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国际安保瞭望
路透社9月15日报道,中国拒绝让德国“巴伐利亚”号护卫舰停靠中国港口。
今年8月2日,“巴伐利亚”号护卫舰从德国威廉港出发,前往印度-太平洋地区展开为期6个月的航行任务,行程将经过南海。这是德国海军近20年来首次进行类似部署,以“显示德国在印太地区的存在”。
图:“巴伐利亚”号护卫舰
今年3月,德国国防部宣布“巴伐利亚”号将巡航“印太地区”并穿越南海,德国既希望向美国等盟友宣示支持所谓“南海航行自由”,又希望这艘护卫舰能够访问上海港或青岛港。8月3日,中国外交部证实了柏林方面的请求,表示德方已通过多种渠道向中方提出安排德国军舰访问上海的要求。不过中方表示:“关于这艘军舰的行动,德方前后公布的信息过于混乱,中方将在德方充分澄清有关意图后作出决定。”
随着德国方面确认中国拒绝靠港请求,目前正在印度洋的“巴伐利亚”号预计将先后访问澳大利亚、关岛、日本、韩国,然后在12月中旬进入南海水域,造访越南、新加坡,穿越马六甲海峡后再依次停靠斯里兰卡、吉布提,最终在明年初返回德国。虽然将穿越南海,但“巴伐利亚”号不会靠近任何存在主权争端的海域,并且会绕开台湾海峡,也没有与美军展开联合演习的计划。
在8月初“巴伐利亚”号起航之际,德国防长卡伦鲍尔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此次行动旨在“维护国际水域的航行自由”,保护“开放社会”,并表达对共享德国价值观的地区伙伴的支持。德国外长马斯也声称,“巴伐利亚”号标志着德国“正在承担维护国际秩序的责任”。不过此次航行任务在德国国内引发了争议,德国社民党议会党团主席明策尼希8月对德国《法兰克福汇报》表示:“至关重要的是,不要以不加考虑的挑衅行为,造成事态的激化。”
图:社民党议院党团主席明策尼希“不加思索的挑衅将会激化事态”
社民党外交事务发言人尼尔斯·施密德则认为,尽管“巴伐利亚”号访问“亚太地区”具有象征意义,但从军事角度看,“它的贡献不大”,因为美国会在“印太地区”更为活跃,而欧洲则专注于非洲和中东地区的“后院”。该区域对21世纪全球地缘政治和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美国一直尝试以军事威慑手段遏制中国的扩张行为,并呼吁各盟友予以支持。除美国之外,法国和英国也曾向该海域派出航母战斗群。
对于海军力量日渐衰弱的德国联邦军来说,能执行远航使命的军舰只有两艘,其中就包括1996年投入使用的“巴伐利亚号”。
图:英国新入役的大型航母伊利沙白女王号战斗群驶往日本和韩国等作一连串访问,并与两国部队进行联合演练。整个战斗群还包括另外六艘战舰,一艘潜艇。
巴伐利亚号本次出行亚洲是一种政治信号,美国及其欧洲盟友一直期望德国更多参与亚太事务;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也期望德国作为所谓的“价值观伙伴”,能展现更多团结精神。中国虽然相距万里,但远东局势的发展却同出口大国—德国,有着直接关系。德国政府去年九月制定的印太准则中写道:“全球贸易的90%通过海运完成,而其中绝大部分要借助印度洋和太平洋航道。上述海洋通道的畅通一旦受阻,往来欧洲的供应链以及德国民众的生活和供给必将受到严重影响。”向印太海域派遣军舰的计划,在德国政府中一直存在争议。社民党议会党团主席明策尼希就表示,德国防长要求德军参与印太事务的计划“让我想起了德皇威廉在东亚拥有一席之地的想法。”他批评说:“如果防长想对中国采取军事遏制的战略,那对我来说,她走得太远了。”事实上,巴伐利亚号的本次“亮旗”行为本来就很谨慎。“巴伐利亚”既不会出访台湾,也不会参与同美军的联合军演。
图:法国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雷电”号,是法国海军现役最大的军舰之一,排水量达2.15万吨,可搭载多架直升机执行立体登陆作战。
关于上述的几点看法:
1、航行自由是习惯国际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即除了国际法规规定以外的默认通用的国际准则。具体表现为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船舶在公海上除受船旗国管辖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不受任何强制性海上礼节的拘束,也不承担交纳任何通行税的义务。该权利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1)a条加以法典化,但是该公约并未获得全部联合国成员国批准,因此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应。最具讽刺意味的是,美国虽然签署了该公约,但从未批准落地。但美国三番五次地用“航行自由”的蹩脚理由,多次强行闯入我国南海领域,本身就是一个“贼喊捉贼”的闹剧。
2、从英法两国出动舰艇的级别上看,可谓是下足了“本钱”不遗余力的站台造势。但两国似乎又是打着各自的小算盘,摇旗呐喊可以,冲锋在前是不可能的。对于疫情中艰难回血的欧洲各国而言,得罪中国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3、拜登上台后“罗斯福”号航母经由巴士海峡进入南海活动,中国首次监控到美国军舰进入南海活动到现在,美国军舰只是在南海公海海域活动,没有进入中国主张的12海里专属经济区域的范围。
中国一贯尊重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与飞越自由的权利,但坚决反对任何国家以“航行自由”为名,危害中方主权和安全,破坏地区和平安宁。
|中安至上研究院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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