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奥本海默》这两天始终觉得如鲠在喉。这片子到底在讲什么?我希望国内的观众能留意到两件事:1. 影片的整个叙事都是在讲,奥本海默跟共产主义者(不管是美国的还是西班牙的)没有实质性的关系,没有给他们提供情报,也没有接受他们的指令。这个叙事,潜台词其实就是在说:幸好奥本海默是被冤枉的,如果他再往前多走一步,如果他真的跟共产主义者有什么关系,那么他的叛国罪就是罪有应得。即便如此,他和共产主义者上床、他弟弟是共产主义者,这些并非实质性、但足够亲密的关系,已经足以使对他的羞辱和隔离正当化了。2. 影片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字解释,凭什么共产主义者(以及和他们有实质关系的人)就是有罪的,凭什么和共产主义者只要产生关系(哪怕并非实质性的关系)就应当被羞辱和隔离。影片已经把这一点当作当今美国社会(乃至整个“自由世界”)的默认知识,不需要解释,只需要不断重复强化即可。1950年2月,约瑟夫·麦卡锡参议员挥舞着一份名单,宣称国务院里潜伏了205名共产主义者麦卡锡主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时代?1951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1948年被捕的美国共产党总书记尤金·丹尼斯(Eugene Dennis)等12名美国共产党员的上诉案件(Dennis v. United States),支持司法部长汤姆·克拉克(Tom Clarke)的指控,即:美共领导人通过故意散发和传授《共产党宣言》等马列主义经典读物“阴谋鼓吹暴力推翻政府”、故意组建以此为目标的美国共产党,违反“史密斯法”。这些被告因其共产党员身份、组织共产党集会和鼓吹暴力颠覆美国政府而获刑。这一案件为麦卡锡主义时代的反共风潮定下了基调,即:传播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行为构成对美国政权“清楚且即时的危险”,不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自由言论。看到了吧?麦卡锡主义可不是电影里这么轻飘飘的事情。只要散发和传授《共产党宣言》,你就有罪。那是一个黑人和犹太人只要走在街上就会被警察肆意搜身、只要从身上搜出一本《共产党宣言》就会马上被逮捕、家人和朋友会丢掉工作、会遭受无休止的审讯和迫害的年代。全美国可能多达2000万人遭到恶意诽谤和迫害,涉及国务院、国防部、司法系统、大学、好莱坞、新闻媒体及各类进步公民组织。黑人运动、女权运动、同性恋者等群体也都遭受了麦卡锡主义的打击。当然,受麦卡锡主义冲击最严重的还是共产主义者。至1955年,至少44个州通过或修订了反共法案,禁止美国共产党及其“外围组织”公开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或组织公开集会,违反者在一些州可被判处终身监禁甚至死刑。共产党员在35个州被剥夺选举权,在13个州被剥夺任教、领导工会、取得律师执照的权利。美国共产党41名领导人被逮捕,共计145名党员被指控,其中108人被定罪。马拉松式的诉讼耗尽了该党的资源,并在内部形成人人自危的恐慌气氛。大规模的退党使其人数从1948年的6万人下降到1953年的约2.4万人,人员结构不断老龄化。麦卡锡主义时期,美国共产主义的基础被彻底摧毁,从此以后再也无法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思潮。另外,作为进步力量的社会民主主义者(social democrats)也被麦卡锡主义打击,最终他们选择了与共产主义者划清界限。麦卡锡主义成功地摧毁了共产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的统一战线。此后社会民主主义者逐渐专注于各自狭隘的问题领域,失去了阶级意识,落入身份政治的陷阱。从此以后,美国不再有反对资产阶级的声音,新自由主义的道路自此铺平。如果有人硬要争论一下,说“阴谋鼓吹暴力推翻政府”就是有罪,你不用跟我争,你可以去跟美国的大法官争。1957年6月,最高法院在审理14名美共加利福尼亚州支部领导人的上诉案(Yates v. United States)中认为:教授某种抽象学说(例如马克思主义)不构成“教唆从事非法行为”,也不能代表“阴谋暴力颠覆政府”。以这个案件为标志,麦卡锡主义时期暂告一段落。所以1951年(Dennis v. United States)和1957年(Yates v. United States)有什么区别?区别就是,美国共产主义根基已经被摧毁了,美国进步左翼已经被吓坏了,奥本海默们已经在忙于为自己的饭碗辩护并急于与共产主义者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