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南方周末发了一篇文章,题为《“根本就没有古希腊古罗马古埃及?”黄河清和他眼中的“西方伪史论”》。说实话,当时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惊讶,不禁皱了皱眉,——南方周末怎么那么好心,跑去采访黄河清老师了?
黄老师是很纯粹的一个人,开门时他只看到了一张笑脸,却不知笑脸的下面隐藏着什么。也许,是黄鼠狼的真容也说不准。
可惜,黄老师还是轻信了,——他的出发点其实很简单,就是希望借此机会广泛传播,唤醒更多的人,可谓用心良苦。所以,他配合着南方周末的某记者完成了一次采访。
然而,江湖人心险恶,哪知最后的采访稿竟然不经受采访人过目,就擅自发了出去。而且,已发的采访稿中存在多处“别有用心”的改动(如断章取义),甚至还有曲解,这在黄老师《关于〈南方周末〉发表未经我本人审定采访稿的说明》一文中已经详细说明,希望大家都能看看,兼听则明,避免被人误导。
这位南方周末的王大记者,在采访完后还故意诱导黄老师的博士生来质疑他,这种行为就像蛊惑儿女与父母反目,诱惑弟子来反对老师,其所扮演的角色非常不光彩,令人厌恶与不齿。
王记者在文中引用人民日报2019年9月7日发表的评论《英语起源于中国,哪来的“迷之自信”?》一文,试图将“西史辨伪”学派混同于“世界文明的源头在湘西”的湖南中心论,误导大家以为“西史辨伪”与后者一样荒诞。其实,黄老师在书里明确申明:“‘西史辨伪’与‘湖南中心论’全然不是一回事”(上册第181页)。
由此可见,王记者也是用心良苦,不容易。
不过,随着西史变伪的持续深入,英语与华夏之间的确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大量词语都是锚定汉语的意思创造的,这点上百本英语词典都有记录,是白纸黑字的证据,无法推翻。
随便举几个例子吧。
1866年罗存德《英华字典》第43页,Alarum的解释为“木鐸(duó)”。
木鐸,即“木铎”,是华夏历史上的一种古代响器,可以示警,形似大铃,有舌,振舌发声,宣布教令或遇战事时使用。而铎的起源更早,大约起源于夏商,是一种以金属为框的响器,类似铜质铃铛,形如铙、钲,体腔内有舌可摇击发声。舌分铜制与木制两种,铜舌者为金铎,木舌者即为木铎。
唐代贾公彦在《周礼·天官·小宰》中解释“徇以木铎”时云:“铎,皆以金为之,以木为舌则曰木铎,以金为舌则曰金铎也。”
明代郑晓所撰《古言》(嘉靖四十四年序刊本,第34页)卷上记载:
“礼有金铎、木铎,铎,铃也。皆以金为之舌。金曰金铎,木曰木铎。周礼教鼓人以金铎通鼓。大司马教振旅,两司马执铎。明堂位云:振木铎于朝。疏云:武事振金铎,文事木铎。”
也就是说,金铎是战场上用的,可以代替击鼓,而木铎则用于文事。
由此可见,这木鐸可是地地道道的华夏出品啊,别的地方没有。故此,德国传教士在对该词进行解释时特意标注“这是一种中国铃”(a Chinese bell)。
北师大的校园里也有一个木铎(如下所示,摄影者亓玉光),底座上书“木铎金声两百年”。
而北师大的校歌中第一句便是“木铎金声世所崇”。
木铎有大的,自然也有小的,华夏古人可不笨,聪明着呢。这些都是小木铎,或曰“手摇铃”,皆为金属所制,只是撞击所用之舌是木制而已。
(上图来源:周山文化)
在《左传》的记述中,曾引用《尚书》中的一段记载,称每年至初春之际,遒人便会摇着木铎沿路而来,告诉人们最新的政令和消息。
所谓“遒人”,是指华夏古代帝王派出去了解民情的使臣。
遒人和木铎,堪称世界传媒业最早之雏形。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已经知道了英语单词Alarum起源于华夏的“木铎”。
在现代英语中,Alarum的解释几经修改,最终被改成了与华夏看不出半点关系的——“警报”。
有人可能会说,这个Alarum 与另一个英语单词Alarm很像啊,两者之间仅仅差了一个字母“u”,这二者会不会有关系?
在1872年诺亚韦伯斯特出版的英语字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第17页,笔者发现对Alarum的解释是“Same as Alarm”(与Alarm含义相同)。这实际上说明Alarm这个英语单词也来自于华夏的“木铎”。
再来看看在第17页中Alarm的解释,是不是也包含了“铎”的军事和民用“属性”。
在这里,Alarm有几个解释:
1)A summons to arms(征召入伍),上战场,也是军事用途;
2)Any sound or informaiton intended to give notice of approaching danger(有危险临近,发出警报),也是军事用途;
3)Suden surprise with fear or terror,excited by apprehansion of danger(由于意识到危险,受到刺激,突然感到惊慌或恐惧),显然也是从敲击“铎”示警的军事用途中引申出来的;
4)A mechanical contrivance for awaking persons from sleep,or rousing their attention (一种把人们从睡眠中惊醒的机械装置,或用来引起他们的注意),这与遒人摇着木铎沿路而来告诉人们最新的政令和消息,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
此外,下面的Alarm还有两个解释:
1)To call to arms to defense(号召武力防御),与华夏金铎的用途相同;
2)To fill with apprehension,to disturb(充满忧虑,扰乱),都摇铃示警了,此举自然是去“扰乱平静”,引起注意、忧虑,乃至是慌乱。
由此可见,Alarm百分之百也是起源于华夏文化的一个英语单词,绝对错不了。
然而,这个Alarm却在1872年诺亚韦伯斯特的上述英语字典中被“堂而皇之”地标注为“来自意大利语”(It. allarme,from all arme,to arms!)
此等做法看似精明,但引发的后果却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笔者原本只是追溯英语单词Alarm的来源,可未曾想“顺藤摸瓜”,会带倒意大利语啊!
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76页,对Midwife一词的解释为“稳婆”、“生婆”、“接生妈”、“收生之妇”。
在现代英语中,Midwife的解释被修改为“助产士”、“产婆”、“接生员”,其中的“产婆”虽然保留,但西人可以辩称这是西方的“产婆”。只有“稳婆”才是带有浓厚华夏色彩的称谓。如是,经过大约200年的发展,华夏的“稳婆”就被改头换面成了西方今日之“助产士”。
再来看看英语中与数学计算高度相关的一些“度量衡”单位,如果没有这些度量衡单位,数学上的很多计算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数学和社会的发展将举步维艰。
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380页,Second 除了“第二”的含义,其另外一个解释竟然不是时间单位“秒”,而是“抄”写的“抄”,且注明“六十抄为一分”(or 60th part of a minute)。
疑问随即产生了,那么“分”(Minute)呢?分(Minute),又是什么情况?
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78页,对分(Minute)的本义解释为:“细”、“细细”、“细微”、“精细”。故此,Very minute 的意思就是“极细”、“至细”。
其本义居然不是时间单位“分钟”,是不是令人大跌眼镜?
再看“分”(Minute)衍生出的另一个次要含义“the sixtieth part of a degree,or an hour”,翻译过来大意便是,一度(或一小时)的六十分之一,谓之“分”。注意,此处的一度与一小时具有对等关系。而且,紧随其后从大到小依次列出“宫(Signs)、度(Degree)、分(Minute)、秒(Second)”各计量单位,唯独没有“小时”(Hour)。
由此可见,“小时”(Hour)并不在原计量单位序列,其产生应晚于上述单位。至此,基本可以肯定,这个“分”的最初解释并不是时间单位,也并非源自“小时”。将“分”与“小时”对应起来,作为时间单位,是后来的事。
分析了“秒”和“分”,再一起看看“小时”。
小时,原来是中国小时辰。
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15页,小时(Hour)一词的解释为“半个时辰”,“一点钟”。时辰,就是华夏的十二时辰的“时辰”。
下面还有一句关于“时辰”的详细注释:
“中国人把24小时分为12个时辰,因此有了上述表达。而欧洲-中国的书籍便称其为‘小时辰’。”(The Chinese divide the twenty-four hours into twelve 时辰,hence the above expressions. The European – Chinese books call an hour 小时辰)
小时辰,简称为“小时”。
看来,小时的概念,也是来源于华夏。
西史叙事中,英寸起源于古罗马,它们使用了一种测量单位称为“拇指宽度”。英语里的inch来源于拉丁语的uncia,意为十二分之一。即为一英尺的十二分之一。在英格兰,最初的英寸被定义为三个大麦粒的长度,这个长度称为“barleycorn”。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二世颁布了“标准合法英寸”。十六世纪时,英格兰国会开始使用标准的英寸和码。
然而,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25页,Inch的解释却根本不是“英寸”,而是“寸”,并称“中国寸与英国寸最为接近(the Chinese 寸 is the nearest approximation to the English inch)”。
由此可见,Inch的原始含义并非“英寸”,而是“寸”。而且,中国寸(Chinese inch)与英国寸(English inch)最为接近,这世界哪有这么凑巧的事?
再来看看Weight部分的解释(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464页)。在这里,笔者发现了中国“古尺”,其英语描述为“which measures nearly ten inches,and each inch is divided into ten parts”,翻译过来大意便是“古尺测量下来约合十寸(inch),每寸又可分为十个部分”。
一尺十寸,这说得够清楚了吗?
由此可见,Inch就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度量衡单位“寸”!
到了现代英语中,Inch就被修改含义,从中国的“寸”,变成了英国的“英寸”。自然,与华夏有关的元素,也被删除了。
关于人们熟知的英里(Mile),西史叙事称,英里的概念亦源于罗马帝国。一罗马里,等于一千罗马步。罗马步(Roman Pace)有两种定义方式,一种相当于人走一步的距离,大约0.75米;另一种则是人走两步的距离,即脚印中两个相邻左脚的距离,大约为1.5米,一千步就是1500米。而现代英里大约为1609.35米。
笔者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276页右下角找到了Mile这个英语单词,彼时其解释写得十分清楚,是“里”,即华里、中国的“里”,而非英里。英文注释为“or the measure of Chinese roads ”,因此,Mile就是中国道路的测量单位“里”。
西史叙事称,英亩(Acre)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古英语时代。“Acre”一词的语源一般被认为源自拉丁语的“ager”,意为“田地”。14世纪之前,英格兰的土地面积单位是“hide”。一般认为“hide”的面积约为一英亩,而“hide”一词的语源则是德语中的“Hufe”。14世纪末,英田(Acre)开始用来表示一种特定的土地面积单位。
可是,在1822年马礼逊《华英字典》第13页,Acre的解释却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亩(the Chinese mow)。即中国的“亩”。而且还特别注明“六尺为一步,百步为一亩”。
笔者查阅1866年罗存德《英华字典》,在第19页也找到了Acre这个单词,其解释为“亩”,并注明这是一种中国土地测量单位(A Chinese land measure)。
……
类似这样的例子,多不胜数。
实际上,英语最早那张1604年的字母表,都存在很多问题,极有可能是藏起了真本后,用狸猫换太子的手法杜撰了一本伪作。真本可能惨不忍睹。详见《》。
1755年的《约翰逊词典》的真本也被藏了起来,市面上流通的是几本后世杜撰的伪作,详见《》《》。
而且,在英语构建语言体系的过程中,约翰逊和马礼逊都将《康熙字典》作为编撰基础,还参考了《尔雅》、《广韵》等诸多韵书,直到1822年才在上海初步形成可以承载一定深度的知识的语言体系。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英语就是中文的一种次生语言,详见《》。
当了解上述历史知识后,再回头来看当年那篇囿于历史局限性的文章标题《英语起源于中国,哪来的“迷之自信”?》,不知大家作何感想?
当年,是肆无忌惮地嘲笑别人;将来,可能是别人肆无忌惮地嘲笑自己。而且,更令人后怕的是,还可能是被千夫所指,遗臭万年。
搞学术的人,也应该关注一下国际时势,了解一下历史趋势和潮流。不要等到哪天历史车头呼啸而过,自己被抛弃时,连个招呼都不打,还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
王记者在写这篇文章时,是下了点“功夫”的。为什么选择黄何清老师作为目标呢?因为他是正儿八经的教授,不是业余的。他在文中列出四位“西史辨伪”学派的代表人物,但却刻意更改名称(刻意解构和污名化),将之呼为“西方伪史论”学派。此外,还刻意将资本控制、水军打分的豆瓣拉了出来,刻意显示这四位代表人物的著作评分极低,向读者暗示,他们的书不值一看,没什么价值。
然而,有意思的是,据笔者所知,这四位代表人物的著作销售情况都不错。在实体图书市场日渐萎缩之际,有出版社的资深人士表示,一般的图书能卖出3000本都不错了,卖出万本以上,已经可以算是“小畅销”了。
那么,豆瓣评分的这些书销量多少呢?
哎呀,好像都在“小畅销”之列。那就奇怪了,为什么评分“越低”,反而越畅销呢?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这只能说明一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开始觉醒了,不吃资本控制的这一套!
再来说说王记者以“考古学”下套,对黄老师的回答断章取义一事。
记者先问:“学过考古学吗?”
黄老师上下文表达的意思是:质疑西方伪史,学习考古并非必要。
到了王记者这里,就削削砍砍,变成了“考古不重要”、“考古不需要”。
南方周末的文章一发,退休的考古人许队长又从柱子后面把头给露了出来,露出了神秘而诡异的笑容,悄悄点了点发布按钮,赶紧扩散(打击)!
这个在阴影中操作的神态,怎么又让人想起了开车师傅总带着一车人乱转,总是找不到夏朝呢?详见《》。
除此之外,笔者想补充说明的是,在考证历史时,王国维先生首倡“二重证据法”,并称: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
由此可见,考证历史时,考古只是其中之一,而另一部分则是文献史料(纸上材料)。黄老师虽然没有学过考古学,但是可以精研文献史料,这也是一种研究历史的方法,不是吗?在这个角度而言,没有学过考古学,就不能研究历史的逻辑显然是说不通的。
而且,西方考古根本不严谨,参与者、主导者的身份有外交官、军官,更有小说家,——这些人很多都没有学过考古学呢。
例如,英国女作家阿米莉亚·爱德华兹参与埃及考古,后于1882年募捐成立了埃及考察基金会,资助考古学家到尼罗河三角洲进行有学术导向的科学考古。由此,爱德华兹埃及考古学设立。1892年,爱德华兹去世后,其所有的遗产和收藏都捐赠给了伦敦大学学院,并设立了第一个埃及考古学教席,担任首任教授的便是著名考古学家、“埃及考古之父”的皮特里。
小说家爱德华兹设立的埃及考察基金会后来发展为埃及考察协会,一直存续至今。
其后,又有另一位大名鼎鼎的英国女作家阿加莎继续参与埃及考古事业,前赴后继。
阿加莎和马克斯夫妇有一位好友名叫格兰维尔(Stephen Glanville,1900-1956年),是英国伦敦大学“埃及考古之父”皮特里的继任者,爱德华兹埃及考古学和语言学教授。根据“亚洲考古”2022年2月25日登载的《夏鼐:出埃及记》,1936年3月,在海外求学的夏鼐在更换专业时曾求见格兰维尔,格兰维尔最终同意夏鼐学习埃及学,至少三年才能拿到文学硕士学位。
在当时的情况下,公费留学的夏鼐似乎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前两个选择都不行,爱丁堡大学师资力量严重不足,不但设备少,还只有一个柴德尔教授,想留在叶兹处继续学习中国考古学,可这个叶兹水平又不精,最后只能选择埃及学。
以上三种选择,虽然学的是历史,最终获得的学位却都是“文学”学位。
所以,不用惊讶,在西人眼中,历史就是属于文学范畴。因此,小说家参与考古,也就不足为奇了。
看了这段历史,您也许就能理解为什么黄老师会反对拿着文学学位的考古泰斗夏鼐要将中国冶铁的发明权拱手让给西方了。
英国上校罗林森(Henry Rawlinson,1st Baronet,1810年-1895年)出生于英国牛津郡查德灵顿,1827年以军校学生身份被派往印度,在英国东印度公司任职。后来,在帮助波斯建立军队对抗沙俄时闲着没事发现了贝希斯敦山铭文,破解了楔形文字,出版了《巴比伦及亚述楔形文字铭刻注解》和《亚述史纲》,然后就成了亚述学之父。
罗林森学习过“考古学”吗?没有呢。
再来看看瑞典人后裔、芬兰国父曼纳海姆。此人出生于芬兰,终其一生,芬兰语都说不好,但他却因骑术高超成了沙俄近卫军成员,还当过沙皇尼古拉二世皇后的侍从。在日俄战争时期,他在奉天(今沈阳)表现出色,得到了表彰。
他没有学过什么考古学,1906年却接受尼古拉二世的密令,混进了法国盗墓贼伯希和率领的考察队,美其名曰,探险和考古(挖掘和盗窃中国地下古文物)去了。此人记录沿途的地理情况,规划了2000公里直扑北京的行军路线,还特意制定了吞并新疆的作战计划。一战结束后,尼古拉二世全家被杀,曼纳海姆没了靠山,这才带着芬兰击败苏军,走向了独立。
至于埃及运至中国的700多件古文物,在目前的时局下,是有特殊意义的,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如果大家有幸去看展览,李兆良教授介绍的方法非常适用。一句话,咱们不看热闹,看看门道!
黄老师在文中称,希望王记者寄回他送的三本书,此后便再无联系。那么,记者将书寄回了吗?截止目前,似乎仍旧没有。
此事说明了什么?
说明这位记者嘴上虽然“口诛笔伐”,对西史辨伪表现得“不屑一顾”,但身体却无比实诚,或许,此时正坐在某个无人的角落,静静地阅读黄老师的两本大作,汲取点营养和真知呢!毕竟,人类有好奇之心,世界历史的真相,每个人都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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