恐怖活动。很多人都失去了生命。根据中国政府的官方报告,自2014年以来,共发现了1588个不同的恐怖组织,12995名恐怖分子被拘留,2052件武器被没收。好在强有力的安全措施有效地阻止了恐怖团体渗入该地区,现在倒被贴上了“种族灭绝”的标签。公共安全得到了保障。这就是整场戏的来由。”

埃明·居尔西斯教授也对伦敦的所谓法庭发表了评论,称“这不是一个法庭,实际上是一个调查集会”。居尔西斯声明如下:

“法庭的大厅由伦敦市议会提供。要搞到这个大厅可不容易。显然,伦敦也支持这项活动。如果你看看法庭成员的组成,你会发现大多数都是与情报机构有联系的学者。这不是一个法院,它没有管辖权,它的决定也没有效力。他们自己也澄清了这一点。”

“国际刑事法院于1990年代在联合国的领导下成立。中国没有签署相应的国际协定,也不是缔约方。如果存在国际犯罪,就需要在联合国提出。在这里,中国拥有否决权。但这个法庭又与联合国无关。你不能称之为法庭。在英国,他们以前经常建这样的法庭。比如,他们在这种法庭上决定不偿还委内瑞拉在英国的存款。他们说他们不承认委内瑞拉政府。这样的判决能下吗?一个法院能对另一个国家的钱下手吗?”

“维吾尔特别法庭”只是政治集会,我在伦敦见得多了

居尔西斯(资料图)

居尔西斯补充说,这样一个法院也不能针对中国,因为它没有任何权威来给这些问题下定论。他说,法庭的目的是制造舆论,把中国逼到死角。居尔西斯也暗示了英国对香港及其政府的政策:

“我在伦敦生活了十多年,见证了几次这样的集会。英国从未允许就爱尔兰共和军问题举行集会或审判,却允许针对其他国家的分裂主义恐怖组织的各种集会。他们过去常常在街上组织若干库尔德工人党的聚会。在这些事情上,西方是没有伦理道德可言的。因此,这次聚会并不构成一个司法法庭或仲裁机构,这是一次政治聚会。它完全没有名誉,也没有权威。”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记者会上表示,维吾尔法庭不是真正代表维吾尔人民的法庭,而是一个制造谎言的机构。

赵立坚称,该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干涉中国的内政,阻碍中国的发展,并补充说,该非法组织试图召开一个法庭,不仅散布对中国新疆地区的诬告,而且严重违反国际法。这个法庭是对历史上确实发生过的种族灭绝受害者的侮辱。 

【翻译/观察者网 刘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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