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琉球的前世今生
前言:琉球曾是中国藩属国,时间长达500多年。虽然琉球在1879年就被日本吞并,但仍有不少国人关心琉球问题。尤其是美国1972年向日本归还琉球行政权时,引出了中日钓鱼岛争端,更让国人耿耿于怀。本文试图从历史和大国关系等角度,深度解读琉球的前世今生。
一
琉球王国:曾是中国的铁杆藩属
01
万国津梁
琉球群岛位于中国以东、日本以南的东海外围,呈东北至西南走向,跨度约1100千米,是中国东海与菲律宾海的分界线。整个琉球群岛包括3个较大的岛群,即北部的奄美诸岛、中部的琉球诸岛和南部的先岛诸岛,陆地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其中最大的2个岛屿是冲绳岛和奄美大岛,面积分别为1204平方公里和712平方公里。
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琉球群岛在古代曾是中日之间以及东北亚与东南亚之间的贸易中转站,有“万国津梁”之称。也正因为其海上贸易的枢纽地位,元明时期的倭寇便主要以琉球群岛为基地,猖獗一时。
顺带一提,早期的倭寇基本都是日本人,但后期的倭寇已主要不是日本人,而是明初实施海禁政策以后东南沿海失去生计的中国人,他们亦商亦盗,采取相似的方式骚扰中国东南沿海,故也被称为倭寇。在《明史•外国传•日本》中就记载: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倭寇抄掠嘉兴、苏州、无锡、南京等地,“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这是题外话。
02
初次交往
中国与琉球交往,最早见于史书记载的,是在《隋书•列传•琉求国》中:“流求国,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今福建)东,水行五日而至。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并记述大业三年(607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因到流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
次年(608年),“帝复令宽慰抚之,流求不从,……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今潮州)浮海击之。初,棱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
这段记载文字不长,但信息量却比较大:一是“不知其由来”,证明中原王朝在此之前对琉球并无了解;二是“言不相通”,证明当时琉球的原住民不是来自中国;三是中国与琉球的初次官方交往,因为“流求不从”, 隋炀帝就发动一场战争;四是“焚其宫室,虏其男女”之后,就断绝了来往。
在那个时代,通过战争手段开疆拓土是很正常的。可这一仗打完了,也打胜了,军队却撤走了,并“自尔遂绝”。虽然官方交往中断,但由于距离不远,民间交流持续不断,东南沿海的中国人也陆续移居琉球。尤其是成为中原王朝的藩属之后,这种情况更加明显。
明洪武二十五年(1792年),明太祖朱元璋为方便贡使往来,赐闽中舟工36姓予琉球。这些移民使琉球受中国文化影响日深,汉语也开始成为琉球的官方语言。
03
明清藩属
琉球王国第一部国史《中山世鉴》,记载了从神话时代开始的琉球历史。该书成书于1650年(清顺治七年),是用汉语写成的。内称“盖我朝开辟,天神阿摩美久筑之。……当初,未有琉球之名。数万年后,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此国地界。
万涛间远而望之,蟠旋蜿延,若虬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虬也。”虬者,无角之龙也。意思是琉球群岛犹如一条巨龙蟠旋在大洋之中。可能是古代中国将龙作为帝王的象征,史官写史多有忌讳,所以在《隋书》中写为“琉求”,《元史》又写作“瑠求”,用的都是谐音。
明洪武五年(1372年)1月,明太祖遣行人杨载向琉球发布诏谕。这是自隋朝以后,中原王朝与琉球之间有记载的再次官方交往。当时,琉球分为山南、中山、山北三个国家,分别位于琉球群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史称“三山时代”,以中山国最为强大。
据说,就是这一年,琉求被改为琉球,意为整个群岛犹如一串琉璃玉和珍珠球。当年12月,琉球中山国王察度遣其弟泰期等随杨载入朝,贡献方物。这是琉球第一次向中原王进贡。次年,山北国王和山南国王相继遣使向明朝进贡。这样,琉球三国均开始向明朝进贡,并使用明朝年号,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
明永乐二年(1404年)2月,中山国王察度去世,明成祖朱棣遣使赴琉球祭吊,并颁诏宣布世子武宁“袭爵位”。这是琉球受中国册封之始,此后,琉球三国凡新国王嗣立,都会请求明朝册封,并形成朝贡和册封定制。
明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国王尚巴志征服另外两国,建立统一的琉球王国。明王朝册封中山国王为琉球王。此后,琉球王国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进贡,每一代国王嗣立都会请求并接受册封。清朝建立后,一切依照明朝定制进贡和册封。
04
一国两属
1609年,日本萨摩藩(今鹿儿岛)军队侵入琉球王国,攻占王城首里。萨摩藩军队大劫7天,一切可以搬动的财物全部运走,还将琉球国王尚宁及100多名官员俘虏至鹿儿岛羁押。
1611年,尚宁被迫与萨摩藩签订《掟十五条》,承认萨摩藩对琉球的控制,并割让部分岛屿后,才得以释放回国。此后,萨摩藩不仅控制了琉球王国,也控制了琉球与中国的贸易。
虽然如此,日本仍视琉球王国为独立国家,对琉球与中国之间的进贡和册封体制也持认可态度。从此,琉球进入了“一国两属”时期。
1853年7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率4艘军舰闯入江户湾(今东京湾)内海,直到横滨附近,向日本提出通商要求。这就是日本历史上著名的“黑船事件”。
双方在商谈《神奈川条约》过程中,美国要求日本开放琉球的那霸港。但日方对佩里表示,琉球是主权国家,日本无权决定其港口开放权。这样,1854年7月11日,佩里与琉球王国在首里城签订了开放那霸港口的《琉美修好条约》,条约所使用的是中、英两种文字。可见直到这时,琉球王国虽然被日本强藩所控制,但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二
日本侵吞:大清王朝难辞其咎
01
“生番”事件
日本1868年明治维新后,开始废藩置县,萨摩藩在1871年改为鹿儿岛县。随着国力的上升,日本开始奉行对外扩张政策,已经为其所控制的琉球王国首当其冲。当时,一些内阁大臣就多次向明治政府建议,要求采取积极的措施,把琉球王国变为日本所属。
可琉球是清王朝藩属国,那个时候日本对清王朝还存在敬畏心理,需要考虑清王朝的反应。正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让日本人找到了借口:1871年9月,一条载有66名琉球人的船只遇到大风,漂到了台湾的原住民住地,被围杀了54人,另外12人侥幸逃过一劫,后被清政府护送回国。
1873年,日本2名使者到中国换取1870年与清政府签订的《天津修好条约》和《通商章程》文本。清廷官员在与日本使者闲谈时,说起之前发生的台湾土著居民杀死琉球人之事,并用歧视性语言说“杀人者皆属生番,系化外之民”等。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日本早已蓄意吞并琉球,正愁不知该从何处下手,不期意外抓到“生番”、“化外之民”这个把柄。2名使者回到东京汇报后,日本政府立即“代表”琉球与清廷交涉,并派军队在台湾登陆,攻打“生番” 居住的“化外之地”,惩治杀害“日本属国难民”的凶手。
日本此举很聪明:清廷要么认可其攻打“化外之民”,要么承认琉球是“日本属国”。最终在英国公使的斡旋下,1874年10与31日,恭亲王奕䜣与大久保利通签订了《北京专条》,清政府被迫承认台湾“生番”错杀琉球人是“对日本国属民的胡乱加害”。这相当于承认了琉球是“日本属国”。这样,日本的目的完美达到,摸清了大清王朝的底牌,下一步就是直接吞并了。
02
琉球亡国
大久保利通回国后,即向日本政府提出处置琉球的最新建议,并立即着手实施。1875年7月10日,在大久保利通的直接安排下,日本内务大丞松田道之等抵达琉球,宣布日本政府的以下决定:禁止再向中国朝贡、派遣使节及清帝即位时遣使庆贺;琉球国王更替时,禁止接受中国册封;琉球改奉明治年号;在琉球设置镇台分营(即驻军);实行藩制改革等。
对此,琉球方面反复与松田道之交涉,要求保持琉球王国国体和政体,也不肯断绝与中国的关系。
眼看琉球亡国在即,1876年12月10日,琉球王尚泰派使臣向德宏、林世功等秘密前往福州,向闽浙总督何璟和福州巡抚丁日昌递交琉球国王密信。1877年6月24日,何璟和丁日昌联名将此事上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请求驻日公使何如璋与日本交涉。
与此同时,琉球国王还派遣官员到东京,向西方各国驻日公使递交投诉,向国际社会求援。但无论是清政府还是西方国家,此时似乎都是看客。尤其是名为宗主国的清政府,认为琉球价值不大,反应消极,只是为了宗主国面子,表面上对日本提出交涉,实质采取不干涉政策。
1879年3月27日,松田在首里正式宣布废除琉球国王,命令交出有关土地、人民等一切文书,下令琉球国王尚泰移居东京。4月4日,日本宣布琉球王国改为冲绳县,并派遣了第一任县令,琉球王国灭亡。
此后,日本一方面在琉球采取血腥欺压政策,一方面在教育、文化、司法等领域全面去琉球化,同时向琉球群岛移民,琉球逐步日本化了。
03
分岛方案
琉球王国灭亡后,大量琉球人流亡中国,开展“复国运动”,先后向清总理衙门递呈请愿书28份,要求清廷就琉球问题向日本交涉。1879年6月12日,美国下野总统格兰特访问天津,李鸿章请他就琉球问题进行调停。格兰特慷慨答应。
7月22日,格兰特与日本政要伊藤博文等举行会谈,并在8月10日会见明治天皇。在会谈中,格兰特认为日本吞并琉球将“断绝清国与太平洋之通道”,建议日本“予彼以太平洋之广阔通路”。不得不说,这个具有海权意识的美国人,一眼就看出琉球群岛对中国的战略价值。
格兰特还提出“三分琉球”方案,即:琉球本岛等中部各岛归还琉球,恢复琉球王国;将宫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岛划归中国;将奄美大岛等岛划归日本。
1880年3月,日本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岛、改约”案,即琉球群岛的北部和中部岛屿属日本管理,南部诸岛如宫古岛、八重山等则归清政府管辖。清政府有意接受此方案,并准备在划归清政府的先岛群岛恢复琉球王国。但琉球王国使臣再三表示:先岛诸岛土地贫瘠,无法生存,万不可接受,请求恢复琉球全境。
对此,日本怎么可能同意?清政府与日本经过8次商谈,于1880年10月28日按日本意见草签了《琉球条约》及《酌加条款》。眼见全境恢复的目的达不到,琉球王国使臣林世功在北京总理衙门前自杀,以示抗议。林世功自杀后,清政府也拒绝在谈判条约上签字,协商破裂,琉球复国努力失败。
后中日两国在1882年又进行过一次谈判,也没有任何结果,此后就不了了之。甲午战争(1894-1895年)后,中国惨败,台湾和澎湖列岛都被迫割让给了日本,琉球群岛就更无从谈起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琉球使臣同意分岛方案,琉球王国还有一线生机,至少没有今天的钓鱼岛争端了。可历史无从假设。
04
宿命之殇
应当说,琉球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被日本吞并是一种必然。琉球王国自明初开始成为中原王朝朝贡体系的一员,与越南、朝鲜等其他藩属国相比,有两点不同之处:一是因海路相隔,纳入朝贡体系的时间比较晚;二是中原王朝从来没有直接统治过琉球,而对越南和朝鲜都或长或短地直接统治过。
在历史上,中国与琉球,只是宗藩关系,并非直属领地。事实上,琉球由于弱小,需要保护,才对中原王朝相当忠诚。而中原王朝是陆上大国,海权意识淡薄,认为琉球价值不大。
因此,在日本对琉球采取种种行动直到吞并之时,清王朝并没有尽到宗主国之责,没有全力保护,甚至还同意与日本分割琉球。
反观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在国力上升后,在领土扩张上就是一只“饿狼”,其“大陆政策”的目标直接瞄准了朝鲜、中国和东南亚,对琉球这块近在嘴边的“肥肉”,哪会放过?
退一步说,即便清政府在1879年采取强硬态度,迫使当时日本吞并琉球计划落空,但中日甲午战争之后,琉球王国也没有生存的可能。所以,毗邻日本,是琉球王国(以及朝鲜等)的悲哀,是一种宿命。
三
战败投降:日本退出琉球
01
退出琉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 1943年11月22至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讨论协调对日作战及战后处置日本的军事政治等问题,并于12月1日在重庆、华盛顿、伦敦同时发表了《开罗宣言》。
宣言称:“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包括热河)、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美、英、中三国首脑(蒋未参加)和外长在波茨坦举行会议,并于26日发表《波茨坦公告》,督促日本投降。公告第8条明确:“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即不仅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必须归还中国,盟国还决心要求日本放弃对琉球群岛等本土以外的岛屿主权。
1945年9月2日,日本与各战胜国签订了《投降书》,载明“我们(日本)兹担承日皇、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忠实实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正式对《波茨坦公告》予以认可和接受。
美军在1945年3月至7月的冲绳战役后控制了琉球群岛。1946年底,美国向联合国递交了托管琉球群岛提案。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等岛屿交由美国托管。
02
美国托管
1951年9月8日,美国操纵相关战胜国与日本在旧金山签订了《对日和平条约》,其第3条载明:“日本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 、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与火山群岛)和冲之鸟岛以及南鸟岛等地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得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
《联合国宪章》第77条规定,托管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类领土:现在委任统治下之领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果或将自敌国割离之领土、负管理责任之国家自愿置于该制度下之领土。琉球群岛属第二类。
第78条又规定:“凡已成为联合国会员国者的领土,不适用托管制度。”对于已申请加入联合国的日本而言,同意琉球群岛由联合国托管,也就是事实上认可了琉球群岛不再是其领土。
第76条规定:“托管制度之基本目的应为:促进国际和平及安全。增进托管领土居民之政治、经济、社会及教育之进展;并以适合各领土及其人民之特殊情形及关系人民自由表示之愿望为原则,且按照各托管协定之条款,增进其趋向自治或独立之逐渐发展。”
也就是说,托管的目的,是使被托管地最终走向自治和独立。例如美国托管的南朝鲜就在1948年独立了,英国托管的巴勒斯坦地区后来成立了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个国家。因此,琉球一度出现了复国的曙光。但美国后来并未遵循联合国宪章规定,而是在1972年把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上述岛屿的行政权交给了日本。
03
琉球地位
不少国人对日本侵占琉球耿耿于怀,对二战以后琉球的地位问题也是各有看法。历史上,琉球曾作为中原王朝的藩属国,向中国朝贡,受中国册封,时间长达507年(1372-1879年),但从来不是中国直属领土。
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曾有过收回琉球的念头。1942年11月3日,时任外交部长的宋子文在《大公报》发表的答记者问中说:“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蒋介石1943年3月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一书中,也提到“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
但开罗会议之前,蒋介石在准备相关提案时,政府相关部门对是否要求收复琉球存在很大分歧。经反复会商,最终形成只提“收复1894年(甲午战争)以来日本所取得及侵占之领土”,即“只提东北、台湾和澎湖列岛,不提琉球群岛”的提案。
蒋介石在1943年11月15日的日记中解释原因是:“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决定不提。”蒋决定不提琉球问题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会引起美国误会,当时中美之间在抗战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
可令蒋没想到的是:在开罗会议上,美国总统罗斯福主动提到琉球问题,并“不止一次询问中国是否想要琉球群岛”。蒋回答说“中国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最终在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下由两国共同管理。”
会后,蒋介石在日记中记载:“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并解释作此提议是基于以下考虑:“以安美国之心,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
04
埋下隐患
事后分析,罗斯福在开罗会议上之所以主动提出琉球问题,主要原因应该是看到中国在法西斯同盟中的战略价值和巨大作用,从维护同盟关系角度考虑的。
早在1942年初,罗斯福在国会呼吁援华抗日时就曾说:“中国虽然落后,武器装备糟糕,但是中国军人却非常顽强,……如果中国投降日本,会出现什么情况?”中国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尽了最大努力,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付出了巨大牺牲,在战后得到适当的补偿是理所当然的。
琉球曾是中国的藩属国,将其从日本手上剥夺并交给中国作为补偿,也是顺理成章的。而蒋介石之所以不要琉球、只要求中美共管,除了日记中所说的考虑外,可能还有隐藏在背后的原因:出于对自身实力的不自信,担心能否有效治理琉球、担心战后对日关系等等,因而希望先由中美共同托管,再考虑下一步行动。
当然,这只是分析和推测。后来由于3个原因:
一是罗斯福在1945年4月12日去世,后任总统对华态度有所改变;
二是美军经3个多月的血战,以7.5万人伤亡的代价,在1945年7月占领琉球群岛,不愿意让他人分享成果;
三是内战爆发,国民党政府已经无暇顾。
中美共同托管琉球之事也就不了了之。实际上,中国在开罗会议上所提的要求全部得到了满足,如果当时在罗斯福询问时同意接受,琉球群岛会不会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呢?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如果。
可问题是,琉球问题引发了后来的钓鱼岛争端。而关于钓鱼岛争端的种种问题,留待后续详谈。
钓鱼岛 资料图
作者 | 桅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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