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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肖瑶
许多人甚至一辈子无法企及的收入金额,是本月国家税务局分别对两人进行追征缴税与偷逃税相关行为的罚款。
是谁在求锤?
前一个数额,出自最终“求锤得锤”的张恒。
10月18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通过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等行为规避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税务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张恒处以共计3227万元的罚款。
而662.44万,则出自一名郑州的网红。
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元税款
据《郑州晚报》,10月初,郑州市金水区税务局运用大数据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向一名网红追征了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
这则新闻给公众带来的震撼,首先不是“补缴”这一行为动词,而是“662.44万”数额之巨,令人难以想象网红一业的收入天花板。
不管是六百多万、三千多万,还是今年初的“郑爽208万”,给公众带来的震撼有相似之处。
一次披露,把明与暗两边信息之间的巨大落差掀开。
明星、网红虽然不同,但二者给公众带来了某种微妙的同质心情。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工作,针对明星、网红的征税力度与方法开始遽然收紧,一波大规模征缴欠税、偷漏税行动重拳出击。
主播们,逃不了了
今年 9 月 29 日,税务总局首次公开向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据网友预计,年底将会有一波网络主播补税潮。
补缴征税,不管是打法律擦边球、在法律盲区肆无忌惮,还是道德方面的翻车,从明星到网红,从娱乐圈延展开来的所有针对流量的整治,都是当下大环境“清朗”的其中之一面。
疏而不漏
在于中办、国办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力度。
网络主播按照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则要求,网络主播应按照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7 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 45%,最低一级为 3%,共 7 级。
而这一次补征更吸引人关注的,是新技术在征管税收中的应用。
据《新京报》《经济日报》等媒体报道,此次大面积的网红欠税情况,是当地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技术挖掘发现的。
这不仅意味着以往容易被隐匿、被忽略的各种收入得到重新审查,更从侧面上进一步凸显了一直以来网红经济对税收征管带来的挑战。
8月份,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文拟对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13日,李佳琦就某款美容仪涉虚假宣传被罚30万一事做出回应。
2019年前,对网红的征税方式很简单,网红通常与平台直接签约的主播,其收入被划为“工资薪金”所得,需按照3%-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打赏所得”则是属于劳务费用,这部分要缴20%的个税。
但网红行业存在大量个人单位,一些网红以个人名义接单,按法自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避税,免不了有网红选择在税收优惠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这与明星在遥远的霍尔果斯成立工作室是一样的道理,即便不属于严格违法,也是在法律灰色地带打擦边球的恶意避税。
霍尔果斯口岸
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下投入实施,主播收入开始需要综合征税。
如果网红与商家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签约主播的收入则需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平台公司需按照七级累进税率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
不过,既然平台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对主播而言,该笔个税究竟由主播个人自行申报个税还是平台代扣代缴,便成为模糊地带的一大问题。
但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主播以个人工作室的名义为直播平台提供服务,那么主播的收入将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平台公司将会按照三级的税率表。
如果系统预警个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根据征管法要求:“主播作为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9月28日,国家虽无总局官网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
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如果作为扣缴义务人却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该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以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若构成涉税犯罪,还需要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的征税细节,其实与整个文娱大环境的生态演变不可分割。
2021年9月18日,税务总局官网横空出世一则《通知》,称要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而更早些时候,中宣部已明确指出:一些文娱从业人员偷逃税等问题又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
对于娱乐圈的交税乱象,更多普通人,历来几乎是以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惊异看待的。
非一日之寒
近两年,“网红”的外延在扩大,门槛在降低。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博主,直播带货更吸引了大规模人群涌向网红行业。
2019年,随着李佳琦、薇娅等网红在直播平台上掀起的带货热潮、李子柒被央视点评夸奖等一系列公共事件,网红经济迎来爆发点,站在A股市场新风口上,获得资本市场关注。
2021年8月直播带货销售榜。
2020年至今,中国在线直播参与规模将达到5.5亿人,用户增长速度超过9.2%。
新财富发布《2021新财富500富人榜》上,年仅36岁的淘宝直播网红薇娅和董海锋夫妇以90亿身家成功登榜,位列第490名,与“风投女王”今日资本创始人徐新、饿了么创始人张旭豪,以及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齐名。
陶华碧和她的老干妈
而实际上,在李、薇出名之前,早在2018年前,淘宝前十名主播年收入排行榜上,薇娅就曾以3000万年收入排第一,李佳琦以1500万名列第三,全榜单上最低的第十名也有680万。
但不可否认,直播行业中复杂的业务形态、盈利模式、劳务关系等,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营造出了越来越浮夸的虚假泡沫。
相比起普通劳动者,明星、网红们收入渠道更多元,相对应地,纳税方式也不如普通劳动者那么固定、透明。
广义层面,网红属于文娱行业,而言及此,就避不开娱乐明星行业。
娱乐圈的偷漏税乱象已让公众开过眼界,从四年前的范冰冰到今年的郑爽,偷漏税的明星们早已积攒起重磅倾轧的前车之鉴。演员艺人的偷漏税一旦曝光,往往同时断送自己的事业星途。
范冰冰的天价税单后继有人
而直播行业里,“刷单”二字早已不是秘密,从千万到亿,数据越来越膨胀。这直接带来的,是商家给主播提供的更高额佣金。
无数前车之鉴却依然难以彻底杜绝投机取巧之流,而日前税务部门愈加严肃的表态与处理,则用行动拉开了一个更加透明、严密的治理局面。
这次税务局的当头一棒,颇有”敲山震虎“之意。
实际上今年一连串监管严控出台后,相关行业尤其是娱乐圈已经经历了一轮静悄悄的工作室注销高潮,整齐协一程度可谓壮观。
张恒和郑爽
据天眼查数据,截至8月31日,2021年已有660余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被注销,仅6月份就有超100家相关企业注销,平均算下来,每天至少有3家企业被注销。
这个行业几乎每一天都在突破吃瓜群众的想象,而在如今逐渐收束的大环境下,所有被流量逻辑和眼球经济掌控的行业,都不得不重新自省,人人自危。
牵一发而动全身
不论是直播、内容创作,还是美妆穿搭等轻话题博主,“网红”都是互联网与新媒体时代的产物,也是今时代行业版图上占比不低的一大商业模式。
但正如娱乐圈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流量”二字从来都是双刃剑。为了眼球的生意,如果不被限制在严格框架内,便同样可能带来超乎人想象的底线失衡。
流量逻辑背后,必然站着一定的投机原则,适用于类似调侃严肃话题、蹭不合时宜的热量等情状。
资本的避税方法千千万
而欠税,只是试探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其中一种。
流量逻辑下,一些基本的底线被践踏。
从去年大衣哥、拉面哥家中被生硬闯入,到今年的郭老师被封、借河南大雨直播博眼球、奥运冠军全红婵家门被踏破,低俗流量产生的热度逐渐受到重视和严审。
随着网红、明星效应扩大到更多群体,影响越来越多普通人的生活,政策的铁拳逐渐加码。
被封的“郭老师”
6月15日,中央网信办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行为,将关闭解散一批诱导集资、造谣攻击、侵犯隐私等影响恶劣的账号、群组。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近月,生产“网红”最甚的抖音官方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专项整治的公告》,明确表示为彻底抵消除畸形“饭圈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平台升级“饭圈”乱象专项整治力度。
一切都是紧密相连的,不是蝴蝶效应,而是同一链条上的蚂蚱。
作者 | 肖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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