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当代史】兄弟
被舆论扭曲的,不仅仅是迈克尔·杰克逊,还有他的兄弟们。
世人太习惯只把其他几个杰克逊看作迈克尔的陪衬和八卦话题了,MJ在时,走哪都是媒体焦点,他们只有惨遭忽视的份儿;MJ没了之后,仍然是媒体焦点,一堆纪录片电视节目拉他们上镜,话题永远是在谈MJ,而他们自己的音乐才华,他们的声乐、舞蹈、演奏、创作、商业能力、团队协作、专业精神,仍然惨遭无视。
这不公平,就算他们比不上MJ,作为音乐人,他们也有权和其他歌手乐队同场竞技,并不逊色。
杰克逊兄弟作为乐队,也是进了摇滚名人堂的,而且比MJ还早,Jackson5,可不是只有一个主唱。
陷阱的名字叫浅薄
关注MJ,会面临各种纷扰信息构成的巨大陷阱,随便什么话题,搜索结果都是成千上万,而这些闹闹嚷嚷的说法,还经常是各自为政甚至相互矛盾的。
越是生活细节厨房话题,越是莫衷一是。
说个好玩的:他和兄弟们小时候,个个都挨过老爸的揍,但是谁挨揍多一些,那就说法不一了呵呵呵……
MJ表示:“我挨打比哥哥们加起来都多”;
他的二哥蒂托说的却是:“迈克尔和兰迪、珍妮是比较小的孩子,都是小baby,父亲不舍得打……我们几个大的,我自己、杰梅恩、杰基几个,被修理得才惨呢!”
至于他们的父亲老乔?只承认打过孩子,而且坚持认为打得没错,从没纠结打谁更多更少的问题。
——听谁的?罗生门了不是?
琐事细节像蜘蛛网一样,只要陷在里面,永远别想理出头绪。
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有些事,就连他们自己都说不清楚,外人还要喋喋不休指手画脚,岂不可笑——问题是,对于一个艺术家中成功的艺术家,商人中成功的商人,为什么非要纠缠他的肥皂毛巾呢?
话是这么说,真到事儿上,天雷狗血从来不缺。
比如1993年,他接受奥普拉·温弗莉(Oprah Winfrey)的采访,提及小报纠缠他生活细节的胡编乱造,MJ愤愤不平,又试图普及点儿道理:“最好笑的是,这些(乱七八糟的琐事话题)有什么价值?我尊敬米开朗琪罗,如果有机会与他交谈,我想知道他的灵感源泉是什么?是什么成就了他?而不是什么他昨天和谁过夜啦,为什么晒太阳那么久啦……我是说,我认为他的艺术造诣,才是最重要的。”
然后,奥普拉的下一个问题:“你做了几次整容手术?”
囧rz……
就这,居然也能混成名记有深度,白糟蹋了那么好的访谈机会。
如果细看这个访谈,会发现,一堆问题根本就是套路陷阱,处处设坑,只不过MJ聪明,没往里跳就是了,否则,不但坑他自己,连兄弟、家人一起坑进去也是可能的。
但我用了很久才认识到:奥普拉也未必是故意设套,更可能是真浅薄。她可能也想谈点“MJ艺术分析”之类的话题,可她接受到的教育,这样告诉她:艺术就是性欲释放,就是童年创伤,就是私生活的影射……西方很多“艺术评论”都这套路,逮到什么艺术家,都是先讲童年生活多不幸,和父母兄妹关系有多紧张,成年后遇见了神马性伴侣,性格有这缺陷那缺陷,信宗教或者信邪教……然后一步大跳,直接蹦到结论:“所以他/她的艺术就是这样”。
如果一个艺术家,生活一切正常,思路清晰、情绪稳定、爱国爱家、举止优雅,那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写了——这不是小报,这是高校、研究机构的“学术研究”、“艺术评论”。
迄今为止,并没有什么学术机构把MJ作为研究课题,美国的大学不认他,美国以外,也不认他。
不知这该算他不幸,还是幸运——那些庸人砖家,反正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音乐启蒙
还是回到哥几个的音乐启蒙时代吧。
毋庸置疑的是,他们的音乐启蒙是从家开始的,启蒙老师则是他们的父亲,老乔。
老乔教孩子,不是随心所欲抓到篮子里就是菜,而是根据各人的天赋特点,因材施教,精心安排。
首先是必须都练习声乐,最初老乔没考虑还是小萝卜头的迈克尔,兄弟几个的职责是:杰梅恩(MJ三哥)主唱并兼作贝司手,杰基(大哥)是第二主唱,蒂托(二哥)主要负责吉它伴奏,马龙(四哥)主攻舞蹈。
当然,那个编外的小不点,很快就显露出惊人的天赋,老乔喜出望外,赶紧调整组队,Jackson 5正式成军。
但小MJ刚被编入Jackson 5的时候,并不是主唱,而是鼓手。
1972年,他们第一次海外巡演,那时候兄弟中最小的兰迪11岁,也一起同行,虽然不是乐队成员,却有和他们同系的演出服,也不和他们5个一起上台,而是跟其他伴奏在乐器区打鼓。
许多年之后,当他们离开摩城唱片改签CBS,杰梅恩选择留在摩城,脱队单飞之后,兰迪才走上前台,被正式编入乐队,Jackson 5也就变成了The Jacksons。
老乔有他的道理,鼓手这个职位不是白给的。
通过敲鼓,首先锻炼的是节奏感——节奏,是音乐的本质精髓。节奏感有天赋,但也不是完全天生,没有足够科学的有体系的后天训练,再好天赋都白瞎。
老乔为他们打下的,是最最重要的基本功。
任何一个专业,都强调基本功,如果基础打歪,再好的苗子也得废了。
声乐基本功不牢,铁定会早早倒嗓,除非是怎么吼都吼不坏——但那不是人,是神,谢谢。
弹琴跳舞,方法不对会容易受伤,也是会早早废掉。
最理想的基本功状态,是从小打底,而且训练有方,这需要天生的好苗与良好的教练相得益彰,可遇不可求——Jacksons都有扎实的童子功,老乔的能力可见一斑。
杰克逊兄弟也是可遇不可求。既有专业水准,又是手足兄弟,比一般乐队更亲密更默契,真是羡煞世人。
在他们名气越来越大的时候,甚至有人也学样组织家庭乐队(那时候多子女的大家庭很常见),也能争得一时之名,但是时间一久,大家记住的只有The Jacksons。
师从同门
“摩城大学”是他们最温馨的时候。一直拼命奋斗的老乔终于可以松口气,兄弟们则大开眼界,与那么多大明星共事,师兄师姐师叔师伯一大群,可学的知识太多,每天都是新鲜的,简直就像春光明媚的大观园,满满都是青春正能量。
一张在录音室的照片,大哥很自然地把小MJ抱在怀里,小家伙一脸怡然自得,那种天经地义的亲昵感,是装不出来的。
他们乐队里,永远都是小的“欺负”大的,而大的也真就各种宠溺迁就,一些有爱的互动小细节,特别有意思。
1981年的一场Triumph巡演,大屏幕上打出几兄弟小时候的表演录像,MJ大叫:“嘿,停下啦!请停下!”马龙就开始撺掇:“大家想听老歌吗?”观众顿时欢呼一片,MJ却开始使性子:“不唱!不唱!首先那些歌太老了好吗?其次编舞也太老了……”然后转到大哥身后,伸手一指:“杰基也老了!”
无辜中枪的杰基回脸看着MJ,又气又笑,对弟弟毫无办法。
马龙赶紧救场,冲着场下大喊:“你们在意吗?在意吗??”然后杰基也来劲了:“有人在意吗??”
观众当然是回报以各种鼓掌各种欢呼,于是MJ很不情愿地:“好吧,我唱老歌给大家听……但是你们要知道我是给你们唱的哦……(同时指向自己的哥哥)不是给他们唱的!”
——嗨,要不要这么任性啊?
2001年,MJ从艺单飞30周年演唱会,满场都是崇拜和赞誉,然而当几兄弟同台,MJ走向兰迪,却被傲娇地推开:天王巨星又怎样,臭哥哥别挡着我!
这是如假包换的恃宠而骄。
当然,专业水准也是不含糊的。
Torture,单曲封面就给力,6个很帅的山贼。
这是杰基写的歌,本来是要和MJ二重唱,然而那是1984年,杰梅恩回队,那也是唯一的6兄弟专辑和巡演,所以杰基就把自己的声部给了弟弟。
背景和声,是6兄弟一起唱的。
可以听到一脉相承的发声技巧,以及轻巧的假声高音。
他们那种声乐技巧,真是很高明,就像轻功高手,脚尖一点就可以拔地而起,不比西洋白人唱法,一上高音就是呲牙咧嘴面目狰狞,全身上下都是紧张感,只能杵在那里唱。
也就是因为歌唱不费力,所以才有那力气连唱带跳。
这些本事都是勤学苦练为底的。网上可以找到MJ跟随声乐教师练声的录音,那时他早是世界巨星,仍是一丝不苟地唱音阶,认真得就像个小学生,所以他从艺生涯40多年,活跃舞台30多年,都能一直保持极高的水准。
要是只吃天赋的老本,早就伤仲永了。
这样勤谨的艺人不止他一个,那些老帮菜,个个都有一手。
2013年,时隔34年之后重访伦敦的The Jacksons,都是五六十岁的老炮,而嗓音舞步仍然杠杠不倒,又唱又跳满场飞,那歌声,那舞步,会有那么几个瞬间,给人感觉MJ又回来了——那状态,那神韵,就是The Jacksons专业水准和刻苦程度的充分展现。
看看人家,某些不练声不练功只会挖空心思骗钱的走调天后,就该羞死——如果她还有脸的话。
覆巢之下
资本主义社会,不能不讲资本运营。能称得上唱片公司的,不是大资本,就是小资本。
与一票资本巨头比对,摩城的资本肯定算不得雄厚,能在市场竞争中挤得一席之地,靠的是作品出色。
而要制作“好听的唱片”,不但要靠词曲作者与歌手乐队的才华,也与强大的录音制作设备息息相关。
说白了,需要投入很多钱,才能保证唱片音效饱满,将美妙的音乐真切地传达到听众耳中。
在这方面,摩城老板贝里·戈迪给了MJ一生的影响:不吝惜成本制作完美音乐。
这是真的,现在回听摩城60年代出品的唱片,音响效果一点也不老旧过时。
甚至1972年发行的MJ独唱专辑,“Got To Be There”、“Ben”,一个少年歌手的制作,都是非常考究的。
但从另一面说,本钱一共就那么大,唱片制作和公司运营占多,则歌手的报酬就必然苛刻,结果,也只有签不到大公司的黑人,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
贝里·戈迪是个有多面性的人。他是严谨的追求完美的音乐人,他是精明的讲究投资收益的商人,也是个会与女歌手搞私情的老板,还是MJ三哥杰梅恩的岳父。
当他的生意做大,就面临巨头的压力。
不止他一个,所有的小资本都是同样命运。只要发展态势良好,就会被大资本盯上,要么被招安,要么被镇压——无论是音乐界,还是电影界,无论是文化产业,还是制造业,都一样。
摩城,是被招安的典型;而多年之后的MJ,是被镇压的典型。
1988年,摩城唱片公司以6100万美元的价格,被MCA吞并,后又几经倒手,到1999年,正式成为环球唱片的子公司。
这是真正的贱卖,就在摩城被卖前3年,MJ刚刚买下ATV的歌曲版权库,花费是4750万美元。
1988年的6100万,MJ都可以出得起,可是他根本没机会竞争。
确切说,连MJ自己也是被MCA打主意的对象。尽管他已在CBS旗下,MCA还是想把他挖过去,只不过没能成功而已。
1982年,斯皮尔伯格导演的电影“E.T.”上映,为助推电影,斯皮尔伯格找MJ制作了一张专辑,包括MJ讲述故事的录音,以及MJ唱的E.T.电影主题曲“Someone In The Dark”,将由MCA发行。
这专辑不但是CBS的竞争对手出品,而且与Thriller的发行时间冲突,一心要力推Thriller的CBS总裁沃尔特·耶尼科夫(Walter Yetnikoff)大发雷霆:“迈克尔绝不会去亲吻那怪物的,让MCA那些该死的家伙滚开!别碰我的艺人!”
耶尼科夫的愤怒怎么这么眼熟……差点就是又一出佳吉列夫和尼金斯基嘛,当年佳吉列夫也是把尼金斯基看得死严死严,当家台柱子就是摇钱树,岂能任由外人染指。
佳吉列夫是星探,是导师,是经纪人,是资方老板,还是个好男风的同性恋,尼金斯基落他手里,基本和羊羔落在狮子嘴里没区别,于是尼金斯基陷入深深的困境。
对佳吉列夫的发掘、培养、力推,他既感激,又依赖,知道离了佳吉列夫的资源(资本)自己很难生存——当年给他作曲的,是德彪西、施特拉文斯基;编舞的是福金;舞伴是卡尔萨文娜;舞台和舞服设计,都是米罗、毕加索、巴克斯特这些牛人大咖……
另一方面,他又痛恨佳吉列夫的控制,而且他自己绝对不是同性恋,和佳吉列夫的关系,令他充满了屈辱和罪恶感。
所以他稍有机会,便迅速结婚——他以为组建家庭之后,至少可以摆脱佳吉列夫的肉体关系,并且因为妻子罗茉娜出身贵族,也就有钱组建自己的舞团,他自己也有能力编舞,尽管阵容不那么豪华,也必能打出自己的天下。
但是佳吉列夫的资源太丰厚了,轻而易举地掐死了他的努力。
最后尼金斯基在29岁的年龄,“疯了”,芭蕾之神最后一次跳跃,跳入的是深深深深的黑暗——不再见人,不再说话,也不再与世界有任何交流,在疯人院待了30年,直到60岁辞世。
类似的关系,也发生在罗丹和卡米尔身上。
后世只顾讲那些男男恋师生恋的狗血故事,而这根本就是阶级矛盾,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调和的本质矛盾。
毁灭尼金斯基和卡米尔的,不是什么孽情孽缘,他们是在层层挤兑打击之下,找不到生存空间,被活活挤压而死的。
他们是为艺术而生的人,当他们不能做艺术,他们就与死人无异——他们要做的是雕塑,是舞剧,需要投资,需要制作,需要招兵买马,需要团队运作,不是写诗写文章,不可能自娱自乐,不可能独善其身,不可能一个人做了丢在抽屉里,所以当资金链断裂,他们就做不成。
即使米开朗琪罗,也留下一堆没完成的烂尾作品。赫赫有名的美第奇家族陵墓雕塑、教皇尤里乌斯二世陵墓雕塑,这些大型工程,都是烂尾,没完成——原因很简单:被撤资。
另一方面,佳吉列夫和罗丹,也是别无选择,因为对方的才华才气在那里,若果然放任他们发展壮大,自己被挤兑得没饭吃也是可能的。
拯救他们,不能指望来个有良心的佳吉列夫或罗丹,必须要有更深刻的社会改变。
对,这种状况,这种关系,苏联时代就没有,但变成俄罗斯之后,又冒出来了。
这完全就是制度问题。
至于MJ时代的美国,基本状况是:老板不能直接控制旗下艺人,都是合同关系,和老板打交道的,有专业专职经纪人和律师,虽然经过层层拐弯,最后还是财大气粗的说了算,但好歹不再是直接枷锁。
那种惊心动魄的惨案也就少多了。
隐形的枷锁仍然存在。
比如E.T.纠纷,本来,这两张专辑主题不同,完全可以相互借力,达成双赢的,可CBS总裁一怒,就全完了。
什么叫大象打架,蚂蚁遭殃,这事也是典型了……
当时,MJ签约公司EPIC在哥伦比亚旗下,而MCA的后台是环球公司,同属好莱坞巨头之列,谁也不怕谁,所以耶尼科夫的暴跳如雷,MCA完全不在乎。
当时,耶尼科夫对MCA提出两个条件:1. Thriller专辑发行时间是1982年11月,所以E.T.专辑必须推迟到1982年圣诞节之后才能面市;2. 不准将“Someone In The Dark”作为单曲发行。
MCA根本没听,自顾自在Thriller发行的同月推出E.T.专辑,并且把“Someone In The Dark”发成了单曲。
耶尼科夫岂是好惹的,直接一纸诉状把MCA告上了法庭,提出的要求包括:200万美元赔偿、撤回已经发行的单曲“Someone In The Dark”,并且禁止MCA以及其它一切与MCA有关的唱片公司与MJ合作。
最终几经讨价还价,双方达成和解,MCA赔了50万美元,将已经发行的单曲唱片撤回销毁。
于是已经卖出的那些,又成了稀罕的收藏品,时至今日,单张早炒到1500美元以上。
资方打架,MJ呢,这事基本没他说话的份儿好吗……
不过,作为当家歌星,MJ还是能比普通艺人争取到更多的一些权利,比如当时份额最高的版税抽成(唱片批发价格的37-39%,约为零售价的20%),以及自己创作的权力,而且是为The Jacksons所有人一起争取的。
手足情深
1979年,MJ推出CBS旗下的第一张单飞专辑Off The Wall;
再早一年,1978年,杰克逊兄弟为绝对创作主力的专辑Destiny(《命运》)发行。
Destiny之前的两张专辑,都是在费城制作的,从洛杉矶到费城,整个要横穿美国,虽然费城的音乐文化很棒,可他们一边还在做那些无聊的电视综艺节目,结果,乐队水平没能提升多少,唱片销量也不佳,名声节节下滑,眼看要混成过气乐队。
关键时刻,杰克逊兄弟凭借词曲创作和音乐制作的才华,拯救了自己。
这是家族协作——老乔和MJ找耶尼科夫谈妥了条件,得到了允许,然后就是兄弟们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Destiny最终在美国专辑排行榜冲到了第11名。
相对前一张,1977年发行的“Goin’ Places”的第63名,这绝对是翻身仗。
1980年,又推出一张专辑Triumph(《凯旋》),第一首歌Can You Feel It,由MJ与大哥杰基合作完成,有了心怀天下、种族平等的格局:
“All the colors of the world should be / Lovin’ each other wholeheartedly / Yes, it’s all right / Take my message to your brother / And tell him twice / Spread the word and try to teach the man / Who’s hating his brother / When hate won’t do, ooh / ‘Cause we’re all the same, yes / The blood inside of me is inside of you”(世界上所有肤色的人,都该真心相爱,是的,就是这样,把我的消息告诉你的兄弟,记得多叮嘱他两次,告诉那些人,那些恨着他们兄弟的人,停止仇恨,因为我们彼此都一样,你我都流着同样的血)。
这支歌曲被拍成了MV,凭了CBS的电影特效技术,5兄弟化身太空来的外星人,奇幻未来感十足。
做音乐也像做人,格局越大,难度也越大。
“世界”、“天下”这样的主题,如果hold不住,就是假大空的泛泛口号,但在资本帝国的虎视眈眈下,稍一出格,被打上左翼的标签,就是被挤兑被封杀的命,比如卓别林。
做这等主题,需要才华,需要情怀,还需要契机,在MJ的单飞专辑里,1979年的Off The Wall,甚至1982年的Thriller中,都没有“世界”格局的歌。Can You Feel It之后,下一首名作,当属1985年与莱昂纳尔·里奇合作的We Are The World,里奇也是他在摩城的同门师兄,而且,那也是拉着一大票明星做伴。
1987年发行的Bad专辑,收录Man In The Mirror,终于要“change the world”(改变世界),但整首歌都不是他写的。
真到他自己在自己的专辑里说出Heal The World,那要到1991年的Dangerous,也正是他事业的巅峰时期。
很明显,在社会话题方面,MJ非常小心,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他不是翻江倒海的革命家,他想要的,是一点一点的改良。
不能说他想得有错,然而,对于根深蒂固的帝国主义而言,如果有改良,那也必定是以暴力或更剧烈的反抗为基础,单纯改良,从来都不会成功。
帝国主义已经是一个铁屋子,里面的人都要闷死了,你只想给它开个窗,资本巨头是不会允许的,除非你要炸了屋子掀翻房顶,那它们才可能考虑到要保住这屋子,坐下来和你谈判,答应开一扇窗。
马丁·路德·金时期的民权法,就是这样实现的。
金博士1968年死于刺杀,在他之前,另一个以组织黑人暴动反抗著称的马尔科姆X,在1965年就被刺死。
1974年,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下台,福特上任,社会气氛继续高压,美帝政坛高层在对华建交方面展开激烈的拉锯——
1976年,试图勾引苏联抵制中国的福特在大选中败北;
1979年,中美建交;
而促成中美建交的总统卡特,又在接下来的1980年大选中惨败,没能实现连任,将总统宝座拱手让予雷纳德·里根;
然后,“星球大战”计划正式登场。
在这种高压气氛中,艺人要表达“世界和平”理念,不但冒险,而且艰难,唱片公司轻轻一抬手就是枪毙不发行,多少心血都白费。
就说1985年,We Are The World成了举世传唱的名曲,而同年,几乎是同样班底的一票大牌制作并演唱的Sun City,一首抨击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歌,就默默无闻,不为世人所知。
相对于温柔如水的We Are The World,毫无疑问Sun City太辛辣了,虽然MJ并没有参与其中,但这首歌,他不可能不知道,而他的态度,就是保持沉默,就像他从不掩饰对马丁·路德·金的赞誉,却从来都对马尔科姆X三缄其口。
他肯定也知道,在美帝的制度下,艺人永远都不可能有叫板资本的实力,也没有武装斗争的本钱——那么,是尽量与资本合作,在尽可能的范围内给艺人松绑,还是拍案而起横眉冷对,起码过个嘴瘾,骂完之后管他娘的?
他都做过,现在还年轻,仍然对社会怀有粉红色的幻想,所以选择前者;后来,在层层围堵之下,他不甘心忍气吞声默默消失,就选择后者——然而也就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他真实的生命结束之前,他的艺术生命,被扼杀得更早。
无论如何,在1980年,The Jacksons乐队率先做出了Can You Feel It这样的歌,闪出了第一道心怀天下的光芒。
杰克逊兄弟是MJ的家人,在艺术创作层面,The Jacksons也是他的家、大本营、试验田,他的一些思想火花创作灵感,可以先在家里做试验,等打磨成熟,再推向世界。
兄弟是什么,所有艰苦风险一起扛,才能得胜归来一起狂。
巡演路上,更是如此。
从1970年,Jackson 5就踏上了全国巡演的路程,而那时候的MJ还不到12岁。
风尘仆仆,舟车劳顿,风雨兼程,马不停蹄,这些词,丢给成人也觉得辛苦,居然发生在小孩子身上。
再天才,这也不是小孩子的劳动强度,在一个个陌生的城市来回忙碌穿梭之际,他们兄弟的感情,不单是抱团取暖,简直就是相依为命。
他们在成长,巡演的主题,也在成长——从唱别人谱写的歌,到自己的创作;从配合默契的兄弟组合,到MJ越来越出类拔萃,直到其他兄弟追不上他的脚步。
从1970到1984,风风雨雨14年,经历了杰梅恩离队又回队,6兄弟的The Jacksons于1984年举行了最大规模的“Victory”巡演。
这时候,史上最畅销专辑Thriller已经发行两年,震撼了整个乐坛,甚至影响了整个流行文化圈,MJ也创下了在同一届格莱美一举拿下8座奖杯的纪录,一代天王已经完全成熟,他迫切要冲出家庭的温馨港湾,去征服世界。
玉在椟中
不妨对照一下:1978-1984年,6年时间,The Jacksons发行3张专辑,分别是Destiny、Triumph、Victory,而MJ发行两张单飞专辑:Off The Wall、Thriller。
单听那三张乐队专辑,也是好听的,但与MJ的两张对比,就显得平淡、拘谨、中规中矩,缺少令人迷醉痴狂的魅力。
还说前文提到的Torture,歌曲第一段,杰梅恩的声音已经是非常漂亮了,然而第二段,迈克尔的声音一出,立刻就能把耳朵抓过去,那种力度,那种个性,的确是MJ独有,别无分家;
Can You Feel It,开篇和声过后,首先是兰迪的独唱,略显低沉,而迈克尔的声音一出现就是惊艳,整首歌立刻提亮。
听多了,会发现一个规律:The Jacksons的歌,不用MJ便罢,只要用,必须是主音,如果是二重或多重唱,就必须让他后开口,要是他的声音早出,然后才是别人的声音……画面太“美”,不敢想。
这些,他自己当然一清二楚。
Victory巡演,他自己并不想去:
“一开始我是反对这次巡回演出的。我不想参加,我觉得不参加这次巡演是最明智的做法……但我的哥哥们想要演,为了他们,我就同意了。我对自己说,既然已经决定参加了,那么就一定竭尽全力去做好它”;
“歌迷们都很疯狂,但我却并不感到很高兴,我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把我想的做得完美无缺,Billie Jean的表演令我失望,我觉得我可以做得比这好得多,我不喜欢灯光的效果,我一跳起舞来,走的步子也不像我想的那样了,一想到这些我就难受的要命,我对我做的这些事简直是不满意极了……”
其实那时候他更想做的,倒不是完美的独唱演唱会,而是想去做电影。
“拍电影是件令人兴奋的工作,大伙儿齐心协力,充满了乐趣。我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电影表演中去”——这是他1978年参演The Wiz的感想,而“把时间精力投入电影”这句话,他一直念叨了30多年。
他之所以不想参加Victory巡演,就是因为他想去拍电影:“我本打算用1984年大部分时间实现我想拍电影的愿望,但这些计划被耽搁了”;
1986年,迪斯尼请他做了个17分钟的3D短片,题为《EO船长》,导演是科波拉,是当时成本最高的影片之一,拍成之后,成为迪斯尼乐园的一个游艺项目。
他对此表示极大的兴趣:“拍摄《EO船长》加深了我对电影原有的肯定的想法,使我比以前更加意识到,也许将来我就会走上这条路了”;
Bad巡演之后,他又表示这是最后的巡演,从此退出乐坛,目标转向电影——然而,又一次说了不算;
甚至在准备This Is It之前,他还在努力想争取拍电影的机会……
结果,资本只是一次又一次把他推向演唱会,直到他倒在路上。
最后的最后,他真正参演的好莱坞电影,还是只有The Wiz中的稻草人。
他爱电影,最大原因是“完美”和“不朽”,即使达不到最理想境界,相比一遍过的演唱会,电影显然可以把瑕疵降到最少。一部电影,就是一件完整的艺术品,可以正式收藏。
实际上,他开了那么多演唱会,虽有录像,却极少制作DVD发行,主要就因为他觉得那些都不完美。
只有创造历史的人,才有这种追求不朽的野心,只算计怎样多圈钱的势力庸人是永远也不能理解的。
不过,既然被推到演唱会,那就做最好的演唱会——这就是他。
他对巡演的心态,一直都是纠结的,一方面,他热爱表演,成千上万几十万观众的山呼海啸,粉丝歌迷欢呼尖叫的巨浪,也令他激动而幸福;另一方面,心里又总觉得遗憾,表演结束,曲终人散,独自回想,永远都是这里不完美,那里又不满意……
他这种纠结,和皇后主唱弗雷迪·墨丘利(Freddie Mercury)完全不同。
表面看,他们的演唱会,都是人山人海,都是热闹非凡,都是大制作,都是全场high翻,都无愧摇滚之王的美名,当两个天才的相遇,说不完的一见如故,惺惺相惜。
但是弗雷迪是完全热爱演唱会本身,他往那一站,观众就完全无法把视线从他身上挪开,他仿佛是汲取天地之气并抛向观众,从而轻易控制全场数万人。
他享受观众的互动,享受台上台下浑然一体的气氛,他和观众你呼我应,他喊,几万条嗓子跟着一起喊,完后他冲着观众:“Fuck you”,引发无数尖叫;弗雷迪的芭蕾功底相当不错,但他的舞台动作并不花哨,甚至很难说是舞蹈,所以才有Radio GaGa的万众拍手操。
都是人,皇后也有掉链子的时候:主唱忘词、吉它出错、鼓手跑调、贝司乱套,都有过,更搞的是还能集体宕机:几个人忽然齐齐傻站在台上忘了应该做什么……但是弗爷从来不会因为这些瑕疵耿耿于怀。
MJ呢,他要的是精雕细刻,要展现完美表演,无论是唱还是舞,他都想追求最好,但是他那些高难度动作、火星来的唱腔,观众席里谁能跟得上,基本都是乱疯,结果就很容易陷入情绪亢奋的歇斯底里状态,尖叫、跺脚、蹦跳、呼喊,根本停不下来,甚至脱水晕倒,尤其是女孩子——所以他的演唱会都得自备救护队,“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弗雷迪热爱的是现场,对演唱的那份热爱,直到最后也没变,而MJ呢,情感复杂,说不清。
所以不奇怪,他俩喜欢的表演家也不同,MJ仰慕的是卓别林,模仿过很多次;而弗雷迪最爱的一定是尼金斯基,也曾经在“I Want To Break Free”MV里模仿尼金斯基的经典造型——《牧神午后》的牧神。
巧得很,《牧神午后》,德彪西的名作,也是MJ非常喜欢的曲子。
尼金斯基的牧神
弗雷迪在MV里的造型
卓别林
MJ
撕裂
Victory巡演终于落幕,MJ虽没正式宣布退出The Jacksons,但事实上,几兄弟就是各奔前程去了。
早在1980年,就有这样的访谈——记者问他,和兄弟们分开难过不?他说,不难过,要是想做的音乐不能表达,只闷在心里,那更难受。
嘴上说不难受,眼睛中的忧郁却骗不了人。
这种感觉太撕裂了,一面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兄弟,从幼小到成熟,一路陪伴与呵护,没有Jacksons就没有他;另一方面,到这时候,其他几个Jacksons绑在一起也追不上他。
人大了,事儿也多了,其他几人,也有想得开的,也有未必那么豁达的,也有精明的,也有傻乎乎的,也有低调的,也有喜欢当名人的……更不用说还有许多外患小人,趁此在他们兄弟之间煽风点火、挑拨离间、各种忽悠下迷药的。
有些事情,说来真是可叹。
他的三哥杰梅恩,主唱兼贝司,多才多艺是不消说的,在早年的巡演旅途中,他们两个总是住同一房间,那时MJ还是小孩,而杰梅恩的定位,则是最帅最性感的一个。
那时候他们真是亲密无间,一起排练,一起演出,一起旅行,一起躲狗仔,一起恶作剧,当他们转签CBS而杰梅恩决定留在摩城单飞,新组队的The Jacksons初次登台,MJ感觉异常痛苦:“自从我初上舞台,甚至自从我们在加里的起居室里排演节目开始,杰梅恩就一直拿着他的低音贝司站在我的左边。有他们在那里,我就感到有了依靠。而那第一次没有他的演出,没有他站在我身旁,我平生第一次感到自己好像是赤身裸体站在台上一样……”
然而也是这个杰梅恩,1989年,和老乔一起被棒子神棍套路,签了个陷阱合同,后来被棒子起诉,索赔金额高达天文数字,为保安全,不得不和老乔先后宣布破产,把住宅房产都转移到MJ名下——结果外界看来,成了他蹭住弟弟的房子还啃老,这窝囊气,也真够憋屈的;
他的私生活,也是一笔烂账,当年他们涉足的脱衣舞俱乐部,没能把MJ染黑,却把他给带歪了,直接成了花心大萝卜,即使娶了老板的女儿,也没能让他收心,再后来就是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以及乱七八糟一大堆没走到结婚的女人。
1991年,更是脑子进水,写了一首歌叫“Word to the Badd!!”,收在他的“You Said”专辑里。
原始歌词和后来的发行版本不一样,满篇都是对MJ的指桑骂槐,非常不友好,简直和小报攻击有一拼,特别是这几句:“Once you were made / You changed your shade / Was your color wrong? /Could not turn back/ It’s a known fact / You were too far gone”(一旦你被打造,你就改变了颜色,你的肤色错了吗?可你再也回不去,众所周知的事实就是,你已经走得太远了)。
可叹,可叹。
MJ变白是因为患有白癜风,这病不传染,但是遗传,MJ的致病基因就是从父亲那边来的,而且白癜风的变白,是很不均匀的,只能靠浓妆掩盖,所有和他近距离接触过的人,都知道他皮肤的真实状态——作为同父同母的亲哥,难道不知道?知道了还揣着明白装糊涂?还要给自己的亲弟弟扣个“背叛种族”的大帽子?不是脑子进水就是脑子进水……
之后MJ亲自去找他,兄弟两个和母亲Katherine,三人在房间里谈了很久,后来,杰梅恩改了歌词,抨击的对象换成了别人,唱片也发行了,然而销量扑街。
这之后,杰梅恩再次发行唱片,是2012年了——这事其实很诡异,以后再细说。
再说他的二姐拉托娅(LaToya),又一个可悲可叹的。
1978年,不满20岁的MJ去纽约拍电影The Wiz,拉托娅也一起同行,两人住在同一酒店里。
茫茫都市中孤身闯荡的姐弟俩,说没有互相照顾,谁信。
他们俩的感情非常好,从小都很好。
1983年,MJ与麦卡特尼合作一首歌“Say Say Say”,收在麦卡特尼的专辑“和平笛”(Pipes of Peace)中,拉托娅曾在这首歌的MV里出镜,表演功底不错,给人印象蛮深刻的。
她甚至也遗传了和MJ一样的白癜风基因,肤色很白,然而并不均匀,只能说幸亏是女性,浓妆艳抹也很正常。
她的唱片,这眉眼神态,和MJ简直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可是,后来,拉托娅成了个名震拉斯维加斯的艳舞明星。
1989年,为“Playboy”拍封面裸照,引发轰动:天啦噜,流行天王的姐姐是个脱衣舞娘!
1991年,她撰写的一本书,La Toya: Growing Up in the Jackson Family出版,写了一堆有的没的,MJ又一次被写成有各种怪癖的怪人,然而因为她的身份,当然又搞得舆论大哗,所以那个1993年初的奥普拉访谈,一开始就问MJ,对拉托娅的书什么看法?并且一问再问,然而MJ的回答都是:我还没看过,无法评价。
1993年8月,莫须有的娈童指控爆发,也是MJ最难的时候,拉托娅呢,不但没支持他,还落井下石,在电视镜头前言之凿凿:“迈克是我弟弟,我很爱他,但是我更担心那些孩子们,我见过那些他开具的支票,给那些孩子父母的封口费……”。
然而这些都是毫无证据凭空捏造好吗,外人都看不下去了:MJ是你的亲弟弟啊,你怎么能这样害他?
因为她的攻击,MJ雪上加霜就不用说了。然而真相在许多年之后才水落石出,那些无中生有的说辞,是因为那时她嫁了个比她大20岁还有黑社会背景的丈夫杰克·高登(Jack Gordon),完全都被掌控了——并且这种婚姻当然不会给她幸福,只有蛮横霸道与无数家暴,所以那些年,她过得非常悲催,直到1997年,好不容易才逃得生天,成功离婚。
哎……说什么好!
MJ才叫躺着也中枪,自己已经很难,还要照顾哥哥姐姐的形象。他们作,他不能跟着作,别的不说,就那海量的粉丝,尽管对资本巨头无能为力,但他稍微一句重话出去,足以毁掉自己的亲姐亲哥。
他不可能下得了这个手,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为家人担待,是他心甘情愿的,但终究免不了难过。
难过之际,他该有多怀念忙碌而充实的童年,多怀念那时和谐温暖的Jacksons,多怀念那份浓浓亲情,多怀念那种相亲相爱的氛围。
钱是多了,然而手足骨肉之情也淡了,有什么意思?
与第一次诬告时隔十年,又一次无中生有的娈童指控缠上他。
2004年的一天,七八十个警察突袭Neverland。他不在家,警察就对整所住宅进行了彻底搜查,事后,居然还有录像放出——于是我们看到,有个像是书房的房间里,电脑旁边的墙上挂着大大的一张照片,一张超过30年的老照片。
那时,五个留着爆炸头的男孩,都那么年轻可爱。
他心里是有多留恋那个时候,才会挂在家里天天看着。
PS:李小龙人偶,也是蛮帅的……
永远是一家人
不是结尾的尾声:
也许,在第二次指控中,唯一聊以慰藉的,是杰克逊家族终于团结起来,再没有那些分裂的杂音,所有家人都支持他,每次MJ出庭,总有家人陪伴。
那个冰冷的夏天,因此有了一丝暖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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