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泥腿看客):贪恋女色被策反的间谍案:4个疑点让人反思,难道内部有内鬼?
2024年,隐蔽斗争形势依然复杂,国安部公号文提到了“四反”,这不仅是形势,也是任务。网友关注“行走的50万”将有更多的被暴露。
去年以来,国安部公号文披露了很多间谍案件,虽然没有用真名,但基本上能对号入座。
2024年1月23日,国安部披露了一起案件,既典型又不典型,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咱们先来了解一下这起案件。
某国企关键岗位人员李四,随公务考察团到某国考察。在异国他乡的一个晚上,李四接受导游邀请,并到某国的色情娱乐场所娱乐,他选中香艳异国女郎去共度良宵,但没想到半夜里,房间突然闯入某国的执法人,李四也被抓捕。
某国“执法部门”直接亮明间谍身份,要求李四为某国服务,如果不从,就会将李四的艳照发给其单位。
李四担心丑事暴露,只得答应为某国间谍机构服务。他向某国间谍机关透露了公务考察团的内部情况,还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资料提供给某国间谍部门。
回国后,在某国间谍机关的威胁下,李四担心艳照被单位知道,不仅没向组织汇报,而且还心存侥幸,继续向某国提供单位秘密资料,最终沦为一名可耻的间谍。最终东窗事发,等待李四将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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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李四间谍案件并不复杂,就是因为爱色被套路。
以前我们探讨间谍案件时提到过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爱财”,一个是“爱色”。财色是间谍案件最古老套路。历史上也曾有这方面案例,但现在依然能用,这说明财色两个东西,没有一定自律的人,很难拒绝。
但通过李四案件中,有几个疑点令人反思。或许我们安全部门已经查实,但就公布的案件来看,背后的东西值得我们反思。
疑点一:为什么只瞄准了李四?
从案件情况看,李四是“某国企重要岗位”,虽然没有透露什么岗位,但很可能属于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者研制大国重器的岗位。
但某国间谍选择李四,谁向敌特机关透露了李四信息?
除了一起出国的单位人员了解,或者说李四早就被人盯上。国安部公号文有这句话“是一场早有预谋、早有计划的‘围猎’行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早就盯上了李四。”
敌特机关出国前盯上李四,还是出国后?
恐怕出国后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有导游陪同,不排除导游就是间谍,通过在旅游中接触,李四必然会透露出“爱色”的一面。
当然也不排除,李四之前就被人盯上,他在“重要岗位”工作,肯定不是被某国盯紧的岗位。
也不排除公务考察团里也有其他内鬼,提前暴露了李四的身份。
盯上李四,必然有缘由,一是身份重要,二是爱色,三是有内鬼配合。不外乎这三点。
疑点二:为什么带着密级电脑出国?
到国外考察,事先没有讲清楚安全防范吗?
虽然出国公务考察带有专业性,但也不能把接触的秘密全都带出去?
出国时,以及出国后,公务考察团,或者所在单位没有对秘密载体进行统一保管吗?
一个疑点带出几个疑问,也说明所在单位也没有防间保密意识。明知道出国,组织上就没有对其进行保密教育?也没有检查其个人电脑?
恐怕这个漏洞并不是个案。
出国后,公务考察团更没有保密意识,管理上并没有章法。虽然个人电脑属于个人物品,但是否进行保密教育?
疑点三:为什么私自脱团?
以我个人理解中,公务考察团应该组织很严密,无论纪律,还是建立临时党支部等,都应该有明确规定。
李四能私自脱离考察团,跟着导游到色情场所,恐怕考察团也没人知道他的情况,这就是管理上漏洞。
如果有人知道李四脱团外出,或许能有补救的措施,但放任自流,以为靠个人自律就能实现,很难做到。
或许还有其他人员外出,看看异国的风景,享受一下美食,这都无可厚非,但像李四直接就进入色情场所的人很少。
疑点四:李四回国后一点可疑之处没露出?
如果一个人发生变化后,肯定与以前不一样。李四回国后,还能抱侥幸心理,继续当间谍。单位有关部门没有发现吗?
正常的话,一个单位的政治审查和经常性思想观察应该有,看来这样重要国企,在这方面工作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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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间谍案件教训,国安部公号文也提到了,如果他回国后提前向组织说明情况,不至于被判刑。
而且国安部公号文也提到遇到这种情况后要采取的措施,对大多数人有用,但也不要小看敌特机关的能力。
这起案件提到“早有预谋、早有计划”,也能看到我们这家国企很重要,早就被某国间谍机关盯紧。
但如何策划策反相关人员,如果没有内鬼作怪,不可能了解到李四身份。
所以这里可能存在内鬼作怪,当然也可能出国后就被间谍盯上,导游身份可疑,不排除导游就是内鬼,或者也是间谍线人,了解到李四的情况后,然后设套将其拉下水。
现在我们很多大的央国企,都与国家建设发展息息相关,也是境外间谍盯紧的部位。近年来,很多央国企发生了间谍案,就是窃取我们国家重要秘密。
央国企里既有内鬼,也有间谍,间谍与内鬼的任务不同,但目标相同。
现在看有些央国企的公号文让人不理解,很多重要信息都暴露出来。一个单位公号文本身起到的是宣传的作用,可有可无,以前我们国企办份内部报纸就够用了,为什么涉及国家重大建设的央国企,还需要在网上办一个公众号呢?难道非要把自己工作在公众号展现出来,就证明你为国家做贡献了?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紧。
李四案件,即使没内鬼,也有可能是公号文透露的信息。
最后,关于李四案件所要吸取教训,也不难,国安部公号文也给出了外出时如何警惕的对策,但就看个人来看,如何保持自律很重要,如果不吸取教训,一不小心,就可能就会走上卖国之路,遗憾终生,或许小命也没了。
不过从几起针对重要部位的间谍案件中,我们也看到一个很普遍的规律,有些人之所以被策反,难过财色关。
但如何防范?
大道理都不用讲了,按照国安部公号文的提醒,时刻保持警惕,不要侥幸。
另外,如果管不住下半身,关键时提醒自己,多为自己的前途和家庭想想,否则一不小就当了“50万”。
我们也更要看到,一个单位在其中也应该吸取教训。
首先,无论这个人有多重要,为什么能私自把秘密资料带出国?谁来检查?
恐怕应该有相关制度,但估计形同虚设了。
其次,重要岗位是否探索建立国安部门垂直单位。
看到之前一个资料称,有的央国企正在探讨建立武装部。在央国企建立军事部门很有必的,但能否国安人员也进入,或者合署办公?这都是我们探索的问题。
虽然有百密有一疏之说,但只要我们堵塞一切漏洞,随着我们现代化手段应用,任何人想窃密,难席就大了。
第三,还是教育没跟上。
为什么部队要搞经常性思想教育?
有过军旅生涯的人应该懂得,无论施教者和受教者感触都很深。央国企的经常性思想教育也应该有,但效果如何呢?
很多问题发生后,多提几个为什么,或许就能亡羊补牢。不为别的,只为了国家安全。
也只有国家安全,小家才安全,我们每个人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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