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北风雪林(ID:beifengxuelin)
自从特朗普宣布再次参选2024总统之后,全世界都知道,拜登与民主党一定会“弄死他”。
这里的“弄死”暂时还不会升级到“肉体消灭”的程度,而是选择用各种诉讼,各种罪名,让特朗普坐牢或者在支持者心中“社死”。
前不久特朗普遭到纽约一个检察院的“逮捕与传唤”,是指控他在2016年选举期间,让他的律师给一个指控他“性侵”的女性封口费。
这个案子特朗普及其支持者都宣称这是“政治迫害”,不过民主党还是很花功夫的,至少“攻克”了特朗普的律师,让他成为“二五仔”,案子栽赃的很有水准。
与那个案子相比,昨天纽约曼哈顿地方法院对特朗普另一个“性侵”案的裁决,就要“糙”多了。
这案子的“经典”程度,恐怕会和当年美国讽刺作家马克·吐温先生的《竞选州长》一起,永载史册。
有人会怀疑,咱们国内的时政作者经常站在“粉特朗普”的角度,偏帮他,我今天以彻底中立的文风写这个案子,大家心中自行评判特朗普是否应该被定罪。
指控特朗普“性侵并诽谤”的是美国一个时尚杂志的编辑,79岁的老奶奶卡罗尔。
在2019年的时候,卡罗尔即将发行一本新书,在宣传阶段,卡罗尔向媒体透露其中有一段情节是“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上世纪90年代某一天在百货大楼的试衣间QJ她。”
特朗普当然矢口否认,同时声称自己不认识卡罗尔,指责卡罗尔撒谎。
于是卡罗尔就提出诉讼,一个是指控特朗普QJ,第二个是“指责卡罗尔撒谎”是诽谤。
这两个罪名“几乎绑定”,因为一旦QJ是真,那么特朗普的“指责卡罗尔撒谎”自然就是诽谤。
这种“我与XX总统的风流往事”,这种地摊文学在美国哪个总统或者中国哪个封建帝王身上没有几本传说?
怎么到特朗普身上就成了案子?
最关键是这个案子成立的“要素”太薄弱了。
不仅是在宣传和书中,卡罗尔对QJ的事件描述是“90年代的中期某一天”,时间跨度几年的任何时候。
哪怕到了庭审,陪审团做出“性侵”裁决,证据链条里,卡罗尔声称是在1995年年末或者1996年年初中的任意一天。
对于QJ,抽打,暴力等如此刻骨铭心的事,卡罗尔连哪一天都不确定。
就这,特朗普已经被裁定有罪!
卡罗尔“不记得哪一天”反而成为神来之笔!
不管我们对西方司法是什么态度,但我们都是看着美剧和港剧的律政剧长大的。
抛开意识形态,我也承认《波士顿法律》是我追看多年的最经典律政剧之一。
西方律政剧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疑罪从无”原则。
可是这是“刑事罪案”的证据原则,在民诉案件中,陪审团的裁量权非常大。
最终陪审团裁定无法确定特朗普“QJ”,但是裁定他性侵和诽谤成立,要赔偿卡罗尔500万美元。
民主党要的很显然不是特朗普的500万,而是要他“长期背负性侵犯”的名声参加选举活动,就像当年的科比每一场客场比赛都会遭遇“QJ犯”的嘘声一样。
因为QJ是刑事罪名,要定罪,就必须“疑罪从无”,很完整的证据链。
可是“性侵和诽谤”就属于民诉案件了,就需要特朗普“自证清白”。
女方卡罗尔用“作家文笔”描述了试衣间里的细节,偏偏对哪一天,两人如何相识,后来如何断交都模糊处理。
可是特朗普却说“两人从不相识”,那么特朗普就必须举证1995年~1996年每一天的“不在场证明”。
很显然,这个世界没有人能够提供27年前每一天每一刻的“不在场证明”。
相反,如果卡罗尔明确说了是哪一天,哪个时候,特朗普团队有针对的去找,反而能找到对应的不在场证明。
27年前,特朗普是49岁的顶级富豪,不是说49岁的富豪就不能性侵52岁的大妈。
可是特朗普对年轻金发身材好的女性审美一贯“坚持”,怎么在一个52岁大妈身上栽了?
昨天到今天,我看到不少因为“特朗普27年前性侵案”抨击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文章。
许多人讽刺的文笔非常辛辣,和我过去的文风类似。
因为美国陪审团就是由一帮“素人”,凭借对原告被告双方故事的“判断”,选择自己相信哪个故事,从而决定对方是否有罪。
也就是民主党甚至不用操纵陪审团,只需要一些偏中立或者看不惯特朗普的普通人,听一个“27年前不知道哪一天”,没有证人,没有环境证据,没有物证的“小作文”,就能给人定罪。
咱们文风“讽刺”不很应该么?这样的判决本来就应该被全世界耻笑,不是么?
过去几十年,国内不少人在网上发对我国
某一时期“反思的文章”。
最典型对大家最触动的“翻案”,是当年用几张“D字报”冤枉老师耍流氓,然后老师就被批斗,妻子子女全部站在对立面唾弃他,有的案例甚至逼死了老师。
过去一段时间,不少人在西方资助下一直传播一个概念,靠“几张D字报”就对人批判与定罪,是“必须反思的罪孽”。
如今美国,一个人随便说“27年某一天,他QJ了我”,不需要任何证据,就能把对方钉死在耻辱柱上,这不比我国那个时期更加荒诞不经!
我从昨天开始准备特朗普的这篇文章,也是这个文风,这个角度来写的。
直到今天,我看到咱们国内冲击全网的一个案子。
说是一个“不知名账号”,指责我国郑州大学马克思学院的王姓老师,十一年前对她PUA,然后导致她怀孕并堕胎。
今天一整天,全网都是对这位“马院导师”的批判。
我不敢说,“马克思学院”的教授里,就没有害群之马,但是大家搜一搜热搜就会发现,过去几个月,一直有各种“针对全国各地马院教授”的负面新闻。
这些热搜的目的,和当年的“体制问题”一样,就是要从个案上升到“所有讲马克思的教授”都是人面兽心。
这个控诉“十一年前被侵犯怀孕”的女子,隐藏了2020年之前的短视频,不过微博历史没有清空。
可以查到在过去几年,该女子多次在美国和加拿大驻华使馆工作,还有多个参加这些使馆活动的照片。
同时,该账号2013年曾感叹自己的同学都已经“考上博士”了,但自己混的很渣。
而她在小作文里,说自己十一年前被郑州大学教授骗的时候,还未成年。
我并不是“受害人有罪论”的支持者,我只是不赞成因为一篇“小作文”,没有任何调查,就网络审判,给人定罪。
郑州大学已经给出了回应,“调查过程中,王教授停职”。
幸好这王教授不是要主持什么“大型项目”,如果是关键科研人员呢?也因为一个没头没尾,没有任何人证物证,没有环境证据,甚至没有“报警立案”,就直接停职?
这种十几年前的无头公案,要是调查不清楚,而王教授正在主导重大“火箭发射任务”呢?
有人会觉得北风夸张了,一个“马院教授”,停职也就是少上几天课而已,又不是重大科研攻关。
如此双标,那是不是“搞重大科研”的,被举报了也继续推进,搞“文科”的,就随意停职?
咱们在讽刺美国制度“几个普通人听故事,看小作文给人定罪”的时候,咱们的网络小作文危害,不早就超越“几十年前D字报”的危害了么?
那些将“网络小作文”不断放大,挑动对立与情绪的公知,不就是前些年反思“D字报”最激烈的那拨人么?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郑州大学的这位教授已经报警,反而是“网上爆料”的迟迟没有报警。
我希望这个案子,是咱们摆脱“网络D字报”的开始,王教授和爆料人必须进去一个。
支持两个人,都为了心中的“正义”,刚下去!
如果王教授十一年前真有兽行,那么时间和马院教授的身份都不该成为他的护身符,他得进去!
如果女方是“网络引战或诬告”,那么从这个案子开始,我们必须看到整肃网络小作文的决心!
如果咱们继续一篇小作文定人生死下去,那真的没脸讽刺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我国许多领域都对美国奋起直追,难道最先反超的是【小作文】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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