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8月1日开始,美国政府债务上限的把戏又来了。这让我想起来一句英语谚语:老狗玩不出新花样(You can’t teach an old dog new tricks)。(一)历史的老花样对于负责任的企业、家庭乃至个人来说,量入为出,都是一种天然而朴素的美德,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借债,如果有人告诉你说,借债才能发财,你一定想打他几个耳光。从美国建国,一直到100多年前,大部分美国人,其实也秉承了这种朴素思维。为避免政府借着强势地位滥借债务,美国宪法特意将联邦政府发行债券(借债)的权力赋予了美国国会,要求联邦政府的任何借债,必须要让民众知晓,并且得国会同意才能借;即便是老的债券到期,新的借债也必须国会同意——简单说,1917年之前,联邦政府任何一次借债(发行债券),都需要国会讨论通过。不那么严格来说,1917年之前,每次美国国会讨论发行债券的规模,其实也可以视作债务上限的讨论。比方说,在1898年的美国-西班牙战争中,美国国会就通过一个法案,在已有的1亿美元短期债券的基础上,允许财政部额外发行4亿美元的长期债券……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美国政府一开始保持所谓的“中立”,后来出于保护本国国民和财产安全、提高自身国际地位的角度,决定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世界大战,花钱的地方太多,很多时候数额上没那么确定,而且在战争期间,政府随便花点儿钱,借点儿债,哪怕是替换老债券,都要提交国会批准,烦不烦啊!政府烦,国会也烦。于是国会就出台了一个《第二自由债券法案(the Second Liberty Bond Act of 1917)》,授予美国财政部,在联邦政府总债务不高于当时债务总额度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发行债券来借债(替换老债券),这就是债务上限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