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走进历史的深处
前言:最近几天,国内最热的新闻,莫过于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访华。从随后公布的会谈内容及双方表态看,中美两国都表示要“稳定双边关系、避免冲突”,释放出一些和解信号。但在关键问题上仍是各说各话。尤其在台湾等问题上,美国一中政策的“定语越来越多”,双方矛盾尖锐对立,较劲意味甚浓。今天就为您解读美国在一中政策上的“定语”。
一个中国政策,美国加的定语越来越多
布林肯18日上午到京,19日晚离开,访问总共就1天多点时间。在离开北京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布林肯承诺“美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没有改变,华盛顿不支持台独,但也希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反对任何一方单方面改变现状”。
当天晚上,外交部就布林肯访华召开中外媒体吹风会,美大司司长杨涛在会上直接批评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说“美国的一中政策本来是干干净净的,但后来定语越来越多”。并进而指出:美国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同一中政策相关联,作为一中政策的核心内容。这不是对美方对华承诺的重申和坚持,而是篡改。
人们可能会问:美国在一中政策上都加了那些“定语”?
20日,美国驻华使馆官网发布了布林肯访华的《会谈纪要》。美方在这份纪要中提到:“国务卿强调了在台湾海峡地区维持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并重申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没有改变,该政策以《台湾关系法》、三个联合公报和六项保证为基础。”
这里,大家很清楚了,美国现今在表述一中政策时,出现了三个定语:一是《台湾关系法》,二是三个联合公报,三是六项保证。其中的三个公报,是指中美之间的上海公报、建交公报、八一七公报。
从时间和逻辑顺序上,应该是先有三个联合公报中的上海公报、建交公报,后有《台湾关系法》,之后才有八一七公报、六项保证。美国不仅在一个中国政策之前加了三个定语,还把《台湾关系法》放在最前面,其用意和态度,不言自明。
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这三个“定语”的来由。为叙述和阅读方便,还是按时间和逻辑顺序讲述。
三个联合公报,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
1、上海公报
这是新中国建立后,中美恢复接触的第一份公报。1972年2月21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开始访华。双方经过反复磋商,于28日在上海签署并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即中美上海公报。这份公报的重点有二:一是宣布两国关系正常化;二是台湾问题,并且是公报的核心内容。关于台湾问题,公报中采取了“各自表述”的方式:
中国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场:台湾问题是阻碍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早已归还祖国;解放台湾是中国内政,别国无权干涉;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必须从台湾撤走。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一中一台”、“一个中国、两个政府”、“两个中国”、“台湾独立”和鼓吹“台湾地位未定”的活动。
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关心。考虑到这一前景,它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在此期间,它将随着这个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或军事设施。
上海公报的发表,标志着中美关系开始走向正常化。同时,美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发生了一个重大变化:放弃了自朝鲜战争开始的“台湾地位未定论”,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即一个中国政策,同时关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2、建交公报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即中美建交公报,商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在建交公报中,关于台湾问题有以下表述:
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同时“美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应当说,与上海公报相比,美国在台湾问题的立场上有了一大进步:即在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3、八一七公报
1979年4月10日,即中美建交3个月后,时任美国总统卡特签署了《台湾关系法》。此举在中美关系上掀起了巨大波澜。
从内容上看,《与台湾关系法》严重违背了中美建交公报,为美国直接干涉台海事务确立了法律依据(具体下文再说)。这必然招致中国的强烈反对。面对中国政府的一再抗议和交涉,美国不得不做些姿态和让步,两国在1982年8月17日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即八一七公报。
这份公报的核心内容有二:一是美国政府重申了建交公报中的一个中国政策;二是解决售台武器问题。在公报中,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实际上,这份公报并没有解决两国因《与台湾关系法》而产生的根本分歧。甚至在售台武器问题上,美国也是阳奉阴违,承诺的“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却一直没有兑现。大家都看到了:从八一七公报发表至今,40多年过去了,美国还在向台湾出售武器。
《台湾关系法》,中美关系的重大障碍
自基辛格秘密访华以后,在中美关系问题上,两岸一直持续较劲,在中美建交前后达到一个高潮。大陆与美国开展建交谈判之际,台湾也没闲着。在台湾,无论是当年的国民党政府,还是今天的民进党政府,心里都非常清楚:没有美国的保护,将无以生存。
由于历史原因,那个时候的国民党政府,在美国有强大的院外游说集团,其影响力要远大于大陆。可以说,美国政府出台《台湾关系法》,是外因和内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有对华分而制之的强大动力,外有台湾的极力游说。
《台湾关系法》属于美国国内法,内容却是台海事务,其中有多项条款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其中:
第2条B款之3:“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一期望”。
第2条B款之4:“任何企图以非和平方式来决定台湾前途的,包括使用经济抵制及禁运手段在内,将被视为对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及安定的威胁,为美国所严重关切”。
第3条A款:“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
第3条B款:“如遇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遭受威胁,因而危及美国利益时,总统应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将依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上述危险所应采取的适当行动”。
《台湾关系法》的恶劣之处在于:第一,为美国对台军售以及在台海采取干涉行动,提供了“国内法”依据;第二,设置了“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遭受威胁,因而危及美国利益”这一弹性空间很大的条款,为美国干涉台湾问题埋下了重大伏笔。也就是说,美方可以根据国际及国内政治、经济形势需要,作出对自身最有利的解释,包括什么叫“单方面改变现状”。
当年,《台湾关系法》一出台,邓公就认为《与台湾关系法》是“中美关系中最大的问题。如不改变此法,中美关系恐怕很难有明显的、满意的发展”。
事实也证明:民进党上台后,之所以在“台独”问题上越来越胆大,就是认为一旦台海有事,美国会依据《台湾关系法》,为其提供保护。
六项保证,看清美国的真实面目
美国对台的所谓六项保证,是早已有之,只是到近年才正式公开的:2020年8月31日,美国在台协会公布了2份“解密电报”,分别于1982年7月10日、8月17日(八一七公报发表当天),由美国国务院发给时任美在台协会驻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的,内容是向台通报军售等问题及对台湾的六项承诺。
第一份电报是美国政府对八一七公报的解释,是关于对台军售的,称“对台军售的性能和数量将完全取决于中国所带来的威胁”。意思是对台军售不取决于台湾,也不取决于美国,而取决于是否存在“中国威胁”及程度。说白了就是让台湾放心:只要中国威胁你,我就卖武器给你,不存在“最后的解决”一说。直接把军售的责任推给中国。这个逻辑是不是够荒谬?而且,什么是“威胁”以及“威胁”的程度,解释权归美国。
第二份电报就是所谓的对台六项保证,包括:
1、美国未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
2、美国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征询意见﹔
3、美国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担任调解角色﹔
4、美国未同意修订《与台湾关系法》﹔
5、美国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
6、美国不会对台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谈判。
六项保证在当时及后来还有其他版本,但大体意思都差不多。
其实,这六项保证也谈不上什么解密。因为在八一七公报发表的第二天(18日),在台的国民党政府即严格遵照美国提供的口径对外声明:“在所谓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进行磋商过程中,美方曾将有关发展告知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亦曾迭次将其一贯之反对立场告明美方。美方于本年7月14日循适当途径,向我方表示下列事项(即六项保证,略)。”这里的“循适当途径”,是指李洁明在7月14日与蒋经国等做过沟通。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表面上是“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并在建交公报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八一七公报中,美国承诺“逐步减少”并“最终解决”对台湾军售问题。这2份电报及六项保证的时间是1982年。对照一下建交公报、八一七公报和这六项保证,可以明显看出:美国在台湾问题上,从一开始就是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自相矛盾、两边下注。
深入解读这六项保证,可以清晰地看出:美国根本就不希望中国统一,并通过各种方式阻挠中国统一,以达到对中国分而制之的目的。我们常说“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核心利益”。其实台湾问题也事关美国的战略利益:就是通过分而制之,牵制、遏制中国的崛起。所以,解决台湾问题,美国是无法绕过的坎。
结束语:从上述叙述可以看出,美国“一中政策”之前的三个定语,并非是现在加的,而是早已有之,在两国建交伊始就有了。只是那时双方是合作伙伴关系,美国没有公开说出来而已。今天,美国已经视中国为战略对手,是其围堵、遏制的对象,干脆把话挑明,没有必要藏着掖着了。美国在一中政策前加的三个定语,表面上是强调“和平解决”台海问题,冠冕堂皇。可一来“定语越来越多”,二来持续纵容台独势力。其质上,是既不希望台海“和平”,更不希望问题“解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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