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每日怡见(ID:sxjjzj77)
本来这条新闻是不想写的。
因为我觉得这没啥可写的,吴亦凡二审宣判,维持原判13年。
虽然他是加拿大人,但谁让你在中国的领土上犯法了,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吴亦凡仍然要在中国服完刑,然后再被驱逐出境。
并且,在他被驱逐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再回到中国。
我们都知道,二审一般是终审判决了,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或者是有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又或者是审判人员在审理期间有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情况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家属或者代理律师申请再审,才会有可能。
但吴亦凡这个案子,已经是铁证如山了,这案子不可能再翻回来了。
连在场旁听的加拿大使馆人员,人家都没有任何异议,一句话都没说。
要知道,之前加拿大毒贩被抓住受审的时候,他们可是爆发出了激烈的抗议啊。
这说明了什么呢?
1,吴亦凡是个华人,人加拿大看不上你,白人只会白人发声。
2,吴亦凡这个案子铁证如山,根本就翻不过来了,人家懒得替你说话。
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当做新闻,一扫而过就可以了。
但大家还是低估了吴亦凡的妈妈,以及那帮粉丝们的疯狂程度。
作为第一个报警,亲手将吴亦凡给送进去的吴亦凡妈妈。
自始至终都相信她儿子是无辜的。
所以她在第一时间就发了长文:
长文里面洋洋洒洒的罗列了五点内容。
这里面更是诞生了不少经典名句。
我给大家总结一下:
1,吴亦凡变坏是因为叛逆,都是我的错。
2,另外两个受害人在发生性行为后向他人炫耀,之后和吴亦凡也有良好联系,并且其中一个女孩还给法院写信并且录口供,表达自己是有一丝清醒且自愿的。
3,我因为被他人诱导欺骗才报警的,我不懂法呀,我对法律认识不到位。我家凡凡也有错,但他难道真的这么罪恶滔天吗?
4,当时主办凡凡案件的公职人员今年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了,既然他是违纪违法的,那给我家凡凡办案的时候,是不是也违纪了?
5,“我相信中国法律,即便二审结束,我依然会为儿子申诉。”
基本上呢,是自己儿子的过错一句不提,全都在找其他人的毛病。
咱们看法院的判决就知道了,强奸,聚众进行淫乱活动,且系首要分子,证据确实、充分。
可吴亦凡妈妈却故意将这件事情往男女之间发生了性关系,女方是否自愿这件事情来引导。
就算你说的都对,可是聚众淫乱这四个字,你是一点都没提啊。
还有第四条就更搞笑了,因为公职人员今年严重违纪违法被抓了,所以就觉得他之前办的案子也有问题。
这完全就是在胡扯。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前两天刚刚受审的老虎李春生。
光看着名字大家可能没啥印象。
但翻一下他的履历,2013年5月,李春生在广东省出任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在担任广东警界“一把手”近8年后,李春生于2021年1月转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年12月8日,李春生主动投案。
在他就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这段时间,办了两件震惊中外的大案。
第一件,2013年12月,他曾指挥剿灭广东“冰毒教父”蔡东家团伙。
当时,陆丰市的博社村因长期窝藏大量制冰毒窝点而成为全国闻名的堡垒村。
2011年前后,博社村在蔡东家为首的宗族势力的带动下,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家庭都直接参与制造冰毒,其冰毒产量在整个陆丰高居榜首,而整个陆丰的冰毒产量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一。
在李春生的指挥下,出动4000警力,一举摧毁18个特大制贩毒团伙,抓获成员182名,捣毁制毒工场77个和1个炸药制造窝点,缴获冰毒2925公斤、K粉260公斤、制毒原料23吨、枪支9支子弹62发。
该案件后来被改编拍摄成电视剧《破冰行动》,广为流传。
第二件大事就是东莞扫黄。
2014年2月9日,央视报道了东莞市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严重涉黄问题。
次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集中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扫除娱乐场所涉黄问题专项行动。
共刑拘3033人,东莞涉黄专案告破。
可是现在,李春生因为腐败落马了。
难道你就能说他之前所办的那些案子,都是冤假错案,那些犯罪分子全都可以出来嚷嚷着要翻案了?
这当然不行了,一码归一码,再说了,这案子也不是他一个人办的。
还有法院,检察院那么多人了。
你要是说吴亦凡本来犯罪了,但现在给他无罪释放了,这是徇私枉法我相信。
但你要说,他本来没有罪,或者罪责很轻,但却故意给他判很严重的罪,而且还得是“系统性的误判”,这说出去谁信啊?
人家图啥呀,咋就这么跟你过不去,没事非要迫害你家凡凡?
不光是吴亦凡的妈妈发声,都过去2年了,居然还有一些坚定的,坚持不懈的铁杆粉丝在坚守。
咱就是说,都两年了,吴亦凡可能都胖成煤气罐了,你们怎么还喜欢他呢?
就不能换个人粉吗?
你看这位说的,居然说数据显示冤案中有80%都是强奸案,因为重女生口供。
这简直太离谱了。
哪份数据,哪里的数据显示,可以拿出来看看吗?
下面呢,居然还有人将此事引申为极端女权对于吴亦凡的迫害。
还说什么法学界,很多人都是同情吴亦凡的。
可是我怎么看那些法学专家全都在支持重判吴亦凡呢?
这些粉丝们其实还是在混淆视听,还是前面那个问题:“你们只是在女生是否自愿上面做文章,而聚众淫乱这四个字是提都不提啊”。
聚众,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
按照刑法里面的解释:参与聚众淫乱的人不必具有被迫性,也就是说,你们就算是自愿的也不行。
要是不是自愿的呢?
如果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迫他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则视行为性质、次数与具体情况认定为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或者与本罪实行数罪并罚。
所以吴亦凡妈妈和粉丝们的这些狡辩,根本就是苍白无力的。
有这个功夫啊,还是好好念书,抓紧考个狱警吧,说不定还能去看哥哥踩缝纫机呢。
吴亦凡是在2021年7月3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的。
而就在当天晚上,那些铁杆们粉丝就说了:我在985高校就读,敢拘留凡凡我就换国籍,移民加拿大让我们损失人才。
两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你们移了没有,250块花了没有。
如果已经走了,那我可得替国家谢谢你们。
因为你们这种脑子,除了发到网上来被大家喷,对社会是一点贡献都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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