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死期到了!

作者:补刀客

本文转载自:补壹刀(ID:buyidao2016)

作者/叨叨姐&刀剑笑

大快人心!

“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这个近年来“香港暴乱”的一大推手,早已树倒猢狲散,今天传出消息称,它最快将于明天解散。

其实,上周“民阵”已经召开过紧急会议,约有10个团体参加。

大会举行了“是否同意解散民阵的投票”,大多数团体都投了“解散”。

只是其中一些死硬团体还想挣扎一下,扯了个理由说内部还要商议,于是“民阵”的生死问题又拖到明天再决定。

“教协10日突然宣布解散后,“民阵”内部更是人心惶惶,有些团体恨不得早些撇清和“民阵”的关系。

也就是说,明天开会后,“民阵”随时都可能宣布解散。

1

明眼人都知道,“民阵”的下场只有两个:要么解散,要么被取缔。

因为传出特区政府正在调查“民阵”是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如果属实,将予以取缔后,“民阵”的成员纷纷跳船,以图自保。

如今,“民阵”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

又一个,死期到了!

它只剩下8个死硬团体还在死撑,其余大多是没有实体的“僵尸团体”,或处于观望甚至有意退出的状态。

“民阵”秘书处的多位核心人物则因不同案件被收押。最后一位“召集人”陈皓桓今年5月28日因涉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会案件被判刑18个月。

又一个,死期到了!

自此,“民阵”秘书处暂停运作,“民阵”已名存实亡。

它落到这个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

用劣迹斑斑来形容它的过往,都觉得有些轻了。

又一个,死期到了!

它成立于2002年9月,号称是“一个关注政治及民主议题的联合平台”,其实就是“揽炒大台”。几乎所有反对派成员都参与其中,高峰时有60多个组织加入。

在这19年里,祸乱香港的几个大事件,背后都有“民阵”的影子。

2

“民阵”成立的初衷针对的是《基本法》23条的立法工作。

2002年9月,香港保安局发表《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2003年“非典”疫情稍缓,“民阵”就发起“七一游行”,反对“23条立法”,最终导致“23条立法”被搁置。

此后每年鼓动“七一游行”,就成为“民阵”的固定“节目”。

还有之后的非法“占中”。

2014年,正是在“七一游行”结束后的当天晚上,“民阵”的成员“学联”和“学民思潮”又发起在中环的静坐活动“预演占中”。

这也成为长达79天的非法“占中”的开端。

又一个,死期到了!

“民阵”并不甘心非法“占中”被挫败,5年后,它又煽惑掀起“反修例”风波。

2019年6月9日,香港因“反修例”爆发的第一场大规模游行正是“民阵”搞出来的。

最令人不齿的是,“民阵”打着“和理非”的旗号,却刻意纵容暴力违法活动。火烧警署、冲击政府总部、包围立法会、破坏港铁设施、打砸烧……“东方明珠”香港上演了一出出暴徒的“狂欢”。

又一个,死期到了!

制造暴力冲突,破坏香港法治,这是“民阵”的一宗罪。

勾结外部势力,鼓吹“两独联手”,是“民阵”的二宗罪。

2020年12月,“民阵”联同“支联会”等26个团体去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要求联合国就多宗所谓酷刑作出调查和监察。

“民阵”甚至在“反修例”风波期间,公然去信61个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呼吁各国发出针对香港的旅游警示。

2019年11月,“民阵”当时的副召集人黎恩灏跑到韩国首尔联系当地67个反中团体。

12月,黎恩灏又伙同李卓人等“民阵”核心成员的负责人,到澳大利亚国会联系多名反华议员,为揽炒派张目。

对此,“民阵”秘书处“最后一人”陈皓桓的辩驳很苍白:“一个英语不好的人如何勾结外国势力?”

又一个,死期到了!

他是如何的眼盲心瞎,看不到这些“民阵”人士的上蹿下跳。

更可恶的是,“民阵”妄图搞“两独联手”的把戏。

2014年和2016年,当时“民阵”召集人均曾带队赴台,向“台独”组织“取经”,攻击“一国两制”。

2019年9月,时任“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毫不隐晦、公开感谢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带领多个“台独”组织发起所谓“声援行动”。

三宗罪:资金来源不干不净。

“民阵”声称,成立至今从未收取任何外国政府或机构的资助,在资金运作上“一直只依靠游行集会期间的市民捐款”。

谁信啊?

事实上,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及其辖下机构“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一直与“民阵”关系密切。

是的,NED就是那个因“在香港修例风波中表现恶劣”而被中国政府下令制裁的机构。

又一个,死期到了!

美国研究机构“朗保罗和平与繁荣研究所”披露,在香港“修例风波”中,NED向大部分参与此事件的团体提供资金支持,曾向NDI拨款20万美元。NDI再将钱分为诸多香港团体,其中不少是“民阵”成员。

“台独”势力被曝是“民阵”的另一大金主。

曾经的“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就从“台独”那里领过每月约5万港币的“薪金”,如果发动骚乱还可追加经费。

大名鼎鼎的乱港头目黎智英是“民阵”搞钱的第三大渠道。

2005年至2011年间,“肥佬黎”多次捐款给乱港组织和相关人士。2012至2014年间,他又给反对派的7家政治组织和14名个人输送“黑金”高达4080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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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宗罪:违法借用户头,涉嫌洗黑钱。

“民阵”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要筹款怎么办?它想了一个招,借用会员“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的银行户头收款。

19年了,筹了多少钱,那些钱怎么花的,一笔糊涂账。

有媒体粗略估算,“民阵”多年来获得的款项累积超过500万。这些存款,至今去向不明。

五宗罪:没有注册的非法组织。

这事说来也是滑稽,“民阵”2002年成立以来,都没有注册成为“社团”。

曾有成员2006年“私自”将“民阵”进行注册,但被发现后,“民阵”称“注册违背结社自由”,在不到两个月后又取消了注册。

“结社自由”是“民阵”拿在手里的挡箭牌。

今年5月,香港警方要求“民阵”在一定期限前交代包括收入来源、银行账户等6项资料,“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就以香港居民有结社自由拒绝回应。

基本法保障任何人有结社自由,这没错。但基本法并不保障结非法社团的自由。

其实,5月警方给出期限,已经是在给“民阵”敲响丧钟。

据介绍,警方的做法一般首先是劝喻,之后是警告,最后是执法。到了警告阶段,就说明警方已经掌握足够资料,尤其是银行账户资料。

到了这一步,“民阵”心里该有多慌啊?

3

可以肯定一点,就算“民阵”解散,它策划或参与过的违法行为也绝对逃脱不了严惩。

一位港澳问题专家对补壹刀说,那些非法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至少受制于三类法律或法例。

首先当然是香港国安法。如果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被坐实,“民阵”就触犯了香港国安法中接受境外资助从事非法活动的条款,属于“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到时候如果它没解散,会被强制取缔。即便已经自己解散,相关参与者也会受到香港国安法追究。

又一个,死期到了!

其次是与金融相关的法规条例,比如反洗钱条例。

“民阵”到底是通过什么渠道或方式接受的境外资助,其中是否涉及洗钱,这一点肯定也在调查范围之内。如果确实涉及洗钱,那在国安法之外,还会受到金融法规的惩罚。

再就是港区本地治安条例,比如港区公安条例。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已经被判刑,这个乱港平台的其他主导者或参与者,以后也可能会因在过去非法暴力活动中的行为受到追责。

还有一种担心,就是“民阵”这种“乱港”窝子做鸟兽散,相关乱港分子会否化整为零,继续作恶?

有今年7月1日刚刚发生的铜锣湾袭警案在前,不少专家都认为,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不排除以后还有类似的乱港极端分子铤而走险,再搞这样的“独狼式”袭击。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港区社会秩序和政治生态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又一个,死期到了!

黑暴分子不敢再像过去那样明目张胆地非法集结,更不敢搞打砸抢烧那套;市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爱国爱港人士也越来越敢于公开表达立场,不用担心受到围攻……

尤其当前,一个立时可见的效果,就是港区今年的几场重要选举都还没有开始,而在香港国安法震慑下,在“教协”“民阵”等相继解散后,“乱港”分子无法再肆意扰乱选举。

以往,激进反对派不断试图通过参与选举“夺权”,“民阵”就一直通过游行示威变相对选举做社会舆论工作。

在这些平台瓦解后,香港社会和政治生活开始真正的正本清源。

一位香港本地人士感慨,持续二十多年的“示威之都”终于有了根本改观。

但同时,并非所有问题都能这么快消除。这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又一个,死期到了!

在香港内部,极少数乱港者还在做最后挣扎。另外,虽然过去一年多来不断有黑暴分子受到法律追究,但不排除还有漏网之鱼。其中的极端分子仍对香港治安构成威胁。

而外部呢,国际环境还没出现根本性改善。

美国仍在带头各种干涉香港事务,它就香港推出的一些国内法可能逐步推行。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外逃到西方国家并且受到庇护,他们仍在寻找各种时机,包括内外勾结,搞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勾当。

因此,“教协”“民阵”这些乱港组织和平台没了,我们依然必须警惕涉港问题上的内外风险,巩固好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已经取得的积极转变。

弦还得绷紧,远没到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时候呢。

(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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