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作者:中国经济周刊

本文转载自:中国经济周刊(ID:ChinaEconomicWeekly)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谢玮丨北京报道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刚刚闭幕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工作,分析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
 
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本次会议定调部署未来金融工作发展方向?释放了哪些信号?金融改革发展有哪些“变”和“不变”?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与业内人士。
 
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首提“金融强国”意味着什么?
历次全国性的金融工作会议均对我国下一步重大金融改革方向和政策“定调”。此前,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分别在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2017年举行过五次。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后首次召开的最高级别金融工作会议,此次会议首次命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即是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
 
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
 
这场高规格会议,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指引方向。
 
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新华社报道,会议中多次提及“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看来,相比于上一次(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于金融工作的定调,如今金融工作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地位进一步提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强国”概念为首次提出。这意味着,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选择的新高度,这是党中央综合研判当前发展阶段和形势得出的精准战略定位结论。
 
“而纵观世界历史发展经验,大国的崛起与世界金融中心之间存在密切关系,金融作为一种高效的资源整合方式,常常能够以较小的成本撬动大量的资源,正在逐渐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国家能力。”田轩认为,此时提出“金融强国”战略,是高瞻远瞩且切合实际的正确战略选择,特别对于当前经济下行环境下,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的方向“稳定器”意义。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我国目前已经建成全球最大的银行市场,全球第二的保险、股票、债券市场,金融业规模巨大,但在全球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仍需进一步提升。应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从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历史性转变。金融强国要有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丰富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有效的货币政策、有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和优秀的金融人才队伍。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副院长刘晓春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金融强国”的提出,表明金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发重要。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二是金融安全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明晰高质量金融服务“方向标”“路线图”
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会议为今后的全国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指出“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
 
其中,会议对“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进行部署,提出要“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优化资金供给结构”“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
 
如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未来政策发力的重点会有哪些发力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将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加快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既满足经济发展需要,也坚决不能让老百姓的票子变‘毛’,要守护好老百姓手里的钱袋子。”邹澜说。
 
邹澜同时表示,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准确把握货币信贷供需规律和新特点,总量上合理增长,结构上有增有减,节奏上平稳适度,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作为少数几个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我国货币政策近年来虽然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但稳健的基调一直保持不变,未实施‘大水漫灌’等宽松手段,因此货币政策仍然具有加大实施力度的空间。”董希淼向记者分析说。
 
在董希淼看来,在今年两次全面降准和调降政策利率之后,下一步可继续推动政策利率适度下行,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除了总量工具之外,下一步应更好地发挥好结构性工具作用,“目前我国共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17个,在支持小微民营、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方面,结构性工具的使用仍有不小空间。”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近年来,我国金融部门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业立业之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央行数据显示,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从2014年的81.43万亿元攀升至2023年9月的230多万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
 
此次会议进一步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多次提及“实体经济”,强调“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完善机构定位,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进一步清晰。” 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张文朗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指出,具体方向上来看,会议提出“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并且总结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预计未来更多金融资源或向以上方向倾斜。方式方法上,会议提出“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强调“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
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金融防风险,如何再发力?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会议强调,“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金融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从具体领域看,会议针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市场风险等领域风险监管及防范化解工作进行了部署。
 
例如,针对地方债风险问题,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当前,一揽子化债的大幕正徐徐拉开。据统计,目前多个省份已发、待发的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已超万亿,用于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中金公司研究部认为,地方债务方面有望建立管控长效机制。近期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有效降低了隐债流动性风险,但如要治本,仍需要地方债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的确立。
 
而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房地产领域,会议提出,“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等。
 
在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看来,房地产行业牵一发而动全身,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有利于防控房地产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在这一过程中,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要强化对民营房企的支持。本次会议提到的“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有助于民营房企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在“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导向下,未来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可能进一步调整优化,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总需求,更好实现新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形成。
 
在刘晓春看来,此次会议在风险方面的表述,除了传统的跨区域、跨市场,还增加了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这是当前外部环境下金融风险形势的新变化,也是此次金融工作会议与过去五届的一个不同之处。
 
会议还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严防道德风险;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
这场有关金融的最高规格会议意义深远
敢于亮剑、提高金融监管“护航”实效
金融监管是历年来金融工作会议的重点议题。
 
近年来,针对金融创新、金融科技带来的新挑战,监管部门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出台资管新规、整治股东股权、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一系列政策举措标本兼治,补齐监管短板,筑牢金融安全网。
 
今年3月,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已经大幕拉开。在对金融监管框架的主要调整中,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等多项内容。
 
此次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从当前金融业发展趋势和特征看,金融业综合经营深入发展,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风险更趋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董希淼向记者分析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在董希淼看来,本次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正在形成,有助于减少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提升监管质效。
 
“另外,还要加强惩治金融领域腐败行为。当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能只依靠金融管理部门,更需要金融业‘自我革命’,要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等,提升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生机制和能力。”董希淼分析称。
 
田轩认为,基于旧时央地监管格局中出现的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职能分散、监管力量能力不足等问题,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延续了今年两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对金融监管机构调整的思路,再次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地方金融监管的监管和发展职能分开,给出“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调整方向,正是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中的职责边界,实现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提升金融政策在全国落地执行质效的有力举措。
 
在刘晓春看来,本次会议强调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理顺地方政府负债的各项秩序,二是地方金融监管责任需落实到位,三是金融犯罪、金融腐败等问题也需要权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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